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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聲 明 係列(一) 蘭劍

(2007-09-15 02:42:55) 下一個

http://www.peacehall.com/forum/boxun2007b/380957.shtml

我在“蘭劍報到,向博訊問好”一文中說過:“感謝陳泱潮先生近年來對本人的關注及向陳泱潮先生問好,對於所涉及到的一些情況與不同觀點,我下一步會和先生提出來共商榷”。
時間過去兩天,我沒有等到陳泱潮先生的回應,頗感遺撼。離開博訊這麽些年,承蒙陳泱潮先生多次提到本人,本人誠為感動,本人覺得有幾個問題應當與陳泱潮先生交換一下自己的看法,不對或不符合事實之處,誠請先生給予指教。
中國可謂一個人才濟濟之大國,還沒有離開博訊三年,陳泱潮先生已成為“中華(聯邦)合眾國總統”,據此而言本人深有失敬,還須陳泱潮先生大人大量,千萬不可放在心上。

陳泱潮先生任大總統對外發布的得意之筆莫過於“中華(聯邦)合眾國”籌備委員會追查令備忘錄 / 籌查字2007年第(001)號文件 ,在此件中,陳泱潮先生不惜屈尊為本人寫了如下言辭:
“關於追查披著蘭劍(007、019、老照片……)誘捕清水君的凶手及其同案犯的備忘錄
察網上披著蘭劍(007、019、老照片……)馬甲者,已經可以明確認定是構陷和誘捕清水君、並且導致清水君被判處12年徒刑的凶手!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刑事犯罪。鑒於此案罪惡的嚴重性和案犯後續行為的惡劣影響,若此令備忘錄公布之後,案犯仍無悔改,未來民主中國政府有責任徹底查證落實其與同案犯一係列相關犯罪事實,必須依法嚴懲不怠!特此備案。
中華(聯邦)合眾國籌備委員會
陳泱潮 執筆
2007-9-7日”

其中附件目錄也是多不勝數,想必大家都看到陳泱潮先生的這一傑作,恕我就不在這裏一一舉示,但對於陳泱潮先生的這番苦心,本人實為佩服,陳泱潮先生能為我羅列如此多罪名,並且本人能上“中華(聯邦)合眾國”一號追查令,真是三生有幸。
當我看到這樣的“國書”後,大為震驚,陳泱潮先生是不是患上先天性的健忘症,竟然把整件事忘得幹幹淨淨,請陳泱潮先生回顧一下清水君當時力圖到泰國是為什麽?事情如此明了,怎麽可以明確認定我是“構陷和誘捕清水君、並且導致清水君被判處12年徒刑的凶手!”呢?如果說這件事因而“導致”清水君被判處12年徒刑,那麽這個人非陳泱潮先生是也!因為清水君到泰國是因為在有著“老民運人士”之稱的陳泱潮先生一再邀請下而到的泰國,並不是蘭劍,清水君與陳泱潮先生膝足交談近一月後清水君執意要回國內,歸根到底,這個“導致”確實是因陳泱潮先生而起,至於陳泱潮先生為什麽要千呼萬喚的邀請清水君來泰國,陳泱潮先生心中最明白不過了,由於清水君回國沒有簽證,這才找到我安排人送清水君回到國內,清水君在大陸被捕,網上那麽多史料已做過無數次的證實,清水君本人在回到大陸也有那麽多自敘,陳泱潮先生不會又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吧?

到現在為止我仍不能明白,按陳泱潮先生之說,清水君被捕的幾年內,我一直“披著馬甲”四處活動,蘭劍一下成為小溪,成為老照片等等中共特務,我在這裏需要說明的是,蘭劍不是一個宗教人士,也不是一位攝影師和魔術家,搖身一變就能變出小溪或其它人,對宗教蘭劍是一竅不通,怎麽也無法與小溪等網友攀扯在一起。正因為如此,陳泱潮先生完全有必要為小溪等等網友正名,沒有任何道理要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我想,既然陳泱潮先生要“奉天承運加冕受命替天傳道”,那麽就請陳泱潮先生通過“天道圖”,仔細看好蘭劍究竟是誰?沒有必要因為個人的好惡而給其它人戴上一些不合時宜的帽子,我想這是一個“總統”應有的胸襟。陳泱潮先生可謂日理萬機,上承天道,下管離民百姓,區區一個蘭劍沒有必要讓“總統”煞費心思吧?

