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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不喜歡餘華的《兄弟》by 商略

(2005-10-27 08:47:57) 下一個
其實我本人特別喜歡餘華的作品。不過在西*西*河看到這個書評,雖然有很多不能同意的地方,但不得不說是一篇很有力道的評論,轉過來給走廊的朋友們也看看。。。 :) --------------- 不喜歡餘華的《兄弟》      斷斷續續用了三四天時間,讀完了餘華新出版的長篇小說《兄弟》(上)。這半部小說的題目與其說是《兄弟》,還不如說是《夫妻》,因為小說中最著力寫的,是李蘭和宋凡平這對夫妻的感情。   讀《兄弟》(上)之前,我並沒有什麽期待,因為我已經在網上打開過一個帖子,是《兄弟》的開頭兩章,但我讀了第一段就倒了胃口,與天涯網友“一人一人一人”有同感。   對餘華作品沒有期待,差不多已有十三年了。1992年11月,《活著》在《收獲》上發表,讓我明確地感覺到,一個特別的作家,從此消失了。這之前,我一直以為餘華在中國,能夠像梅裏美在法國那樣特別,雖然他們的風格、氣質和風格都大不相同。   1992年11月的《收獲》,還發表了蘇童的小說《園藝》。我對《園藝》的喜愛遠遠勝過《活著》。《園藝》是在探究,《活著》則在水麵滑行。後來餘華寫出了《許三觀賣血記》,他的滑行越來越流暢,流暢得我失去了對他的興趣。   《兄弟》是《活著》和《許三觀賣血記》的繼續。看來,餘華再也收不住腳了。他不會絆倒,隻會留下極淺的腳印。    重複   《兄弟》中,餘華的嘮叨讓我難以忍受。比如在第二頁寫到“現在滿世界都是女人光屁股晃來晃去”時,他不厭其煩地說:   “現在滿世界都是女人的光屁股晃來晃去,在電視裏和電影裏,在VCD和DVD裏,在廣告上和畫報上,在寫字用的圓珠筆上,在點煙用的打火機上……什麽樣的屁股都有,進口屁股國產屁股,白的黃的黑的還有棕色的,大的小的胖的瘦的,光滑的粗糙的,幼的老的假的真的,琳琅滿目目不暇接。現在女人的光屁股不值錢了,揉一揉眼睛就會看到,打一個噴嚏就會撞上,走路拐個彎就會踩著。”   近兩百個字的無聊偶句,不好笑的幽默,幾乎成了一堆語言垃圾。這讓我想起上世紀八十年代王蒙寫的一個小說——忘了題目——開頭是親愛的讀者,你學習中如何如何,工作中如何如何,生活中如何如何,幾乎寫了千把字。這也讓我想起餘華在接受媒體采訪中反複說的“失控”二字,他指的當然不是這樣的失控,但他已經這樣地失控了   餘華小說語言的一個特點,其實不是嘮叨,人們甚至用“簡潔”來形容他的文字。就是《兄弟》,還是有人在說他簡潔。但至少從《許三觀賣血記》開始,餘華與簡潔已搭不上邊了。他在一部小說中不斷地重複,他還在一部小說中重複另一部小說的對話和細節。這個問題不在於他偷懶或者遺忘(如果是這樣,我倒寧願原諒),而是他在營造這部小說的世界之時,沒有獨特性。   他的嘮叨不僅是在排比和偶句上,還在不斷重複上。他說了一個意思,緊接著再重複這個意思,有時要重複很多次。這樣的情況幾乎遍布了整部小說。他的這種寫法,給我的感覺是,他對自己要表達的意思非常得意,他對自己的表達能力一點沒有信心。   但有的時候,也會有另外的感覺,比如重複“你會得善報的”,重複“問蒼茫大地啊,誰主沉浮呢”,重複“回家真好”,等等,為了製造某種效果,效果的確也出來了。可是如果深入一步考察這個問題,會發現餘華在很大程度上荒廢了細節描寫   餘華還喜歡另一種重複,比如李光頭摩擦電線杆、掃蕩腿等。如果說這也是嘮叨,也許不妥,但至少我們看到的是,他在一個想法中,不斷兌水,燒成了一鍋清得見底的湯。這是他寫作的一個特點,努力榨幹一個細節。可是他在榨幹過程中,隻是偶爾投入一點佐料,然後又滑了過去,無法停留。餘華經常說到卡夫卡。卡夫卡在《審判》中,在常被節選的《法律之門》那一段之後,那種榨取,讓我想到一句古話:“至矣盡矣,蔑以加矣,惟卡夫卡得之!”