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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無聊 VS 老中無聊 (求解)

(2017-10-20 16:02:01) 下一個

 

根據視頻,上網查閱,摘錄下文。

不過,傳奇得神乎其神,那麽,到底是真還是假?

誰能給個答案解惑釋疑?

有句話說的好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這句話在一個罪犯的身上竟然也有效。一個叫李紅濤的理科男生因為種種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被抓後憑借其學過的理科知識成功逃脫,後再次被抓獲後被判處死刑,然後這家夥神奇的利用自己的智商和知識發明了一個超牛的專利,從死刑改為死緩。這樣的人生不走正道實在是可惜了!

1995年3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李紅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李紅濤被解除已經戴了471天的死刑犯腳鐐。
 
1995年,李紅濤發明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發明創造一等獎。
 
據悉,李紅濤在申請專利時,化名為“楊紅俊”,至今能夠查找到一係列發明。
 
隨後幾年,李紅濤(化名“楊紅俊”)又有多項發明,獲得三項發明專利,三項實用新型專利。
 
由於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
 
1997年12月25日,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17年;
 
2000年7月25日,減刑兩年;
 
2002年7月1日,減刑一年半。
 
按照法律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至少服刑14年。
 
2009年(按此前報道),李紅濤刑滿釋放,開始新的生活。
 
2002年,李紅濤聯想到當年他成功脫逃的兩次經曆,決定幫助監獄改善管理係統。
 
此後,李紅濤與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技術幹警研發的全電腦監獄監控管理係統獲得成功——無論該所領導在距離昆明多遠的地方,隻要打開手邊的筆記本電腦,看守所每一間監舍的情況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昆明第一看守所躍入全國20家模範看守所之列。
 
 

人物檔案


李紅濤
1966年8月12日生,男,湖北省黃陂縣人,出生於一個普通的知識分子家庭;
1980年,就被評為“優秀青年”,曾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第二名;
1984年,考入浙江大學電子係;
1988年,畢業後隨女友到昆明,分配到昆明電阻二廠,隨後結婚;
1990年,產生婚外情;
1992年,因詐騙罪,被昆明市公安局拘留審查,之後兩次脫逃,並重新犯罪;
1993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詐騙罪、脫逃罪判處李紅濤死刑,在獄中,他發明“無刷電勵磁電機”成功;
1995年3月16日,他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發明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並憑此重大立功表現,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死緩;
1997年12月25日,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17年;
2000年7月25日,李紅濤又獲得3項發明專利,3項實用新型專利減刑兩年;
2002年7月1日,再獲減刑一年半;
2009年,李紅濤將刑滿釋放,開始新的生活。
 
1992年,26歲的李紅濤不曾想到,自己經曆的一場婚外戀情不僅帶給他刻骨銘心的情感體驗,也徹底改變了他波瀾不驚的生活。
 
就在李紅濤沉浸在感情的漩渦中無法自拔時,他的同學邀請他一起做生意,開公司。由於缺乏資金,李紅濤偽造某單位的銀行印鑒,從銀行把這個單位的錢,轉匯到預先用假名開立的賬戶上。第一次成功騙匯8萬元,當第二次再準備騙匯10萬元時,他的同學當場被抓獲,李紅濤本人第二天也被公安局抓獲。

第一次進公安局,李紅濤的心中感到從所做的事情中得到了一種快感,並不在乎自己是在犯罪。對於他來說,精心籌劃的這場行動,仿佛是一次自我的突破何解脫。不管通過什麽樣的手段,隻要達到自我的解脫的目的,或者是從根本上消滅自己,一切條條框框的東西,他都會去觸犯。在被押送到公安局的過程中,李紅濤的內心並沒有感到害怕和難過,相反,他覺得無所謂,一路上竟然還哼著歌。

李紅濤抱著一種對自己幸災樂禍的心態,謀劃著更刺激、更驚心動魄的解脫方式。他開始用他縝密、理智的理科頭腦,計劃著逃跑方案。1992年4月18日,也就是在被抓獲的當天,李紅濤從公安機關脫逃。

