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盜的避難所-經驗交流所!
2,土匪的經驗交流所!
3,毛賊培訓所!
4,黑“社會”的招兵買馬場所。
例如,廣東省中山市溪角看守所,就名副其實的是!
一個叫劉挺華的,就是公開的說,我這次,準備二十萬元,招兵買馬!公開的招收:
1,偷車!
2,修理車-偽造車牌等!
3,到東北賣!
4,銷售一條龍。
每一天兩餐,都一買就是好多份的菜!每一份“菜”就是十元。一隻雞,五十元;一條魚(一碗),五十元!
各種《餅幹》,一大箱;一大箱的買。五十多元一大箱,那小號,幾乎被餅幹堆滿。
都給一群強盜土匪,大吃二喝。對於反革命,對不起-靠邊站!
一次向他要,隻給一小把餅幹。
中華正國皇帝胡德斌於歐洲。2008,2,8。年初二。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pubvp/2008/02/200802081757.shtml
(博訊北京時間2008年2月08日 來稿)
腐敗是同共產主義理想格格不入的,是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共產黨的宗旨背道而馳的,所以哪裏把共產主義說成“是很遙遠的事情”,放棄共產主義理想;哪裏完全背叛了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共產黨的宗旨,搞什麽新思維、新理論,哪裏就一定滋生腐敗。腐敗的本質就是反共。哪裏存在著腐敗,哪裏就一定誘發、催生反社會主義思潮和反共勢力的生成,最後,導致黨倒旗、國變色,亡黨亡國。看看前蘇聯的結局,洞若觀火。在腐敗的溫床上,一定長出反共的苗子來,這一點蹲在牢房裏比生活在牢房外,看得更真切,體會得更深刻,這大約是由於牢房裏集中了、濃縮了腐敗,看到的是一個個被腐敗撕咬過的鮮血淋淋的新鮮傷口的緣故吧。在204監室裏,和我交談過的人,不管是老奸巨滑的慣犯,還是初陷縲絏的少年;不管是精於世故的老板,還是少言寡語的農民,沒有一個不喊冤叫屈的,沒有一個不痛罵腐敗的。由於行賄而沾了便宜的,罵腐敗;因為行不起賄而坐牢的,更罵腐敗。我不相信所有人講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實可靠的;但是,我也不認為所有人講的所有的話,都是他們編造的謊言。在204監室的每一個人都能給你講上一段他所經曆的腐敗故事,而每一個故事,就是一件司法腐敗。一個青年,他直言不諱地告訴我,他丟了一輛摩托車,很心疼,便也去偷別人的,被本主發現了,他和本主打了起來,造成本主輕傷。聽警察說,他這是盜竊、行凶傷人,情節嚴重,不屬於鬥毆,依法他要被判三年以上。他聽警察的話,花了三萬,結果法院認定他犯盜竊罪,判刑十個月。他認為花這三萬塊錢,還劃算,但是“他媽×的,警察們掙錢也太容易了!”他不忿地說。一個副鄉長,忽發奇想,“成立”了一個××報社駐鄭新聞采編站,向全省各地稅務局發出征稿通知及收費標準。事發後,家裏有“關係”,“使上勁兒了”。審訊時,他如實交代收了多少個局的多少錢,後來卻隻認定他“騙得4300元”,他自己也弄不明白,警察告訴他:“你說那麽多局,我們沒那麽多經費跑去落實,隻落實了這麽多。”他這才明白,必須按照警察的口徑出庭。以後他隻咬定4300。2005年4月6日法院開庭,判他四個月,兩天後他被釋放了。一個販毒的回民,非法攜帶毒品3.5克多。他是2004年12月31日到204號的。他不吃看守所裏的飯,三天兩頭,看守所一位女警官給他送食品。她每次來,都要把他叫到走廊裏說一會話。我問他,這位女警官怎麽對他這麽好?跑這麽勤,也不煩?他說,他和她老頭是老朋友了,“這次出了事,從省廳、法院、檢察院,到派出所,都給咱托了人……”。
