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懷揣“綠卡”還怎麽扮演民族英雄》,文中提到:如果一邊懷揣著“綠卡”,一邊標榜著“愛國”,那就牛頭不對馬嘴了。這句話,不知道那些一直以來反對文化大革命反對張春橋姚文元的人作何感想,反正我的眼鏡跌倒了地上,把這篇文章也摔得粉碎。我懷疑張春橋姚文元的寫作班底,是否在中國青年報東山再起。
對宗慶後的個案,不了解,也不想評論。單就持綠卡就是不愛國,持綠卡就不能成為民族英雄,持綠卡是否能當人大代表,談點不同意見。
首先,我反對持綠卡就是不愛國的論點。一個時期以來,由於海外華人在西藏事件、在奧運火炬傳遞、反對個別西方媒體不公等對祖國的聲援和支持,充分表達了海外華人的愛國熱情和真心。於是,一些人跳了出來,散布“愛國為什麽要出國”,“愛國就滾回中國”,把這些文革時期的語言抬了出來,用極左的大棒子揮向了海外華人,讓人感到不可思議。時過境遷,今非昔比,出國並非不愛國,回國也並不一定是愛國,海外華人為祖國建設盡心盡力的大有人在,回國在國內貪汙腐敗賣國賣地的不是沒有。“身在曹營心在漢”,日本鬼子侵略中國的時候,人在國內的賣國賊還少嗎?
其次,持綠卡可以成為民族英雄。綠卡也好,楓葉卡也好,櫻花卡也好,隻是長期居住的許可證,這種條件居住權隨時可以被吊銷或者被動、自動放棄,所謂“永久居留”是一種翻譯的錯誤。一些限製條件,比如繳稅和居住時間要求等,是綠卡人要遵守的,這並不影響他愛國或者成為民族英雄。在國外繳稅,並不意味著他不愛祖國,美國人持中國綠卡在中國辦企業,麥當勞、可口可樂在中國繳稅,難道他們不愛美國?我們持綠卡的民族英雄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持外國綠卡的中國人在海外辦企業,支持祖國建設和發展,這樣的民族英雄越多越好!非洲裔的奧巴馬成為美國總統候選人,他的非洲家鄉把他稱為民族英雄;如果有一天華裔的美國人成為了美國總統,進一步加深了中美兩國人民的友誼,他或許一樣是我們中華民族的英雄,值得我們中華民族驕傲!
最後一點,持綠卡是否可以當選人大代表,毋容置疑。隻要是中國公民,就應該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這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持外國綠卡,原因多樣,並非有人所說都是為了貪汙逃跑方便,在海外打工、辦企業,由於許多國家對中國的歧視,簽證是很麻煩的,所以,有的申請綠卡,也是出於無奈,有這方麵的考慮,無可厚非。再說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應該代表全國人民,包括海外的中國公民,應該有海外華人的代表參加或者已經是外國公民的海外華人列席參加,至於海外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是否參照港澳台那樣,倒是值得商榷。不然,你人大的僑務委員會,不就是外行領導內行了嗎?怎麽去關心海外華人?怎樣去聽取海外華人的心聲?
此外,不要動不動就拿台灣的選舉、台灣的綠卡風波說事兒,台灣是個民主社會不假,但並不是什麽都是正確的,民選總統一樣貪汙腐敗,安全官員一樣黑白通吃。持綠卡並非不愛國,中國需要更多的在海外投資建設、創辦企業、發明創造的持綠卡的民族英雄!
(有感而發,並不嚴謹。歡迎拍磚指教,謝絕侮辱謾罵,所有侮辱謾罵之語言,隸屬於發布者自己享用,恕不回複。謝謝大家!)
博文導讀《好色的中國人?全世界對中國女人要倍加嗬護(組圖)》《虛偽的美國人?在美國對孩童更要倍加嗬護(組圖)》《人在北美如何享受生活:周末在情色中度過(組圖)》《是與非:男女關係 從實招來還是死也不說(組圖)》《驚豔:無與倫比天仙美女 公然裸躺北美大地(組圖)》《我的更多博客文章 歡迎光臨批評指教》附中國青年報原文:
日前,有媒體曝光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宗慶後從1999年至今持有美國綠卡9年之久,而此間的2002年和2007年,宗慶後先後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和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對於持有外國綠卡是否可以擔任我國人大代表的疑問,有關專家認為,雖然合法,但不合適。(《中國青年報》6月24日)
宗慶後竟然持有美國的“綠卡”?不知道那些一直以來堅定不移擁護宗老板的人們作何感想,反正我的眼鏡跌到了地上,而且宗慶後的“民族英雄”形象也摔得粉碎!
