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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群
什邡的教訓是警察驅散群眾抗議不成功
我寫這個題目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中國的種種現實又逼得你不得不這樣思考。
據說,中國每年的群體事件數以萬計,絕大多數事件為什麽沒有浮出水麵而成為熱點?就是執政當局或千方百計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事件或消滅在萌芽狀態或掐滅於有形之中,幹淨利索,沒有造成大的震動,沒有留什麽後遺症。至於鬧事群眾的要求是否合理,當局采取的手段是否正當,上級不在乎,官辦媒體不會尋根究底。套用鄧小平的貓論:不管黑貓白貓,維穩了就是好貓。
假如這次什邡的抗議群眾一上街,警察就聞風而動,抗議者或抓了或作鳥獸散了,警民衝突場麵沒形成,微博的炒作就掀不起大風大浪。那將是一番什麽景象呢?那將是銅鉬礦如期開工剪彩,被撤的書記也將是另一番評價即嗅覺靈敏、出手果斷、辦事有方,等待他的是鮮花、掌聲和似錦前程。
同樣,廣東的烏坎事件如果說早一點壓下去了,烏坎事件能成為中國村民經過抗爭贏得自治第一村的美譽嗎?
安康的孕婦大齡引產事件,如果孕婦的男人認錢不認理,不是上上下下都平安無事了嗎?
邵陽市的民運人士李旺陽蹊蹺吊死一事,捂著壓著火速處理著,香港雖然有人鬧,但內地網上一片幹淨,蠢蠢欲動之人有想法但沒動作。化險為夷。嘿,湖南人有能耐,幹得漂亮。如果李旺陽之死的事鬧大了,那湖南又是別有一番風景。
在中國,處理群體突發事件的評價體係不是事件本身的公平正義與否,而是穩與不穩。鬧大了,就是不穩;鬧而不大,就是穩。成者王侯敗者賊。所以,官員們在處理群體突發事件中,隻能碰運氣,憑機緣巧合。成了,官大命大;敗了,撤職垮台,自認倒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