我看到陳泱潮先生的一些報道,陳泱潮先生自比薑太公,那陳泱潮先生不會沒有讀過古人範鑫敘薑太公老先生的釣論吧?範鑫在釣論中說道:“天下釣者,多不勝數,大致分來,卻又不過三個等級。初釣者為利不計手段,在乎魚之大小,數之多寡,這種人勉強可稱為釣工,乃碌碌風塵中人,不足為論:其次善釣者講究的是釣法,釣技熟能生巧,巧中求奇,沉頃其道,無法自拔:不問所釣大小,不求多寡,有可,無也可,這種人已初窺堂奧。至於真正釣中高術非薑太公之釣者,薑太公之釣不重魚,又豈能入高境界。高者,講究釣這技巧,不問秋雨冬霜,全憑感覺,一杆釣盡人間冷暖,一杆釣盡山中明月,所釣之魚,似魚非魚,又何必碌碌紅塵,再尋無謂煩惱。”

我是一介武夫,國家大事,不甚了了,但我還明白一個道理,凡處理國家大事,要保持盈滿,安定傾危,節製事情:持盈者和天同道,定傾者取人之心,節製者與地共利。泱泱“合眾國總統”,既然不惜冒天下之大不諱,公然赤膊上陣對本人長達四年的征剿,如今又要號令天下,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夫英雄者,胸懷大誌,腹有良謀,有包藏宇宙之機,吞吐天地之誌,我想陳泱潮先生不會連這樣的道理也不知曉吧?

陳泱潮先生加害於人的手段可謂前所未有,公然說“蘭劍~~~~~等以緬甸佤邦地區彭家聲軍隊參謀長的身份,堅決主張以軍事手段推翻中共政府,策劃建立軍政府,分兵兩路出雲南、搗成都,推翻中共政權……”陳泱潮先生的控訴狀本人其罪赫然於紙,此時此地不知陳泱潮先生作何而想,堂皇自詡的“民運先驅”公開編造如此謊言,說到底仍是為了置我於死地,陳泱潮先生脫下“民運先驅”的外衣,不惜屈尊“總統”身架,赤裸裸的公開叫囂“按照中共國法律,蘭劍(007、019……)策動軍事手段推翻中共國政權,實屬罪大惡極死有餘辜”,我真懷疑陳泱潮先生是不是服用了馬藥,變得神智不清了,天天策動軍事政變,妄圖推翻中共國政權的大有人在,這個人恰恰正是陳泱潮先生,那麽是不是更應當千刀萬剮,下到入地獄,讓其永世不得超生?

為達到個人蠱惑人心目的,陳泱潮先生真是費盡心思不厭其煩的為自己鼓吹:“在下作為清水君所信賴並誠摯邀請擔任其組建中的中華愛國民主黨特邀總顧問,已經盡心極力勸阻清水君回國之行.但是,清水君正是在蘭劍先生的誘惑下堅持回國的!尤其重要的是, 蘭劍先生通過清水君,來曼穀邀請老夫去中國雲南和緬甸交界的佤邦辦政治大學“為民主革命培養幹部……”關於陳泱潮先生是不是愛國民主黨的什麽特邀總顧問,自有愛國民主黨的人士出麵證實,我需要說的是,我在何時何地,“來曼穀邀請”陳泱潮先生呢?陳泱潮先生在什麽地方見過本人呢?更為離奇的還在後麵,誰和陳泱潮先生說過要“去中國雲南和緬甸交界的佤邦辦政治大學”呢?陳泱潮先生連本人屬那一邦,那一區的人都沒法說清,何處來的辦學一說?是陳泱潮先生想做什麽政治大學的校長還是陳泱潮先生另有圖謀,想必陳泱潮先生自己更為明白。

