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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喜歡小鸚鵡。半年前,買回兩隻黃色的鸚鵡。鳥籠放在陽台上,每天要清洗一次鳥糞,換一次水,放點粟米,這些事基本上是由我做。兒子常觀鳥,把鳥捉在手上玩,逗鳥叫,甚至把兩隻鸚鵡的嘴揍在一起,叫它們親嘴。兒子說:小鸚鵡能認識人,每當我進門,它們就叫呢。
一個月前,我洗完鳥籠,忘記扣好小門,結果飛出一隻,隻剩下一隻了。兒子說:一隻鳥太孤單,再買一隻伴來。誰知,第二天上午,飛走的鳥又回來了。我把鳥籠門打開,它很快跳進籠子,兩隻小鸚鵡很親熱,互相用嘴啄,叫的不停:我聽不懂鳥語,不知道是什麽意思。兒子卻說,它們肯定在講:我好想你呀!舍不得呀,才飛回的……
大前天上午,我洗完鳥籠,門又未關好,結果,兩隻小鸚鵡都飛出來了,並且一起飛向對麵樓房,然後就不見了。我有點自責:怎麽又沒關好門呢?但看著兩隻小鸚鵡飛向空中,我又為它們祝福:獲得了飛的自由。
小鸚鵡飛了,我把鳥籠清洗幹淨,掛在陽台上涼幹。
昨天下4點,我正在看書,忽聽得陽台上有鳥叫,趕忙去看,兩隻小鸚鵡居然飛回來了,嘰嘰喳喳叫個不停,我好驚喜,忙把鳥籠門抽開,兩隻小鸚鵡一先一後進籠了,我放上粟米和水,小鳥迫不及待的吃食。不時抬頭看我。我明白了:大雪紛飛,天寒地凍,它們在外麵沒有吃的,餓了兩天,隻好又回來。小小鸚鵡真聰明。
小鸚鵡在籠內,有吃有喝,但不能飛。小鸚鵡離開鳥籠,有飛的自由了,但沒吃的,隻好又飛回。小鸚鵡明白:有粟米吃才是硬道理,沒有吃的就會餓死,飛的自由無所謂啦。
我猛然悟出:鳥權,就是吃權。
我忽然記起:前外交部長李肇星在回答外國記者關於人權問題時的話:我餓過肚子,知道什麽叫人權。
哇!人權,就是塞飽肚子,就是不餓飯。多麽精典的回答!據此,我老殷曰:鳥權=吃權,人權=不餓肚皮,吃了=不餓。由此又可曰:鳥權=人權。再曰:人=鳥。這鳥且為籠中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