李紅濤:他們吃飯以後,我就被拷在局裏麵,被拷在公安局的走廊裏麵。(趁他們不注意)我首先把自己的身體移動,移動到他們看不見的位置。(看)他們有所反應,我又折回來,看他們有什麽反應沒有,他們連頭都沒回,什麽都沒有,我就知道這個時間肯定能夠脫逃了。那個時候就解下手拷,然後脫下鞋子,順著樓梯就慢慢走下去了,然後順著大門就走出去了。

在做這一切的時候,李紅濤異常冷靜,沒有絲毫緊張。他說,一旦計劃去做的事情,隻要開始按計劃一步步按部就班地前進,他就不會有任何猶豫。他認為這就如同計算機程序一樣科學、機械。

成功逃脫之後,聰明的李紅濤知道,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此時自己的家中就是最理想的躲藏地點。回家之後,他首先銷毀了自己的罪證,收拾好偽造印章用的各種工具,接著又準備好路上逃亡的必需品。

但他並沒有馬上逃走,而是爬到自己家的屋頂上等待警察的到來。果然,沒多久,一隊公安開著車,鳴著警笛,迅速包圍了李紅濤的住處,並且拿著搜查證,對其住處進行了一番徹底的搜查。

等警察走後,李紅濤便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逃亡生涯。但是,他沒有任何目的,很盲目,不知道該去哪裏。他並未解脫自己,反而覺得身上又糾纏上了更多的東西。

隨後,他首先乘火車逃到貴陽。因為剛剛學會開車,對此還很感興趣,李紅濤想到開車逃亡的主意。他想,反正也是逃,坐火車也沒什麽意思,倒不如找輛車來開好玩,反正自己已經犯罪了,也不在乎這一點半點了。1992年4月26日,李紅濤在貴陽某賓館附近,用自製的車鑰匙,偷盜了“奧迪”車一部。

李紅濤:那裏他(有)一部奧迪車,最好的一部車,要開車我當然想找最好的車。那麽前兩天觀察一下他(車主)進出的時間,早上出去,晚上回來,車一般晚上擺著就不動了。等他晚上回來的時候,我就上去,我也拿了一把鑰匙的毛坯,過去以後,我就問他,這個奧迪車的毛坯是不是這個樣子的,他說對,是的。然後跟著把他的鑰匙取出來之後,就給了我,我拿在手裏看了一眼,我說是一樣的,謝謝啊,就把鑰匙還給他了。這個過程實際上我就把這把鑰匙的結構已經記住了。我就住在上麵,回到上麵以後,就自己把這把毛坯銼成了鑰匙。晚上就把鎖門打開了,然後就把車子開走了。

李紅濤決定繼續開車前進。在尋找偷車對象的過程中,他在一家飯店停車位裏看到一輛警車,桑塔納轎車型的。李紅濤心想,什麽車都玩過了,這次再玩把刺激的,偷輛警車來開開吧。很快,他便得手了,開著這輛警車,以每小時140公裏的速度,日夜兼程,僅用了24小時,就從南寧一直開到了昆明。回到昆明後,他並沒有到處躲藏,反而幾次跑到婚外女友就讀的大學去看她。1992年6月19日,公安機關在其女友就讀的大學校園內,將他第二次抓獲。

被第二次抓獲後的李紅濤內心十分平靜,他感到自己鬆了一口氣。在昆明市收容收審所,他向經辦人員交代了所有犯罪經過,不光是詐騙的部分,還把如何出逃,盜竊數輛汽車的事情,也一五一十地說了。可是,麵對一個如此“坦率”、“誠實”的罪犯,經辦並不能完全相信他的話,便開始了暗中的調查工作。急切地想趕緊有個了結的李紅濤在收審所裏一熬就是四五個月,他逐漸不耐煩了。

