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西北中文學校的管理架構分為三個部分:董事會,校長,和家長教師聯合會。按照自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起草的學校章程(詳見於學校網站):
㈠董事會負責學校政策和長遠規劃,並對學校及財產有控製權;董事會包括九名常任董事,其成員必須是來自於學校家長的非計酬誌願者,經至少五個家長成員提名在每年五月第一個周六的全體成員大會上獲得高票當選;任期兩年,每年至少有四或五名成員改選,除非作為補缺成員由三分之二董事會選入;常任董事中有一名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秘書、和一名財務,分別任期一年,要求於每年全體家長大會後在董事會內重選。
㈡校長由董事會任命,任期兩年,全權負責日常行政管理和教學工作,同時也是董事會的特別成員之一,但沒有表決權;校長決定教職員工的任免、去留和獎金,而校長的工資獎金由董事會決定;校長的其它職責還包括向董事會和學校家長大會提交年度報告和計劃,每學期向董事會提供財政預算和上學期的財務結算,並在被批準的預算範圍內直接管理財務事宜,學校支出費用由校長或董事長簽字。
㈢家長聯合會主席由家長選舉產生。由於家長聯合會是自發的誌願者組織,學校的章程上沒有規定任何具體職責,僅指定其主席和校長一樣是董事會的特別董事之一,也沒有表決權。校章的其他部分主要涉及全校家長大會的程序、選舉方式、遵循羅伯特議事規則、以及學校作為非營利非政治非宗教組織的性質,所有收入將本著非營利的目的用於學校運轉。另外,二〇〇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增補的一項修正案將常任董事任期改為三年,每年的換屆董事人數改為三人。
從以上對學校章程的介紹來看,西北中文具有很明顯的集體辦學的特點。章程上對成員的定義特別包括了所有的家庭和全體教職員工。章程的諸多條款對選舉程序和家長大會給予具體的細節,並強調了董事和董事會職能的每年輪換,就是要鼓勵更多的人了解並參與學校的事務。在分工上,校長被賦予日常行政和財務管理的全權,而作為家長代表和學校主人的董事會則關注政策的實施和長久目標,同時由“家長聯合會”起著輔助的作用。當然,由於學校規模的擴大,和近十年以前起草章程時相比,家長的人數早已成倍地增長,學校的業務和管理變得極其繁雜。因此,董事會、校長和家長聯合會三個部分的職責、工作量、和操作模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幾年前在我還教課的時候,學生人數可能還不到目前人數的一半。那時校長加上兩三名專職的行政人員在周六已經是忙得分秒必爭。梁校長和黃校長都是利用平時的晚上辦公的。我曾多次在很晚的時間和她們在電話上交談教學工作上的問題。所幸隨著家長的積極參與,家長聯合會的力量得到了極大的加強。給我印象至深的,每周六我開車進入校園時,各個路口都能看見家長在維護秩序;每年家長聯合會都有聚會,一方麵感謝老師和家長的辛苦,一方麵籌劃學校的各種文體活動。當時我認識的幾位家長後來都兼任過學校的董事。可是,與學校的繁忙相比,董事會本身的工作卻顯得比較平淡。學校裏的家長和老師甚至傳言“董事會什麽事都不幹”。對此,有段時間一些家長還提出“校長抓行政、董事會管校長、家長聯合會監督董事會”的模式。
確實,學校應該肯定規章製度和監督機製的設立,這在現代民主社會是必要的程序,也是我們的校章納入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依據之一。同時,大家還應該意識到一種體製的管理,不完全在於監督的形式,還要有衡量的指標和對象,特別是這些因素會隨著環境的發展而變化。從日常的管理而言,董事、家長、甚至教職員工並不可能全麵了解學校的每項具體法規,大多數人僅以通用的道德規範和平衡的權益為出發點來認知和決策,因為我們相信任何可行的製度都必須符合常理。所以管理者要有全局在胸,時刻把握章程的尺度,在嚴格遵循規範的同時還要照顧各方麵的利益並放眼於未來的發展。那麽學校管理上真實的情況和矛盾是什麽呢?
如果用通俗的話來解釋目前西北中文學校的狀況,那就是:“董事會的權力大,行政管理的責任重,家長聯合會的工作難”。董事會是家長的代表,在企業中處於法人的地位,對學校的財務和發展方向有最終決策權。校長及其管理隊伍對日常行政的權力則是由繁重的責任賦予的──西北中文這麽大的局麵,如果沒有事權統一,難以想象學校可以平穩地運作。而家長聯合會,因學校的非營利性質加上本地中小學教育機構的傳統,使全校除了教學管理以外的諸多活動都寄望於誌願者們的參與和勞動,但在管理上卻不具備任何職能,按家長的話說就是和校長及老師一樣都是“幹活的”,還不拿工資,否則就不是誌願者了。這三者中隻有教職員工是“拿錢的”,隻有家長聯合會是“沒權的”,也隻有董事會如大多數人抱怨的那樣是“沒事兒的”。
當然,董事會並不是真的“沒事兒”。在管理中除了以代表家長的利益為主,董事會還要對宏觀進行調控。如果董事成員和其他家長一樣僅僅參與家長聯合會的工作,而缺乏長遠的計劃和目標,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意義,也辜負了全校的期望;另一方麵,如果過多地參與具體的管理,就和校長的職責產生交叉,演變成對日常行政的幹擾,銷弱教職員工的自主性和積極性。所以董事會應該著眼全局,掌握動態又了解各方麵的利益,支持並放手管理。但這個“舉重若輕”的“度”卻是最難把握的。因為這意味著董事會在放手給專職行政人員的同時,要比任何一個家長花費更多的時間更深入地參與學校的工作,並從高層麵上理解學校的發展趨勢。如果大多數的董事給人以高高居上的神秘感,可又不能為學校的藍圖作出貢獻,自然會喪失群眾的信任,也無法合理地代表家長的利益。
校長的行政職能和家長的自發參與本是西北中文學校發展至今的兩個最重要的相互依賴的並行組成。由於校長的特殊位置,其對全局的認識有時反倒有可能比董事會更清晰。加上和誌願者相比,接受學校工資的教職員工肩負更大的責任和壓力,還有明確的職業規範約束,因此在業績上表現突出。特別是遇到家長聯合會的支持不連續時,許多重擔驟然轉加到行政方麵,但校長通過全體教職員工管理學校的力量也隨之得到加強。也正是這種不平衡,使得對各方評價指標發生變化,造成管理上的矛盾:或者家長失去積極性,或者校長功高而獨斷專行,或者董事會的指導方針和實際情況發生偏差。幾任校長包括我的任期內,這樣的矛盾或多或少時有發生,我認為這是學校的發展中不可避免的現象。但是如果得不到全校的重視和一定程度的解決,學校必然會在未來走入停滯甚至倒退。
2007.3.31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