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藏獒》這本書讀完,我在燈下反複摸挲著書的封麵,感受書本在手中的質量,心想就是它,刻錄著兩代獒王的曆史,它們率領眾多英勇的領地狗浴血保護的那片草原的曆史,偉岸精神之興衰的曆史。簡直難以想象。
一本書,當你讀完,將它托在手上,為自己的一隻手還有一本書而感覺到不勝負荷,它便是理所當然的好書了。
去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了不少名家大作,包括鐵凝的《笨花》,史鐵生的《我的丁一之旅》,麥家的《暗算》,範穩的《悲憫大地》,王樹增的《長征》,但是不論是哪一本,就受歡迎程度而言,都很難與《藏獒》一書爭鋒。
《藏獒》的編者顯然也如此認為,所以在付印之前就有了這段手記:
“2005是長篇大年,平凹的《秦腔》、阿來的《空山》和餘華的《兄弟》,都在翹首期盼中,魚貫而出,都是大家,自有大家風範,必然自信沉著和從容,閱讀起來,相對沉鬱也在情理之中。大半年沉鬱的閱讀之後,突然遭遇《藏獒》真有石破天驚的感覺。如此酣暢痛快的閱讀,不僅今年,多年以來,都久違了。”
《藏獒》是在2005年9月推出的,出版之後一個月當中,就賣出十萬餘冊。在接下來的2006年,它的銷售量更加可觀,因此有了一種說法,就是2006年這個狗年,其實更是藏獒年。
對於這部眾口齊頌的作品,我覺得它的被喜愛很有道理。故事精彩可讀性強的小說,被追愛當然應該。隻不過除了它的出色,它也有一些不如人意之處。由於讚揚已經到處都是了,我就不花太多筆墨重複。我這篇筆記,會講兩處我覺得讀來不最妥當的地方。
文字:
首先,作為文學作品,《藏熬》的題材、風格、內容等組合無疑都是優秀的,盡管寫作的技巧算不得完美。
從語言來講,亮點很多。我個人最喜歡的,很有可能也是多數讀者喜歡的,是其根據不同需要而采用的不同語言風格。
將藏獒的悲喜榮辱用近乎擬人的方法講述,使全文充滿了理想主義和英雄主義的色彩,繪成一部豪氣衝天的畫麵;對於主次人物的刻畫,其中最明顯的當然就是父親、送鬼人達赤,還有光脊梁的孩子、白主任,等等,都非常到位;而在藏人群中,通過活佛、藏紮西還有頭人等眾多的人物,似有似無帶著藏傳佛教的神秘,很難令人不被之牽動。
上麵所說的三類描述,我來試舉幾個例子。
獒王虎頭雪獒之死:
獒王虎頭雪獒大吼一聲,轟轟隆隆地奔跑著,以它固有的堂皇正大的姿態撲了過去。它沒有咬住岡日森格,反而被岡日森格咬住了。岡日森格迎撲而上,就在空中,一口咬住了獒王的喉嚨。獒王大山一樣仆倒在地,胡亂掙紮著,用激烈的反抗挑逗著對方狂野的殺心。岡日森格心說我知道你的撲咬就是自殺,你不想活了。我成全你,我用最快的撕咬讓你最快地離開恥辱和痛苦。它使勁壓著獒王,砉然一聲撕開了獒王的喉嚨,溫暖的血和萬丈浩氣飛進而出,雄偉的生命和一世驕傲飛進而出,飛到天上就什麽也不是了。
太陽落山了。本來它是早就應該落山的,但獒王虎頭雪獒和雪山獅子岡日森格的戰鬥沒有結束,它隻好現在才落山。它一落山,天就黑了。本來它是早就應該黑的,但是它現在才黑。天用霞色爛漫的光明,照耀了西結古草原上一隻不朽的藏獒一個偉大的生命走向死亡的悲烈一幕。幕前幕後的所有,天的眼睛都看到了,連藏獒的心和人的心也都看到了,然後就黑了。
灰色老公獒之死:
灰色老公獒呼嚕嚕地悶叫著,用眼睛裏陰毒的仇恨之光告訴對方:正因為我認識你,我才不能放過你,我必須咬死你。這裏荒無人煙,除了你,沒有人知道是我咬死了你。灰色老公獒是吊唁了獒王後返回西結古的路上碰到藏馬熊也碰到白主任的。它知道豺狼成性的岡日森格是外來人帶到西結古草原的,獒王之死的血債不僅要記在岡日森格頭上,也要記在這些外來人頭上。岡日森格是來自上阿媽草原的仇家,袒護和幫助上阿媽仇家的人自然也是仇家,不咬死仇家咬死誰啊?但是且慢,前麵還有一頭藏馬熊,藏馬熊要幹什麽?難道它也要吃掉這個人?是啊,它肯定要吃掉這個人,它已經走過來了,離人已經很近很近了,站起來一扇就能扇他個稀巴爛了。那麽我呢?