李紅濤:隻希望盡快地得到這個結果,不管你給我批捕也好,那種心態,恐怕凡屬被抓過的人,他可能都有這種感覺吧,就是希望盡快地有個結果,不管是什麽樣的結果,生也好,死也好,什麽結果都好,不要再一天天地、盲目地這麽過。當時主要是這種情緒在裏麵占主導地位,所以經辦提審我的時候,我反過來講,我希望你們能夠盡快的來處理。該我做的事情,我都做了,該我說的,我已經配合你們了。我覺得我已經沒有什麽了,看程序該把我往哪裏走就往哪裏走,不要讓我無休止地,一熬就熬幾個月。當時我就說,三個月你們不辦掉的話,我跟經辦就這麽講的,三個月不辦,我可能還會脫逃的。

經辦們不相信李紅濤的威脅,對他的話一笑了之,可是卻深深刺激了李紅濤。僅僅為了和公安機關賭氣,李紅濤又一次選擇逃跑。為了順利脫逃,李紅濤精心策劃了一套周密的逃跑計劃,並策動另外兩名在押犯一起上路。三個人花了幾天的時間,用自製的工具挖通監所牆壁。

李紅濤:那天晚上就已經全部打通了,把這邊全部挖完以後,那邊就打通掉,打通掉之後,那天晚上如果不走的話,第二天可能就會被發現,在這種情況下麵,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當天晚上,李紅濤用自製的鑰匙打開了監室的鐵門。

李紅濤:出去以後就從那個洞裏麵跑到了幹部宿舍,然後跑到樓上。我扯了一些布,做了一根繩子就掉下來,就放下來,下來以後都沒有發現。然後我們還是準備偷車,開著警車從大門走。當時為什麽要開警車?就想造成一種轟動的局麵,別人都沒有幹過,我們就把它幹出來了。就在準備開警車的時候,有人來了。值班的幹警可能(發現)有動靜,就來看看,迎麵走過來,大概隔十多米的時候,我看見他來了,我就迎麵走過去,隔著幾米遠我就拐彎,很自然的,繼續往另外一排房子走過去。那樣走的目的是讓他認為,這個人朝我走過來,不應該是什麽壞人,是不是,他能夠朝我走過來,他往那邊房子走過去,他可能有事情往那邊走,很自然的想法。另外兩個人就不敢,可能是不敢出來,就呆在車庫裏麵。

李紅濤巧妙地躲過了值班幹警,但他的另外兩名同夥卻沒有這麽幸運。

李紅濤:他們兩個被發現了,我就跑到幹部宿舍樓頂上去,想看看下麵有什麽情況。發現也沒什麽動靜,(於是我)下了樓梯以後,我就往後門走,走到後大門的時候,那個時候警報就拉響了,幹警宿舍就起來,有人值班,就朝我這邊走過來了。我就開始爬後門,它是個鐵門,爬上去,爬上去

以後就準備要跳下去了,那個時候幹警就喊,站住,他喊了聲站住。我就說對不起,不能站住了,就這樣走掉了。

1992年11月16日,李紅濤逃出了昆明市收容收審所。連夜跑到圓通山附近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經辦他的案子的警察打電話,為的是證明自己的勝利。

李紅濤:我告訴他們我跑出來了。他們沒有說過多的(話),隻是說你在什麽地方,反複問這個事情,他們有他們的手冊,詳細(寫了)該做些什麽。我就說,我在圓通山。我這個人,你問我,我會實實在在的回答,我會這樣子的。

掛上電話,李紅濤乘火車到了柳州,繼續亡命生涯。這一回,他盯上了一輛標致牌轎車。此時的他更大膽,更盲目了,他根本就不想什麽犯罪不犯罪了,隻要能帶給他快感和刺激的事情,他都想試試。

李紅濤用鑰匙打開了車門,若無其事地坐了進去,卻怎麽也發動不起來。他看到幾個門衛,就招呼門衛過來幫他推車,再發動看看,可發現還是不行,原來這輛車是壞的。他並不放棄,看到對麵沒多遠有個汽車修理廠,就想幹脆把車弄到那兒修好了再走。於是,他過去叫了幾個修車廠的工人,大家一起把車推了幾百米,弄到了修理廠裏。等車修好了,要交錢的時候,他便發動汽車,揚長而去。

