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下啃骨頭的帖子,想起成功
(2007-07-12 1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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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逼利誘LG吃雞爪的事。前兩個星期,早聽朋友說某家餐館的早茶不錯,買完菜路過時突然饞癮大發,決定去回味回味這久違的早茶(茶不是最愛,誘人的各式大點、中點、小點和特點才是真的最愛)。一進餐廳,還真是生意興隆,前麵已經一堆人在候位了,好在早茶形式的就餐周轉也快(說是早茶,其實中餐了),小姐說應該不會超過20分鍾。好,既來之,則安之。果然不到20分鍾,小姐叫號,領人埋位。一路偷窺,各家餐台上果然各有風景,心中大喜,心想這家餐廳看來名不虛傳,這可是大好機會培養LG 的中國情懷,特別是飲食文化啊。就坐,教育LG這粵菜可是中國的著名幾大菜係之一,粵式茶點也是極具餐飲服務特色。LG看著推著茶點小車走來走去的服務,也覺得別具風格。好,不多說,吃才是重點。最著名最有特色的當然首推虎皮鳳爪了,其次粉蒸排骨,豬肚,蝦餃,看著就直流口水。LG一看,傻眼了,還配上超光滑的仿象牙筷,他奮鬥了一下,不錯,蝦餃順利進肚,還行。排骨,complain沒肉不說,還有肥肉,好在味道還接受。廢話,我們要得就是這吸髓啃骨的滋味。雞爪,他老人家連連擺手,你吃就好了,我不愛吃皮。任我如何的溫柔解釋,這跟雞皮完全不同,味道很好,LG都不為所動,我筷子一放,這餐廳裏這麽多老外,人家都吃的好好的,怎麽就你不懂欣賞呢?LG趕緊解釋,不是啊,別人的桌上沒有這個。我環顧一周,喝,所見老外的桌上還真都沒這些,多是各式包點,看來LG觀察敵情還挺仔細。好吧,一時語塞,恙做長歎一聲,沒有個知己在這共同欣賞,真是食之無味啊。這招果然奏效,LG明顯在進行激烈的思想鬥爭,我這再接再厲,故意將夾菜的動作放慢半拍,“ok.你說得這麽好吃,可能味道很好吧,我也試試”。哇,我看他倒真象是為了我上刀山,下火海一樣。自然有是經過一番奮鬥,本來LG挺自信他的筷子功的,這仿象牙筷還真給了他一點挑戰,終於手與筷子並用,雞爪的滋味總算嚐到了,怎麽樣,不錯吧?我還是覺得象雞皮的味道。唉,我的天,白費勁了!不過不管怎樣,LG終於有生第一次吃了雞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