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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3年03月21日

(2013-03-26 10:51:00) 下一個
星期四 晴
 ▲據新華網報道,中紀委19日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海南省瓊中縣財政局局長,用公款宴請個人朋友等被免職;江西省上饒縣清水鄉前汪村,利用村委會新辦公場所搬遷,大擺宴席,清水鄉黨委書記、鄉長被免職處理,前汪村黨支部書記受到撤職處分等。此外,還涉及廣東省珠海、江蘇省無錫市、湖北省赤壁市、陝西省白河縣等地,多人被追究、撤職。
      老殷:這是中紀委首次就中央八項規定,做出違紀通報。不過,都隻是處理了一些小官員,僅僅抓了6隻小蒼蠅。人們不禁要問:自8條出台以後,難道高級官員都遵守好?官員吃喝嫖賭,已經滲入骨髓,就像吸毒一樣根本改變不了。如同張超群說,八條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抓一下,好一陣,風一過,又是老樣子。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把“八條”製度化,這就得從體製改革入手,顛覆官本位,限製官員權力,讓民眾能對官員的烏紗帽有發言權,腐敗,才能夠從根本上得到遏製。可是,政治體製改革有如遙望星空。中紀委也就隻能打打蒼蠅。


▲今年初,廣東省政協委員“壹號土豬”公司老板陳生開會時讓家裏人送飯。他解釋為什麽不貪賓館的盛宴,是因為兩會上的特供食品照樣不安全,“平時打死我,不是特殊事情,不在外麵吃飯,包括開兩會。都是家裏人做好了送過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那些肉和菜是哪裏來的,不知道調味品是不是安全。”
       老殷:搞食品的行家說這話,意味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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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群:
       “替趙紅霞說話,為自己贖罪”,善哉!阿彌陀佛
貌似公民在經曆了一番思考煎熬後,終於又再一次站到“與弱者同行,阻擊更邪惡者”的行列。思想猶豫,時左時右也不奇怪。
貌似公民先生“替趙紅霞說話,為自己贖罪”,真是善哉,阿彌陀佛!其同情弱者的襟懷,躍然於紙,敬仰了。而我做的隻能替趙紅霞贖罪,為自己明誌而已。
在再次為趙紅霞說話的帖子中,貌似公民先生說“現實中許多事情要做到動機純潔、毫無暇疵有多難,基本上可以這樣說,要動機純,隻有死路一條”,如高智晟、劉曉波、陳光誠等人就是這樣的可悲下場。說得好,有同感。當然,也不都是死路一條,但困難重重,伸手打了爹,伸腿打了娘,處處掣肘,時時被盯,在中國做一個自由民主主義者真難!
貌似公民先生的“當前社會最主要的罪惡之源,來自那個獨裁腐敗”的觀點我也同意。但是在令人詛咒的情勢下,就可以不要求“人民去遵守法律,采取合乎惡法的程序去實現自己的訴求”的主張就不敢苟同了。
任何人做事要有底線,依據一是道德,二是正義,三是法律。當官的不依法辦事,錯!老百姓不依法辦事,錯!以當官的不依法辦事作為老百姓不依法辦事的由頭,理由再充足,也是錯。一些當官的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搞腐敗,已經使中國矛盾多、危機伏,如果再加上鼓勵或放手讓老百姓不依法律和程序去表達自己的訴求,那就天下大亂,國將不國了。
試問貌似公民先生,你願意生活在那種強者為王、亂者為聖的社會裏嗎?我是一百個不願意,因為文革的那種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亂糟糟日子,連我這個造反派也膩味了。。
說中國現行的法都是惡法,也不公允。我要告訴你,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政治權利條款比美國憲法並不遜色;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乃是金言玉語,震耳欲聾,擲地有聲!
說實在的,中國的法寫得冠冕堂皇,挑不出多少剌,主要問題是執法不嚴。正兒八經的惡法並不多,我能舉的例子有文革中的公安“六條”,已廢除的收容條例,還在運行的勞教條例,且這些都是法規,還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法。所以,在中國現行法律框架下辦事、維權,有法可依的法律條款還真不少。告訴貌似公民先生,我十多年來寫批判一黨專製、主張民主政治改革的數十萬字的文章,之所以底氣足,就是以憲法和黨章為依據和後盾。當然,也要說句天良話,我與殷正高先生今天雖然有事但還平安,這與執法部門執法嚴謹、有底線也有關係。
不問收獲,隻問耕耘;不問效果,隻問動機和手段,這就是我做人、也是我癡心不改追求自由民主的原則。
再羅嗦一句,我對網上就趙紅霞現象展開的討論很高興,對網友批評甚至反對我的觀點,一點兒也不生氣。真理越辨越明。所謂不爭論,是掩蓋矛盾、心裏沒有底氣的表現。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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