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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晴
澎湃新聞: 聶樹斌家屬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共索賠1391萬餘元
12月14日下午1點30左右,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在四川澤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辜光偉、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的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聶樹斌一案的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
王殿學律師向澎湃新聞透露,這一國家賠償申請主要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人身自由賠償金、撫養生活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等,還有一筆當年聶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賠償金,各項費用合計1391萬餘元。
……
老殷:
一、生命無價。冤死一條命,不是用錢能衡量的!一條鮮活的生命,一個完整的家庭,再多的賠償款都是少。
二、聶樹斌家屬索賠1391萬餘元,要達到這個數根本不可能!能賠申請數的50%就不錯了。為什麽?——我的朋友陳碧波因經濟錯案上訪23年,北上200多次,依據國家賠償法至少得賠540萬以上。但隻給了35萬。最高法院的理由是:全國冤假錯案太多,都要依法賠償,國家賠不起,會賠垮!
三、聶樹斌案平反後,最重要的、最難的是追責。國家在賠付的同時,應當及時公布那些違法、違紀的官員處理情況,讓民眾清楚,什麽才是一個法治的文明國度應有的公論。——這很有可能如同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