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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楊老已作古。可這“昭雪”二字怎麽也拂拭不去。
9點,代主任的車來了。我們直奔機場。一路堵車。因氣候不好,滯留航班多。原定11點的航班,直一到下午2點多才起飛。坐在飛機上,我想睡一覺。可怎麽也睡不安。心中冒出一個念頭:如果這飛行出事了。機上人全部都死了,除保險賠償外,負責接我回嶽陽的三人自然算公傷。單位要補償他們一大筆錢,而我呢?算什麽?估計不會按因公死亡對待,也就享受不到一大筆補償金,我感到聽組織的話太吃虧了。怎麽辦呢?死到臨頭了,應該表明觀點。於是我趕忙掏出紙,匆匆走筆,給黨組織寫最後遺言:
同19年前一樣,這次黨組織對我殷正高的的行動又是一次判斷失誤,而且鬧的通了天,驚動中央常委。其原因乃情報失誤,即便情報準確,也是黨違憲了,侵犯了公民權力。我是無辜的……我原本在北京還有三天活動。隻好服從組織命令提前離京……如今飛機失事,我死了,懇請念我一生總受黨的冤屈,這次的死原本可以避免……沒辦法,死就死吧。我隻希望能同代主任等3人一樣享受同等死亡補助待遇,作為給我老伴治療患糖尿病的藥費……
我把寫好的遺言裝在眼鏡盒內,但願飛機出事,這眼睛盒如同黑匣子般保存下來。我又默念阿彌陀佛,然後坦然閉目,等死。一覺醒來,到了長沙黃花機場。我還活著。是幸,還是不幸?
20點回家。匆忙上網,寫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