2005年2月2日,他去法院出庭,回來對我說了他出庭的“奇怪”經過。在押人員到法院出庭,看守所總是將到同一法院的一批人,用同一輛囚車拉到法院。法院設有候審羈押室,在押人員押進羈押室後,要分先後出庭。先出廳的退廳後,要再回到羈押室,等全體出庭人員都退廳了,再一車拉回看守所。這位回民出庭時被宣判處以六個月徒刑。他說,他回到羈押室工夫不大,法官來了,向他要他的判決書,他遞了過去,法官一邊撕著判決書,一邊對他說:“我給你改判四個月了。這份判決書沒用了,明天再打(印)一份,給你送到看守所去。”說完,法官走了。他告訴我:203號一個哥們,隻查出來0.3克,就判了四個月。他問我:“你說法官這是什麽意思?會不會再給我加點(刑)?”隔了一天。4日早晨,值班民警在走廊喊道:“204的×××,你釋放了,快走吧!”他一臉的莫名其妙。這真是妙不可言,連判決書都無須有,一個案件蒸發了!能打通公、檢、法一條龍的關節,可見“關係”的神通廣大,可見解決得多麽徹底,可見效果的不同凡響,可見 “有法必依”、 “依法治國”、“權為民所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一首一首,是多麽地動聽!最讓號裏人們當作“罵料”的,是這麽一個案件的戲劇性變化。一個小青年和他的兩個朋友商量,約出他在網上認識的一個女孩子“玩一玩”。他先約這個女孩子在一家洗浴中心包了房間。他和這個女孩子發生性關係後,他的兩個朋友進入了房間,把這個女孩子輪奸了。這個女孩子發現上了當,翻了臉,打手機把她的姐姐叫來了。她姐姐報了案。他們三個輪奸犯被逮捕了。公安局當即取了證據,他們也寫了筆供。他們犯的是重罪,依法應該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是,不到一個月,一男一女兩位檢察官來提審他。中途,女檢察官出去了,另一位檢察官對他說:“×××(指女方)說,她被他們(指那兩個男孩子)兩個強暴的時候,你睡著了,不知道,是這麽回事不是?如果確實是這樣的,你就重新寫一份筆供……”說著,把女方重新寫的證詞拿給了他,對他說:“你看看,×××是怎麽寫的。”後來,等那位女檢察官又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把一份新的筆供寫好了。提審結束了,他的十年刑期可望就這樣變成“無罪釋放”。這孩子跟我講他的這段經曆的時候,異常激動的兩隻眼睛亮亮的,不知是喜,還是驚?前麵提到的“一對賣家具的農民夫妻”的故事是這樣的:他們住的地方幾次被盜,這一天上午,他們在自己的家裏堵住了別人告訴他們的那個“小偷”。
他們不叫他走,叫他說說他偷的東西放在了什麽地方。如果他把東西還給他們,他們就不報告警察;如果不說,他們就把他送到派出所。中午,他們還給他買了飯吃。到了下午,“小偷”還是不說,他們就把他送到了派出所。這“小偷”到了派出所說自己走錯了地方,並不是偷他們的東西,卻被他們纏了幾個小時。警察聽出名堂來了,檢查“小偷”沒有任何贓物,叫他寫一寫從上午到下午被他們兩口“糾纏”的經過,然後,留下“小偷”住址,放他走了。“小偷”走後,警察留下了他們夫妻,說他們犯了“非法拘禁罪”,罰他們每人一萬五,共計三萬。他倆不服,結果升級逮捕,送進了看守所。中國現行法律中,確有“非法拘禁”的罪名,問題是能這麽形而上學地執法嗎?既不深入調查,又不從實際出發,有盜竊嫌疑的沒事,無做案動機的坐牢。寫法、立法的人可能覺得這很正當、很合理,可是人民不這樣評理。一個剛剛退伍回到家的戰士,為了一筆部隊發的治療費由誰來保管,同哥哥打起架來,他用一件鐵器砸破了哥哥的頭,嫂子打110報了案,他被當場抓獲,他喊叫著要砸死哥哥,結果,他以“故意殺人罪”被起訴,關進了看守所。一個農民和繼子生氣,點著了繼子的塑料大棚,以“縱火罪”也被關進了看守所。表麵看,這樣的罪名似乎都成立,可是,實質上是驢唇不對馬嘴。這樣的法律符合國情民意嗎?老百姓喜歡這樣的法律嗎?用這樣的法律、這樣執行法律的辦法,懲治了什麽人?能不傷害老百姓嗎?還有一個案件,也透露出一個我們現行的法律究竟保護什麽人、打擊什麽人的問題。十七歲的小L是商丘人,靦腆得像一個小姑娘。他來鄭州給一個裝修隊打工,講好的待遇是,隊裏管吃住,每月工資480元。小L幹了一年,到2004年年底要回家過年了,老板說沒錢,不給開工資。老板欠小L工資5760元,扣除小L平時借的零花錢400元,老板應付小L5360元。