連續作案的李紅濤漫無目的地開著那輛標致車,在柳州四處逃竄。他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要去哪裏,覺得逃亡在外已經失去了任何可以刺激他早已麻木神經的快感。他無法和親人聯係,在一個自己完全陌生的地方,前途渺茫,人生暗淡。1992年12月8日,李紅濤被公安機關第三次抓獲。

從追求興趣到自我救贖

在逃亡中,唯一能讓李紅濤全神貫注的東西就是發明“無刷電機”的構想。由於他是無線電專業出身,對於機械有著非同尋常的理解和興趣,這個想法早已在他的腦海中產生並孕育了很久。隻要一有空,他就會思考這個問題,做幾個簡單實驗,還繪製出基本原理圖。第三次被捕後,在柳州關押期間,他不斷地向經辦、管教幹警提出允許他做實驗的要求。但是,不管他怎麽說,幹警們也不相信他的話,根本就不和他談這件事。

1993年2月,李紅濤被押解回最初的案發地點昆明,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他一方麵把自己的犯罪事實毫無保留地向經辦他案子的公安司法人員交代,一方麵再次反複地向管教幹警提出做實驗的要求。1993年4月26日李紅濤被公安機關正式逮捕。

看守所特地為李紅濤提供了一間監舍做實驗,從此,他便開始日以繼夜地潛心實驗。但是,由於看守所實驗條件簡陋,“無刷電機”始終沒有運轉起來。實驗失敗,李紅濤又被關回原來的監舍,在那裏他繼續思考著電機的原理和失敗的原因。那時,他再也沒有想過逃跑。

李紅濤:心情已經平靜下來了。那個時候就是趕我走,我都會回來。因為我要把這件事情解決掉,現在已經到了最後解決的時候了,任何事情有個極限,到了底之後,已經沒有再多底了。我原來講過了,我經過兩次脫逃,我深知到脫逃的滋味了,脫逃你到底為了什麽,圖個什麽,你得有個目標。

就在此時,1993年11月1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紅濤下達了一審判決,以詐騙罪、逃脫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李紅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是在這一天上午九十點鍾,所裏向他宣讀了判決書,接著按照規定,李紅濤被帶上了沉重的死刑犯腳鐐。

李紅濤:上午九十點鍾左右,(他們)叫我出來。出來以後宣讀判決書,完了以後,我就拿著判決書回監獄所,路上碰到所長,我們的幾個所長,我還帶點微笑,說判成死刑,然後就回到管教室,按照規定要帶死刑腳鐐。這個時候才真正體會到,生命已經有壓迫(感)了,要有生命的代價了,時間可能不多了。不是說我怕死等等,不是這個,(而是)我手頭這件事情還沒有做完,我要想什麽辦法來把這件事情做好,把它體現出來,把這個架子體現出來。

接到死刑判決書是李紅濤預料之中的事情,因為進了看守所之後,他曾經認真學習了法律的相關條文,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但是,唯一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判決來得這麽快,而他的實驗還沒有成功。對於他這樣一個曾經亡命天涯的逃犯來講,死亡並不是他所懼怕的東西。他隻是感到自己的時間不多了,很想做一點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至少他可以給自己的家人留下些什麽。

他拿起筆,開始給自己的哥哥寫信,把自己對這項實驗的框架看法和設想,告訴了哥哥。他希望哥哥能夠幫他完成這個未完成的心願。

李紅濤:當時全力以赴的事情就是把我這個東西寫出來,我不斷地給我哥哥寫信,把我所想到的這些東西寫信給我哥哥。我的想法就是,我這些也許微不足道,也許對別人來說微不足道,但是我自認為還是有價值的,對社會,對今後一種創新,可能還是有價值的,我就以這種感覺,然後把這些信件寫了以後寄出去。這是一種托後事的事情,我希望我哥哥能夠把這個東西搞成功。

