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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4月7日

(2011-04-15 03:30:50) 下一個
今天下午4點,張超群來電話。下麵是他在電話中告訴我的一篇文章。
張超群:
隻有組織起來,公民社會才有力量
中宣部發文不準提公民社會,是上個月香港陽光衛視報道的,並非我空穴來風杜撰的事。
國家與社會,政府與民眾,是個誰也無法消滅的客觀存在。
市民社會(公民社會)的提法早已有之,馬克思主的經典作家對市民社會情有獨鍾。我們的憲法當年寫上了“公民”二字,麵對這樣一個無可更改的狀況,中宣部竟然對民社會說“不”,叫停,這豈不是如同要太陽從西邊出來?不準懷胎十月的孕婦不準生小孩一樣愚蠢可笑嗎?
應該說今天的中國還是一個臣民社會。公民社會遠沒有形成。
我認為,公民社會的崛起,公民社會能夠成為製約、抗衡國家的一股民主力量,有賴於以三條。
一是國家政府從心裏明白社會的巨大作用,營造社會發展的空間,形成真正的小政府與大社會的政治格局。
二是公民個人的覺醒。現代公民不僅會盡義務,而且懂得享受和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主動積極地關注公權力、參與公共事物。公民不是臣民、訓民,更不刁民、暴民。無覺醒的公民就無有力量的公民社會。近幾年來,公民維權事件頻發,圍觀現象時有發生。孫誌剛之死,引發法律界人士呼籲,從而改變了行之多年的收容條例;鄧玉嬌事件,網絡與法律人士介入;錢雲會之死的公民考察團,等等。都說明公民在覺醒,公民社會初見端倪。
三是公民隻有組成自治組織,才會由公民變成公民社會。才可以說公民社會真正崛起了。現在中國的公民,有如一根根的筷子。且臣民居多,社會是砂粒式結構。社會要變成混泥土結構,公民變成一把筷子,就必須將公民組織起來。公民自己就要積極主動地組成多元的、興趣廣泛的、自訂章程、自選領導、自主發展、自行開展工作的公民自製組織。有了類型各一的眾多的公民自治組織公民社會才會有鋼鐵般的力量和壓力,國家與社會這種二元結構才能真正行成。公社會才會有資格與公權力搏奕,才可以實現恩格斯所企盼的“市民社會製約和決定國家”的偉大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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