小L不知找了老板多少次,刁鑽的老板就是不給錢。一天,他又到老板屋裏找老板討工資。一看老板睡熟了,老板的手機放在桌子上,小L想:你不給我工錢,我就賣了你的手機,拿錢先回家,反正你欠我五千多哩,俺已經一年沒看見爹媽了。小L拿老板手機的事恰好讓保安看到了,老板報了案。在公安局,小L把事情的前前後後都講了。警察對他說:老板欠你的錢不對,但是他不犯法,我們不管;現在你是盜竊,你犯法了。就這樣小L被逮捕了。老板的手機估價一千多塊錢後老板領走了,小L卻被判了四個月有期徒刑。一個十七歲孩子的心上從此無情地被烙上了一個永遠不會平複的傷疤!還有一個關於罰款的故事:2002年,農民老F騎摩托車撞倒了一位老年病人,送醫院治療後,不久死亡。老人的家屬與老F協商“私了”,老F付了治療費、喪葬費,又給了一些撫恤金,雙方了結。但是,老F不懂得雙方了結後,應該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結果2004年,交警傳訊了老F,說清理積案,發現還有這麽一起大案沒有結案。老F說,經雙方協商,我同對方已經了結一年多了。交警一聽,知道已經沒有麻煩了,便說,你們了結是你們的事情,政府跟你還沒有了結,你犯了交通肇事罪,要罰款五萬元,不交錢,就判刑。老F說他老婆已經死了,他唯一的14歲的兒子也可以打工掙錢吃飯了,他實在沒有這麽多錢交罰款,情願來坐牢。他被判了二年有期徒刑。像這種故事,太多太多了。而每一件腐敗的故事中,受傷害的就不止一個人,而每傷害一個人,就會引起無數人的思考與疑慮。在一個人身上失去了執法原則,也就在千萬人中失去了法律的說服力。腐敗的事情越多,傷害的人就越多,得罪的人就越多,失去的民心就越多。不能不看到的是,如今社會上很多的人都把對腐敗的怨恨記到了共產黨的賬上,認為共產黨壞。不要再拿歌舞升平,“空前盛世”來自我安慰、自欺欺人了。得罪了那麽多的老百姓,團結了少數的貪官、汙吏、資本家和“精英”,一旦國內外出現了風吹草動,國難當頭之時,有錢的人紛紛跑到了國外,國內的老百姓會相信黨和政府嗎?會站在黨和政府的一邊嗎?
會用他們的鮮血和生命來保衛黨和政府嗎?會象當年毛主席領導下那樣,百姓寧可斷糧,也保衛糧倉,勒緊褲腰帶,餓著肚皮跟著共產黨度災荒嗎?直升飛機、裝甲車,高壓電棒、防彈衣,對付零星事件有效,對付排山倒海般的人民起義,是不管用的。共產黨是靠幹革命起家的,翻翻曆史,看看先輩們走過的路,該出一身汗了。當年,崇禎到了煤山之時,一切都為時已晚,隻能悲涼地哀歎“群臣誤朕”,而後引頸自縊。其實三十五歲以下的年輕人,他們並沒有見過真正的共產黨是個什麽樣子,更沒有見過國民黨是個什麽樣子,可是2005年3月2日,在開往西華縣監獄的囚車上,我親耳聽到一個小青年狠狠地罵著:“快他媽×的打仗吧!國民黨打回來了,我幫著國民黨打共產黨!媽×的,共產黨太黑了!”好幾個人居然呼應著他,讚同著他。這些在共產黨領導下出生、長大的孩子,為什麽如此仇恨共產黨?原因可能很複雜,但是腐敗、特別是司法腐敗的存在,恐怕是把他們訓練成反共分子的基本原因。腐敗不除,訓練就會繼續,牢房就會名副其實地成為訓練反共分子的基地。(待續) [博訊來稿] (博訊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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