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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受河南地方政府要求,通知各媒體刪除轉發的相關稿件。(網路圖片)
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晴
河南一貪官對媒體說實話曝出官場內情 當局下令封殺
中新社官方網站8月29日報導,近日,一封舉報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該舉報信主要反映河南省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黨委書記張華君巨額行賄,為侄女安排工作等問題。
據舉報人稱,2011年張華君在擔任鄭州市上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長期間,曾向鄭州市上街區原區長戴春枝行賄10萬元人民幣,為其哥哥的女兒張某安排工作,戴春枝受賄後將張某安排到鄭州市上街區民政局下屬的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局工作。
2018年12月29日,戴春枝因貪汙、受賄、巨額財產不明罪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判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戴春枝因貪汙、受賄被判刑了,但張華君書記行賄10萬元卻幾乎沒有受到影響,由該局長位上調任上街區峽窩鎮黨委書記。
舉報人稱,張華君行賄10萬元還能繼續在主要領導崗位上,這對行賄人難道不是一種保護嗎?
對此,張華君在接受中新網采訪時回應稱:“確有這事,當時大家都是這樣做的,不僅涉及我自己侄女,上街區涉及幾十個領導幹部及子女安排工作的事,最後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黨內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其實我並沒給領導送10萬元,最多也就是幾萬塊錢。但最後這個領導出事後,都是被相關部門要求統一口徑說送了領導10萬元,為此我還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這篇報導被《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轉載,引發網民熱議。但很快網上曝光一則內部通知令劇情反轉,該通知要求各媒體(網站)刪除轉發中新社采寫的上述新聞稿件。
有網民稱這是“地下的遊戲規則”,
“記者真難做,寫假新聞挨批,寫真新聞也要挨批。”
“這就好比某個集團像一團腐肉,已經臭了,但不能說出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