在臨死前,李紅濤給妻子也寫了一封信,表達了自己的愧疚之情。

時間一天天過去,身邊的死刑犯一批一批地被執行,李紅濤也感到自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的邊緣,但是直覺告訴他,自己不會是下一批被執行的人中的一員。就在這時,奇跡出現了,在他最困難的時候,看守所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通過各個渠道,管教民警了解到,李紅濤非常急切地想為社會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來彌補自己的過失。為了滿足他的願望,也為了穩定李紅濤的情緒。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的領導經過反複研究,同意他進行第二次實驗,並盡一切可能滿足他的各種要求,出動大量人力、物力,從各處買來實驗器材和用品。這完全出乎李紅濤的意料,此時,他憑直覺感到,自己絕處逢生的機會來了。於是,他把對生死的考慮置之度外,全身心投入了實驗。

就在李紅濤第二次實驗時,1993年12月,雲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李紅濤的死刑,執行通知書下達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規定,判決書下達後,七天之內就必須執行死刑。可以說現在子彈已經上膛,李紅濤剩下的時間甚至可以用分秒來計算。但此時,埋頭在實驗室裏工作的李紅濤對此並不知情。

幾天以後,他的實驗雖然有了長足的進展,但是有一個問題他卻怎麽也想不透。為了解決李紅濤遇到的難題,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孫爾雲親自把雲南省電器科學研究所的幾位專家請到看守所,對他的實驗進行現場指導。專家的建議,使李紅濤茅塞頓開,一下子領悟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1993年12月的最後一天是李紅濤生命的最後期限,如果實驗仍不成功,他就會被如期執行死刑。

李紅濤:那天下午幾點鍾,那個時候他們的感覺都已經希望沒有了,看來是沒希望了,還有陪我一起做實驗的幾人,就在那邊大車間的房間裏麵,他們的整體感覺就是,反正走過場吧,整個過程已經可能沒有多長時間了。(可)那天下午,我那個時候就非常有信心了,我說我今天下午這個模型就應該成功了,就把所有的電路一搭起來之後,通電的那一瞬間,旁邊的那個服刑的,他當時還沒有感覺,他也在旁邊看著,還是很一般的情緒。突然一下子轉起來了,一種感覺,我是心裏有底,他(看)一下轉起來了,他一下就很高興,是一種發自內心的一種驚奇吧。立馬他就跑去找所領導去了,幾個所領導就一起衝下來了,什麽事都丟到一邊。

實驗成功的那一瞬間,所有的人都在為李紅濤歡呼,而他自己反而表現得比別人更加冷靜,但是內心他有了一種死而複生的感覺。

實驗成功的當天晚上,所長孫爾雲趕緊寫了份請求暫緩執行李紅濤死刑的報告,送到了昆明市公安局,公安局局長親自批示,並以昆明市公安局紅頭文件的形式,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請暫緩執行請求,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議很快答複,同意暫緩執行。但這並不代表李紅濤的生命就得到了保證,還需要進一步在法律上有改判的依據。

在以後的一年多的時間裏,為了李紅濤能夠改判,為了爭取時間,看守所一邊為李紅濤申請專利,一邊經主管部門特批,派出專門的警力、車輛,帶李紅濤反複到電器研究所測試數據,進一步完善模型。如果他需要資料、器材,就帶他到看守所外購買。

1995年3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李紅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李紅濤被解除已經戴了471天的死刑犯腳鐐。1995年,李紅濤發明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發明創造一等獎。隨後幾年,李紅濤又有多項發明,獲得三項發明專利,三項實用新型專利。

由於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1997年12月25日,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17年;2000年7月25日,減刑兩年;2002年7月1日,減刑一年半。按照法律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至少服刑14年。2009年,李紅濤將刑滿釋放,開始新的生活。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2002年,李紅濤聯想到當年他成功脫逃的兩次經曆,決定幫助監獄改善管理係統。此後,李紅濤與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技術幹警研發的全電腦監獄監控管理係統獲得成功——無論該所領導在距離昆明多遠的地方,隻要打開手邊的筆記本電腦,看守所每一間監舍的情況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昆明第一看守所因此一躍步入全國20家模範看守所之列。

在昆明第一看守所等待判決期間,李紅濤一次一次,不厭其煩地同管教民警談起他做實驗的要求。最後,所裏領導經過認真研究,冒著風險同意了李紅濤的要求。他們覺得如果他真能為國家、為社會做貢獻的話,他們能幫助他做點事情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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