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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2年12月26日

(2012-12-29 05:25:57) 下一個
星期三  雪
12月23日,南方都市報報道,廣州泄露“房叔”房產信息者被撤離崗位並記過。
 “房叔還沒處理,舉報者已經先被辦了”。 “貪汙者無罪,舉報者有錯”。這是眾多網人的評論。
工作人員通過不合法的途經與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義”結果,也就是說:“程序不正義、結果正義”的“房叔事件”,應當怎麽看?
 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揚認:工作人員泄露隱私應該受罰與“房叔”因貪汙被處理是“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市民應該通過合法途徑向紀檢、反貪等部門進行舉報,而不是隨便將資料擺上網。
老殷疑惑:房叔蔡彬乃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長,其房產22處,總麵積7203.33平方米,市值超過4000萬元。這種重大貪汙腐敗之“隱私”不能“隨便將資料擺上網”?否則就要先受處罰?
老殷認為,官員的財產與老百姓的財產是兩回事,因為官員掌控公共資源、掌控公共權力,他們的房產信息不應該是隱私。當局處理泄露‘房叔’房產信息者,有借保護“隱私”之名,行保護腐敗之實。http://84313215.s633.sqnet.cn/dispbbs.asp?boardid=5&id=547&authorid=0&page=1&star=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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