我就不要撕咬了吧,把這頓美餐讓給藏馬熊吧,反正我又不吃人,我就是為了報仇,借刀殺人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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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主任白瑪烏金跳了過去,蹲在了灰色老公獒的身邊。灰色老公獒望著他,渾濁的眼睛裏所有的仇恨似乎都已經散盡了。白主任跪了下來,咿咿唔唔地說:“你不能死啊,你救了我的命,你千萬不能死啊。”灰色老公獒不聽他的話,過了一會兒就閉上了眼睛,就死了。死前它說:獒王啊,原諒我不能為你報仇,原諒我不能幫助野獸隻能幫助人,因為我是狗。
對送鬼人達赤的描寫:
藏醫尕宇陀沒走多遠,就被一個人攔住了。那人頭上盤繞著一根粗大的辮子,辮子上綴著紅色的毒絲帶和一顆巨大的琥珀球,琥珀球上雕刻著羅刹女神蛙頭血眼的半身像,身穿一件豔紅的氆氌袍,腰裏紮著熊皮閻羅帶,閻羅帶上係著一串兒約有一百個被煙熏黑的牛骨鬼卒骷髏頭,更耀眼的是他的前胸,前胸上掛著一個銀製的“映現三世所有事件鏡”,鏡麵上凹凸著墓葬主手捧飲血頭蓋骨碗的全身像。藏醫尕宇陀趕緊下馬,半是驚懼半是恭敬地問候了一句,牽著馬轉身就走。跟在尕宇陀後麵的索朗旺堆頭人和齊美管家以及幾個騎手,也都是一副驚恐疑懼的樣子,紛紛下馬,在索朗旺堆頭人的帶領下回避瘟神似的繞道而去。
丹增活佛佛性與人性共生之一幕:
牛糞碉房裏,白主任白瑪烏金給丹增活佛說起了發生在牧馬鶴部落的一切,請求他立馬跟他走一趟,去挽救藏紮西的雙手。丹增活佛搖了搖頭說:“藏紮西是斷魔護法的轉世,我去了又能怎麽樣呢?當讚鬼、敵鬼、誓鬼、刀鬼、損耗鬼、憤怒鬼和瑪姆女魔統統都來糾纏一個人的時候,我隻有傾心向佛,在吉祥天母的法意中熱融那些冰涼的靈魂了。靜候變化吧白主任,我現在要做的就是焚香獨坐,用無敵密法潛行天下的秘密力量,慢慢消除西結古草原上狼毒(一種能毒死牲畜的草)一樣狂生狂長的仇恨。”李尼瑪勉強翻譯著。白主任著急地說:“他可是你的弟子啊,他是為了草原團結才落到這一步的,你怎麽一點都不同情他?”丹增活佛說:“水的清澈就是河的清澈,山的聖潔就是石頭的聖潔,佛的行善就是僧的行善,你的同情也是我的同情。我要走了,神燈的光亮正在招引著我,佛壇前的清淨無垢才是我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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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增活佛念誦著《三昧邪咒經》走在碉房山的小路上,突然問道:“藥王喇嘛你在想什麽?你為什麽不跟我一起念經?”藏醫尕宇陀說:“我在想岡日森格呢,不知道它到底怎麽樣了。”丹增活佛說:“你在為岡日森格擔憂嗎?那你為什麽不親自去看看呢?它現在最需要的恐怕就是你了。”藏醫尕宇陀說:“先見之明是佛爺的修持,我這就去了。”說著停了下來。一個鐵棒喇嘛飛快地跑向寺院旁邊的馬廄,給他牽來了馬。
結尾,關於藏獒和父親:
它們果然來了,在父親的夢境裏,它們裹挾一路風塵,以無比輕靈的生命姿態,帶來了草原和雪山的氣息。那種高貴典雅、沉穩威嚴的藏獒儀表,那種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藏獒風格,那種大義凜然、勇敢忠誠的藏獒精神,在那片你隻要望一眼就會終身魂牽夢縈的有血有肉的草原上,變成了激蕩的風、傷逝的水,遠遠地去了,又隱隱地來了。永遠都是這樣,生活,當你經曆著的時候,它就已經不屬於你了。父親的藏獒,就這樣,成了我們永恒的夢念。
不過即便有這些亮點,通篇的文字還是顯得過於單調,尤其是在對打鬥的描述方麵,由於全書嘶咬場麵甚多,讀到後來的感覺就是,作者的打鬥詞匯已經快要被用光了!好在招數沒有窮盡,所以倒也沒有影響場麵的精彩。隻是隱隱約約的感覺罷了:這個故事,這個篇幅,差不多就夠了。
題材:
藏獒是產於青藏高原的大型犬種,由一千多萬年前的喜馬拉雅巨型古鬣犬演變而來,是犬類世界唯一沒有被時間和環境所改變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橫行四方的野獸,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馴化,開始了和人類相依為命的生活。
作為人類的朋友,藏獒得到了許多當之無愧的稱號,古人說它是“龍狗”,幹隆皇帝說它是“狗狀元”,藏民說它是“森格”(獅子),藏獒研究者們說它是“國寶”,是“東方神犬”,是“世界罕見的猛犬”,是“舉世公認的最古老、最稀有、最凶猛的大型犬種”,是“世界猛犬的祖先”。
1275年,馬可波羅曾如此描寫過藏獒:“在西藏發現了一種從未見過的怪犬,它體形巨大,如同驢子,凶猛聲壯,如同獅子。”
1240年,成吉思汗橫掃歐洲,把跟著他南征北戰的猛犬軍團的一部分三萬多隻藏獒留在了歐洲,這些純種的喜馬拉雅藏獒在更加廣闊的地域雜交繁育出了世界著名的大型工作犬馬士提夫犬、羅特威爾犬、德國大丹犬、法國聖伯納犬、加拿大紐芬蘭犬、英國獒犬等等。這就是說,現存於歐亞兩陸的幾乎所有大型凶猛犬種的祖先都是藏獒。
“在父親的心中,藏獒已經不僅是家獸,不僅是動物,而是一種高素質的存在,是遊牧民族借以張揚遊牧精神的一種形式,藏獒不僅集中了草原的野獸和家獸應該具備的最好品質,而且集中了草原牧民應該具備的優秀品質。藏獒的風骨,不可能在人們無微不至的關懷中延續,隻能在青藏高原的淩厲風土中磨礪。如果不能讓它們奔馳在缺氧至少百分之五十的高海拔原野,不能讓它們嘯鳴於零下四十度的冰天雪地,不能讓它們時刻警惕十裏二十裏之外的狼情和豹情,不能讓它們把牧家的全部生活擔子扛壓在自己的肩膀上,它們的敏捷、速度、力量和品行的退化,都將不可避免。所以,當城市中先富裕且閑暇起來的人們對藏獒的熱情日漸高漲之時,當藏獒的身價日漸昂貴之時,父親的孤獨也在日漸加深。”
馬俊仁所養的名獒“特號”
《藏獒》選擇講這個故事,一來是作者家庭對藏獒和藏族文化的感情,二來也是作者本人對和平、忠義、英勇等品性的珍視。所以不論是講人還是講狗,作者無時不在強調的概念就是:“當人們總想把自己變成狼時,人性莫非隻好讓狗替我們珍惜?”這不是我總結的,是編輯手記中記錄。
正是由於這個很明確的目的,這部小說的文學化處理,顯得太過於個人,主觀的色彩非常濃烈。所以包括藏獒對兩個部落之間恩仇的作用,甚至對人性向善的作用,都令我在閱讀的同時不斷地存著一個疑問:《藏獒》之中的文學誇張成分,究竟占了幾成?
同時,顯然,不論是作者還是編者,都忍不住要讓《藏獒》同《狼圖騰》較量一番。作者在序言中寫道:
是的,狼已經少了,虎豹熊羆也都少了,少了敵人的藏獒和藏獒的天性又豈能不少?父親已經料到,他心中的藏獒,已經一去不複返了。幸好父親沒有料到,狼少了,狼性和狼的文化、狼的崇拜卻橫行起來。
其實《狼圖騰》與《藏獒》,雙方隻是與其它同期作品相比具備更多的共同之處而已。加上藏獒與狼天性的對抗,所以才會有這麽一層比較。而從寫作意圖本身而言,並無所謂優劣或者高低,兩者本來就各自獨立,拿到一起去品評實則沒有太大必要。
楊誌軍本人曾經在新浪訪談中更具體地談到過他對這兩部作品的評價,基本還算客觀吧,不過在我一個普通讀者看來,兩者都是好作品,他說得不很有道理。
這個是倡導的精神不一樣,《狼圖騰》倡導是一種征服,一種滿足欲望,滿足私欲這種狀態。藏獒它倡導的是一種舍己為人這種大公無私的東西。我剛才也講了一個,比如藏獒有一個特點,它從來不吃掉它看護的羊群和牛群,就是在大雪災中,所有的牛群和羊群凍死了,但是它也快死了,它也不吃一口,什麽叫忠於職守,這就是忠於職守。這就是狼和藏獒的區別。
再一個我覺得《狼圖騰》的寫作比較理性,它是比較從曆史的角度去關注這個問題。而我恰恰相反,喜歡從現實的角度去出發,思考問題,這恐怕是不同的。
還有一個不同,在形象上,《狼圖騰》的狼最終之所以能演變成狼文化,也就是他寫的對狼的概念有一種比較確切的,比較深刻的這種分析。但是我的《藏獒》完全是個性化的,藝術化的形象,一個和一個不一樣,所以這種東西在文學上,我覺得文學的形象和文學的可讀性上好一些。
《藏獒》作者楊誌軍
阿小名,我看出來了,你不虔誠!兩個並列句,前後推倒,三段式論述的第三段就推出來了!!!要信就認真點兒!