相比之下,餘華的榨取似乎隻取文字積聚,卻沒榨到什麽。    成語   餘華喜歡在小說中使用成語,這個愛好在《兄弟》中變本加厲了。   其實在先鋒派時代,頻繁使用成語,曾給我們的閱讀耳目一新。在先鋒派以前很長一段時間裏,除了“新時期”的幾個尋根派作家,北方人寫小說使用北方話,南方人寫小說使用普通話,而且都屬於延安時期文學的延續,使我們在讀魯迅小說時,在語感上也不大順溜。   先鋒派使用的是一種書麵語言,並帶著強烈的南方色彩。這種語言的出現,加上馬爾克斯小說翻譯成中文,於是,在二十世紀末,漢語文學有了一種全新的語感。這種語感,在餘華的小說中占有特別的份量,在《兄弟》中還被稀釋地保留著。這種語感雖然打開了一扇新的敘述之門,卻還沒有形成一種成熟的文體。   詞語活用,組合奇特,曾是先鋒派“書麵語言”的亮點。但大量使用成語和熟語,卻是先鋒派“書麵語言”中最失敗的地方,有的活用成語、熟語,取得一時的新鮮感以後,很快就失去了光澤。在《兄弟》中,成語、熟語的濫用到了毫無節製的地步,開頭第一段,就密集地使用了“超級巨富、異想天開、買路錢(買路錢這個熟語用在這裏並不貼切)、遠近聞名、漂泊生涯、深不可測,意識到、舉目無親”等詞。   這裏特別提到“意識到”三個字,是因為餘華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就開始頻繁使用這種用法了,至今還沒有用膩。   在接下去第二段裏,情況也沒有改變,相依為命、忠厚倔強,還感慨萬千!料想餘華會“吃驚地發現”,寫下“感慨萬千”這四個字,是多麽的“樂開了懷笑開了顏”。他甚至好幾處使用“無限深情”這樣的詞,有一處竟在排比句中連用三次:無限深情地看著桌子、凳子和櫃子,無限深情地看著牆壁和窗戶,無限深情地看著屋頂的蜘蛛網和桌上的灰塵!   第一次看到“無限深情”四個字時,我還以為餘華是在開玩笑,是在模擬小說發生時代的語言,我忽然對餘華重新有了期待,期待他的語言出現變化,就是將餘華式的書麵語言,與上世紀六十年代語言的戲擬,組合起來,呈現一種奇特有趣的效果。   這種期待很快落空了,因為餘華是認真的。他這十年,停留在《活著》和《許三觀賣血記》的文本中,我估計他可能對這兩本書給他帶來的榮譽很迷戀,結果寫出來的文字,反而不如這兩本書。   所以他的文字太輕。    正麵強攻   雖然我很願意對餘華犯的一些小錯誤視而不見,比如他在不該用問號的時候用了問號,但對他的敘述習慣,已經不再有耐心了。他總是描寫了一個小場麵,然後再全景式地敘述一遍。他缺乏將描寫和敘述渾為一體的能力。他一直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餘華在一篇讀書隨筆中,談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說書中大學生拉斯柯爾尼科夫殺死放高利貸的房東老太婆那一段,看似有長篇大論的心理描寫,實際上隻有幾個笨拙的動作描寫。餘華對這一段的賞析很出色,可是輪到他自己寫——他多次說到的“正麵強攻”的《兄弟》,主要的是字數上的虛張聲勢,無法接近《罪與罰》那樣的大手筆  《兄弟》中宋凡平之死以及李蘭埋葬宋凡平,整個事件是餘華“正麵強攻”的要塞。但他變得如此輕質的語言,已經營造不出《在細雨中呼喊》等早期小說中的氣氛了,已經不適合寫這樣的場景。我隻看到,宋凡平的形象發生了巨變,傻蠻死倔,完全不合情理。作者寫到後來,忽然自己跳了出來,直接出現“屠殺”、“六個禽獸不如的紅袖章”這樣的話,這樣還不夠,又借蘇媽之口說:“人怎麽會這樣狠毒啊!”這些話,將原來就缺乏力量的敘述,變得更加輕淺。他筆下的血腥和暴力,隻停留在血腥和暴力。   如果蘇媽的評判隻是市民樸素的觀點,不必將之放大到作者的觀點,那麽餘華關於文革的描寫,還是乏善可陳。