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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09年5月12日

(2009-05-13 00:13:59) 下一個
上午看了兩則報道。
一則是今天的《廣州日報》報道:《清潔工“撿”14公斤金飾或被起訴》。深圳機場清潔女工梁麗在打掃垃圾桶時拾到價值300萬元的金飾,拿回家後私分。此女因涉嫌“盜竊罪”被逮捕。
據記者王納稱:……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巨浪,各大門戶網站都在顯著位置轉載,很多網站都開辟了網友投票,讓網友表明對梁麗案的態度。截至昨日(11日)17時,在新浪網等門戶網站的投票中,已經有超過60萬的網友投票支持梁麗的行為不應該被認定為盜竊。在所有投票網站中,梁麗的支持率達到90%以上。
中山大學法學院著名教授魯英表示:“從我目前了解的案情看來,從刑法角度來說,梁麗的行為構不成盜竊罪,對垃圾箱範圍內的垃圾進行處理本來就是梁麗的職責範圍。如果從民法角度來說,梁麗的行為屬於貪小便宜,並有不當得利,這些應該是由失主來進行起訴的,不屬於魯英教授還說:“我從這個案子裏看到了道德缺失的問題,看到了製度缺陷的問題,唯獨沒有看到刑事犯罪的問題,因此,對梁麗應該僅做輕微的行政處罰就可以了。”
老殷慨歎:法學教授的觀點即便正確,又有什麽用呢?
另一則是《中國周刊》5月6日載文:河南鄭州兩個收破爛的農民以三毛錢的價格,收得一鐵觀音茶葉盒,裏麵暗藏8張存折,共計200多萬。存折的主人是鄭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王治業(因涉嫌受賄、放高利貸被捕)。此新聞有這樣的一個情節:檢破爛的兩個農民決定以這些存折向王治業索取好處費50萬(最後雙方同意30萬)。雙方約定在鄭州西郊一家咖啡廳內見麵,“付現款交貨”。結果被警方涉嫌“敲詐勒索罪”拘捕。
這則報道,各大網站都己刪除或屏蔽。至於為什麽要刪除這種文章,我估計強半是要維護黨的光輝形象。
兩個檢破爛的農民兄弟的遭遇,引人思索。仔細想一想,他們是否還有更好的辦法處理存折?比如拾金不昧,主動送上門。不過,王書記會不會擔心他們捅出去,而殺人滅口?還比如;向黨舉報,……也許同樣危險:因為王治業官位太顯要;……他們或許是別無選擇?
這新聞向眾多到官府大院撿破爛者警示:如拾得存折,最好的辦法是扔掉。

亦警示眾多官人:萬不可將8個存折暗藏在鐵觀音茶葉盒中當廢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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