不論怎麽說,得病要看病的!就是麽,吃藥就對啦!
明亮,認字兒的事,去找孤草吧。
明亮,認門兒的事,去找豐子吧。
我看過《丁一之旅》(這麽說是為了讓孤草同學繼續認我為慢班班長。雖然你們都看過我連名字都不確認的書)。
還有,豐子的門怎麽我找不到呢?我也想去遞小紙條,歡迎她回來,盡管我都不知道她走了。
阿小J是太懂事了,才生病的?讓她多和不懂事的同學看齊,不想事情就不生病了。阿小名你給傳達一下吧,順便在告訴大俠的老板,不要老派大俠出差。這個要是阿小名不好傳達,就讓孤草祈禱吧。
一日,古龍在茶樓喝茶(沒找到酒和女人),隨手拿起茶桌上關於狗的一本書來看。
街道兩旁都是擺攤的,人們大多在閑逛,忽然,茶樓內傳來淒厲的一聲慘叫。
古龍瘋了,衝出了茶樓在大街上狂奔,喊著:“瘋了,瘋了,連傻子都瘋了!”
金庸閑來無事,正在逛街,卻看見古龍瘋了,金庸衝著背影叫到:“龍兄,你怎麽比我先瘋了!!!”
古龍淚流滿麵地回頭哭訴道:“那狗竟、竟、竟然學我!而且還不斷行!5555~~~~~”扭頭繼續狂奔了下去。
遠處高牆之上,一人白衣如雪(西門吹雪),默然長歎一聲跳下牆來。
白衣人走向一個小攤,說道:“無名大娘,還是給我拿兩個包子吧!”
一日,古龍在茶樓喝茶(沒找到酒和女人),隨手拿起茶桌上關於狗的一本書來看。
街道兩旁都是擺攤的,人們大多在閑逛,忽然,茶樓內傳來淒厲的一聲慘叫。
古龍瘋了,衝出了茶樓在大街上狂奔,喊著:?#30127;了,瘋了,連傻子都瘋了!?#12290;
金庸閑來無事,正在逛街,卻看見古龍瘋了,金庸衝著背影叫到:?#40857;兄,你怎麽比我先瘋了!!!?
古龍淚流滿麵地回頭哭訴道:?#37027;狗竟、竟、竟然學我!而且還不斷行!5555~~~~~?#65292;扭頭繼續狂奔了下去。
遠處高牆之上,一人白衣如雪(西門吹雪),默然長歎一聲跳下牆來。
白衣人走向一個小攤,說道:?#26080;名大娘,還是給我拿兩個包子吧!?
無名我禱告的時候說無名的阿小J上帝會知道是誰吧?我想一定會的。 :)
希望小J早點好起來,大俠早點回家,無名別累病了。
我養狗,我也怕最終失去她的那天, 不過我總安慰自己說,如果這條狗來到這個世界上,跟我一起度過了她的一生, 而我能夠保證她的溫飽並且給她無限溫情,那麽對她來說應該是幸運的,總比落到別人家裏受到虐待和忽視要好。這麽想,在她離開我的時候應該會好一點吧?
我還沒看過這本《藏獒》.讀了你的介紹,一定要找來看看.
祝願阿小J GET WELL SOON!
哦對了,你不在期間,我沒有酒後駕駛,也沒有超速,甚至連紅燈都沒闖過!不知道有沒有什麽獎勵哈。
這本書也是我家裏有了好一段時間的,根本沒想過要看它。要不是大俠一個勁推薦,我就錯過了。:)
草,阿小J又病了,大俠出差。睡覺前記得幫我禱告啊。。。
山月朋友歡迎你,一篇潦草的筆記而已,見笑了。:)
我這就去陪J,晚安晚安。
兒子象棋有了長足的進步,他的仕竟然跳過河, 把我的仕給吃了。
俺也去找本書讀讀。
一定找它來讀讀了
喂,孤草,可否借我一看呀?
我一向都極愛狗, 讀了這本書後,對藏獒就除了喜愛,更多了崇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