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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4年01月29日

(2014-01-31 01:24:03) 下一個
星期三 小雨
今天淩晨4點起床。趁早乘車去母親墓地:提前給母親拜年。10點半回小區。午後上網,看侯欣女士等人信息。

1月29日上午,北京海澱區法院對在北京西單拉橫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被抓的袁冬被判刑一年半,因心髒疾病獲準保外就醫的侯欣免於刑事處罰。
法院判決稱,侯欣被認定“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但犯罪情節較輕,免於刑事處罰。”


侯欣女士在法庭作了陳述。這份陳述非常精彩,非常感人。樸實話語,擲地有聲,錚錚鐵骨,女中英雄,令人敬仰。多一個侯欣,多一份力量,多一份希望,中國夢才有可能成真。現將侯欣女士的法庭陳述錄如下:

 

 

今天我站在這裏接受審判,在此之前的十一個月裏,我經曆了平生從未想過能經曆的一切,直到站在了這裏。我反複的問自己,是不是真的犯了罪?是的,對於我的家人,我虧欠太多,作為一個女兒、一個妻子,我是不稱職的。我在西單331的舉動,的確事先沒有經過公安機關的批準,這一切都是錯誤。但是我要說的是:我無罪!公安機關、檢查機關、法院多次誠懇的勸導我認罪,我的親人、朋友也有很多人勸我認罪。我知道,如果我認罪,對我自己可能是最有利的,但是對於我們的國家,如果要求官員履行最基本的職責,公示財產,是有罪的,那麽我們這個時代就是荒謬的時代,我們每個人,無論是高高在上的袞袞諸公,還是為生計奔波的平頭百姓,都會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千百年後,我們的後代會嘲笑譏諷我們,嘲笑我們這個時代,譏諷這樣有一群不辨是非,自外於現代文明的豬一樣的民族!

 

 

是的,我恐懼,今天我站在這裏更恐懼,恐懼著牢獄之災,恐懼著我兩次病危後的羸弱身軀,一旦走進監獄,是否還有走出了的那一天。但是我更恐懼的是違逆自己的良心,渾渾噩噩的活著,在生不如死和死亡之間,我寧願選擇死亡。

 

放眼看看吧,獨立抗拒法西斯,建立了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擁有四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國,我深愛的祖國,淪落到了什麽地步?絕大多數人以逃離他為榮,包括那些教育我們愛黨的廟堂之上高高在做的諸公,豺狼當道,腐敗遍地,隨便抓出一個貪官就會讓整個世界瞠目結舌,這是我們這一代人的悲哀。習總書記意識到反腐關係到執政黨的生死存亡,那麽何不結合全民的力量,讓公民行使《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的自由,監督執政黨,改變著一切,為後世子孫做一個交代?

 

 

公檢法把我和許博士等人作為了同案犯,其實我和許博士並不相熟,隻見過寥寥數麵,談過的話不到十句。我的同案犯們大多居住在北城,而我獨自居住在南城,更由於家庭和性別的關係,晚上我很少出來參加任何活動,所以我做的事不多,上街公開表達〝公民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活動,我隻參加了331這一次,而且是在圍觀拍照,並沒有打橫幅,也沒有演講。但是我並不覺得冤枉,我把這作為一個殊榮接受下來。雖然我不如他勇敢,不如他睿智,但是對他的許多觀點,我都是認同的。

 

 

數十年前,當今執政黨的先賢們高舉反腐敗、建立民主共和國、開放輿論等等旗幟,推翻了當時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這一切史籍中均有記載。六十多年過去了,懇請袞袞諸公,俯念先賢父輩投身革命之初衷,兌現當年對國民的承諾。曆朝曆代為我們所不齒的封建帝王,除了極個別的暴君,尚且謹守道德底線,不以言治罪,不殺言官,難道在現代文明的今天,我們還做不到嗎?菜市口戊戌六君子人頭落地,大清王朝的喪鍾敲響!

 

 

許多人問我,為什麽要這麽做?是的,迄今為止,我已經四十五歲了,和許多人相比,我並沒有受到過多的不公平,沒有受到過迫害,但是我們是一個人,一個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公民。如果隻有當你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時才發聲抗爭,那不就是一頭豬嗎?六十五年過去了,如果在這個國度,絕大多數人都認為做一頭豬才是正常的,這是整個民族、整個時代的悲哀。堂堂正正做公民,這不應該是一個奢望。我愛這個國家,我所做的一卻都是出於我對這個國家、對我的同胞,那份放不下的愛。但是我認為愛國的最高形式就是監督政府,監督執政黨,而不是歌功頌德、逢君之惡。

 

無論法院如何判決,我做了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後果。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一個公民站在被告席上受審,隻是因為她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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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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