按陳泱潮先生自己的說法,我是堂堂“緬甸佤邦彭家聲的參謀長”,陳泱潮先生連彭家聲是那一個山頭的人都不清楚,還要義正嚴詞的對本人進行誣蔑,如果陳泱潮先生弄不懂的話,為什麽不提前看一看博訊文集內“自由撣邦”對彭家聲的介紹,好妥這樣編造謠言也算來路光明,以免讓自己陷入如此尷尬境地。
想想陳泱潮當初浪跡海外的狼狽之相,本人雖然人微言輕,但雲南省內大凡有一些名聲的人還都認識,上自文革雲南兩派頭麵人物,下至逃難到泰國境內的流亡人員無一不知,就從未聽說過中國國內有“老民運”這麽一個人物,我憑什麽要和你淪為一伍?更為重要的是我又憑什麽一定要將陳泱潮先生及清水君引誘回國?我如果想要在泰國拿一個陳泱潮何必要冒那樣的風險。陳泱潮先生是高估了自己的身份了吧!難道陳泱潮先生的命比王炳章先生的命更值錢?才會讓我“耗費心機”來綁架你?話說到這個份上,陳泱潮先生如果現在還有一點廉恥之心臉上也應該有少些粉紅色了。

陳泱潮先生駭人聽聞的“合眾國追查令”進入尾聲,又開始大肆遣責“蘭劍……為什麽不去找盡職盡責為清水君作了無罪辯護的郭國汀律師?為什麽不來找和清水君共同發表了《聯合聲明》、清水君專程去泰國禮聘的愛民黨的特邀總顧問陳泱潮?”似乎大千世界,唯有找陳泱潮先生方為正統,如果貿然去找他人,其身份不是國安特派員起碼也是一名共特。陳泱潮先生不愧是雲南省“以我劃線”路線的優秀學生,反手就將我劃入他的敵對方麵去了。
我想陳泱潮先生一定是弄錯了,我與陳泱潮先生一不沾親,二沒有故人之交,三沒有任何來往,憑什麽我就一定必須要找陳泱潮先生,而不能找其它網友,否則就是大逆不道,這不是活生生的強人所難又是什麽?何況我又不是陳泱潮先生治下的小民,所謂的“合眾國”在大陸誰也不清楚是一個什麽東西,本人就一定得聽從陳泱潮先生的吩咐嗎?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陳泱潮先生是一名“至尊的基督聖徒”,其“合眾國”也是以此“聽命於上帝之聲”,到此還不忘將其它網友打為共特,再一次羅織罪名“為何有著彭家聲軍隊參謀長豐富鬥爭經驗的蘭劍……,就會偏偏去找長期與中國民主運動先驅陳泱潮(陳爾晉)為敵、明顯有共特嫌疑的小溪聯絡?”我不是基督教徒,也不得不對著蒼天“上帝啊,據說你是一位仁慈的主,你看看你的徒兒吧,他的所作所為難道就是你的授意?你是如何教化你的先知,這不僅毀壞了你的名聲,還要把你拖入不複之災,悲哀呀,主,你睜開眼睛看看吧~~~~”。
陳泱潮先生利用他人窘迫的時候以求大利,這是商賈小人的用心,陳泱潮先生偏要以商賈小人的心誌圖利自己,卻要以士人君子的心理希望別人報答他,有失“總統”風範,更不要說自己是“代表上帝在教化眾人”之言了。

我要和陳泱潮先生共商榷之事非常之多,這隻是一個序曲而已,如果有人要對此進行無端的指責,我也沒有任何意見,我和陳泱潮先生之間不存在什麽“內部之爭”,第一,我不是陳泱潮先生的“內”,更談不上是他的“部”了,第二,按陳泱潮先生的話,他從2004年就認定我“是國安特派員”,是“一名金星蘭盾”,這是對我人格的侵犯,我有權通過在陳先生造謠的平台上詳舉事實,向陳泱潮先生拿回我的尊嚴,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我想陳泱潮先生也不會在意我和你之間這樣心平氣和的討論吧。
、為了我第一次真正認識陳泱潮先生,我有話賜以未來“合眾國”的先知“總統”,請陳泱潮先生仔細看好,隻有這樣,我們的商榷才可能“有序”繼續下去。
“悔在於任疑,偏在於多私,不祥在於惡聞己過,不度在於竭民財,不明在於受間,不實在於輕發,固陋在於離賢,禍在於好利,害在於親小人,亡在於無所守~~~。”

200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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