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經出現過比一些《兄弟》更直接更本質的小說和戲劇,對文革的反思也比《兄弟》深入得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兄弟》中描寫的家庭溫馨,反而是一種逃避,不是給人“希望”,也不是“正麵強攻”。   所以,不管是從小說藝術還是從政治觀點方麵,都不必將餘華口中的正麵強攻當回事。   人物道具    《兄弟》中的人物,差不多隻有道具的意義。   小說中出現劉詩人和趙作家這樣的人物,我是極其不喜歡的。但讀到後來,這種不喜歡有所減輕。他們起到了道具應該起到的作用。   《兄弟》中有很多人物道具,特別寫到的鐵匠、牙醫等人,幾乎是一成不變地擺在那裏,需要的時候拿出來用一下。孫偉一家倒是有了觸目驚心的結局。有一大群人物道具沒有名字,他們叫“紅袖章”和“群眾”。    “紅袖章”比任何一部小說和回憶錄中的“紅袖章”都麵目模糊,雖然有的評論者將這樣的寫法拔高到某種高度,我還是不同意這種寫法。他們在小說中隻是木偶,就算在打死宋凡平那樣的場景中,還是木偶。   “群眾”也是木偶,這群木偶總是出現在需要他們出現的時候,除了遊行,他們總是關注著小說主人公的言行,他們圍著李光頭打轉,看到聽到他們應該看到聽到的,記得他們應該記得的,並且做出他們應該做出的反應。   所以餘華說他寫作《兄弟》時,處在了“失控”狀態,我是絕對不相信的。他控製得太牢了,因此也控製得太糟了。   在這些作為道具的背景麵前,寫出的幾個人物,宋凡平、李蘭、宋鋼、李光頭,也是性格單一的人物。作為長篇小說人物,他們缺乏挖掘,因而沒有深度;缺乏足夠豐厚的細節和情節來塑造,因而過於單薄。他們像紙人一樣薄,而且隻有一個麵,就算是對宋凡平與李蘭之間感情的正麵描寫也很草率。   給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倒是陶青。但最後,陶青說了一句話:“宋凡平,了不起。”這句話太讓我失望了。這種失望,就像金庸那本先後脫節的小說《神雕俠侶》的結尾,郭芙發現自己愛的其實是楊過,這個“發現”讓我非常倒胃口。    屁股   《兄弟》分四個部分:   一二兩章,李光頭偷看屁股,描述屁股換三鮮麵;   三至七章,李光頭之父偷看屁股淹死,李光頭之母李蘭嫁給宋凡平;   八至二十三章,一年多後,李蘭去上海治病,宋凡平被打死,葬在鄉下,宋鋼在鄉下生活,李光頭在城裏混;   二十四至二十六章,七年後,李蘭病重,李光頭用描述屁股的方式,借了“專板車”拉李蘭下鄉掃墓,李蘭去世。   其實一二兩章的故事,發生在第二十三章的結尾。我不明白餘華為什麽不讓它發生在這裏。我感覺兩頭兩章與最後描述屁股這種呼應式結構,有太多的短篇小說特點。這部小說用這個故事裹挾,說明餘華將屁股看得太大了。   本文開頭引用餘華的那段文字,是餘華要說明“當時”的女人屁股比“現在”金貴,人們一般是看不到的。很多人說,餘華以屁股開頭,有將它作為噱頭的因素在內。   但我推測,在廁所裏偷看屁股可能是他寫《兄弟》的起因,正如他過去在醫院工作,所以才藏著許三觀賣血的故事,偷看屁股,想必也是他兒時的經驗之一(不是說他小時候偷看過屁股,也可能是聽說過,這無關緊要,也不是想陷害餘華),後來想到了兄弟或者宋凡平之類的事,於是寫成了《兄弟》。   我的意思是,我覺得在小說的開頭隆重推出屁股,這樣的結構遠不夠好,隻是因為小孩偷看女人屁股(而不是成人偷看女人屁股,所以開頭不是劉山峰偷看女人屁股),是餘華寫作這部小說的主要起因之一,所以他才會將它放在頭裏。這說明餘華對這部小說的構思過於倉促。   如果我的這個推測錯誤,那麽我還是不明白他為什麽這樣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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