持有美國的“綠卡”,就意味著宗慶後可以隨時免簽進入美國境內並在美國長久居住,而且還可以申請加入美國國籍。在台灣“大選”中,馬英九就因為曾經持有美國的“綠卡”,被競爭對手揪住不放,雖然他的“綠卡”被證明早已失效,但也對選情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持有美國的“綠卡”,本身無可非議,因為選擇在哪裏定居,乃至選擇做哪個國家的公民,都是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但如果一邊懷揣著“綠卡”,一邊標榜著“愛國”,那就牛頭不對馬嘴了。而宗慶後就是這樣做的——在與達能的糾紛中,宗慶後明知法律上無話可說,就一直高舉民族主義的大旗。他一再聲稱,自己之所以出爾反爾與達能鬥爭,主要是為了維護中國的“民族產業”和“民族利益”,而很多人也把宗慶後視為中國的“民族英雄”。
宗慶後讓人大跌眼鏡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兩三個月前,他涉嫌偷稅3億元的新聞,就曾震驚全國。
“娃哈哈”雖然歸入了達能,但達能隻要還在中國辦廠,它的企業和個人都還會向中國納稅。而宗慶後呢?他不僅不想給直接代表“中華民族”的中國政府交稅,而且懷揣“綠卡”時刻準備跑到美國去(雖然被曝偷稅後,宗慶後補繳了兩億元的稅款,但那顯然是被逼出來的)。可見,中國的民族和個人,不能從宗慶後那裏得到任何好處——所謂“民族利益”,還從何談起呢?
中國內地有許多沒出來拿綠卡的官員,他們愛國嗎?拿著黑心錢一跑,無所事事不作為,愛國嗎?
無論走到哪裏,我感到海外華人,大多更愛國。
宗慶後其實被美國國稅追欠美國所得稅才令其頭痛. 為此宗慶後已賣了在美國的房產,退出美國籍.
宗慶後現今已沒了綠卡(美國移民法規定,退出美國籍後並不能恢複綠卡). 還是祖國好啊!
就喜歡聽想了一分鍾就說的話,是良知、是實話。
你要是不服氣咱們可去激辯廣場鬥上幾個回合,省得在這兒讓大家見到你的腐屍惡心.在那兒你還可順便去你家大屍兄-jadeblanc的墳上慰問一通,問問它被本大爺砍死時痛苦不痛苦.
同意你的看法。感覺LZ有點過於敏感,可能是由於自己也拿了綠卡的原因。
對宗慶後這個人的為人實在不敢苟同。從挖國家牆腳開始發家,從此目無法律。為了牟私利,一邊挖合資公司牆腳,一邊滿嘴跑火車。
不過因為挖的是法國人的牆腳,不管手段有多卑鄙蠻橫和不合法,他被大多數中國人認為是民族英雄。
也有權利做政府官員,那些把持有綠卡和貪汙聯係在一起的說法其實是把綠卡當了替罪羊,關鍵不是有
沒有綠卡,關鍵是監督機製,現在想當貪官的,還不是想弄什麽都能搞到手?怕貪官逃跑,那麽在護照和
銀行把關,米國的事我們又管不了。
如果他在外國生活,拿綠卡我可非議,他也應該能以僑民的身份做人大代表。但是他既然選定了國內作為定居點,作為國內某地的人大代表,拿了綠卡就應該放棄代表身份。因為人大代表是有地域性的,拿綠卡表示你打算或已經在外國當常駐居民,放棄了或者準備放棄原居住地,那你怎麽還能代表當地民眾呢?
澳洲是允許雙重國籍的,和平年代當然沒問題,發生戰爭,不是由你決定站那一邊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澳洲把所有的日本人,不管是入了籍的還是永居的隻要是日本人的姓,統統限製在悉尼西部的一個鎮上,你不得不配合政府啊。你說有得選嗎?
憨哥的文章隻要一提到愛國馬上就有人上綱上線的,激動地要死,看來這是個敏感的話題啊,也許憨哥的文字老是戳中某些人的陰暗心裏。
老弟的想法是好的, 但太超前了。 所以現在才有用家, 地域, 國家劃分的小區塊。 甚至還有以個人為的單位的最小區塊, “範跑跑”就是用這個最基本單位的。 世界大同還太遠太遠。 否則就沒有人攻擊“共產主義”是邪惡的了。 但樓主有觀海外華人代表的問題, 因該由僑務辦負責就行了。 不需要要整個人大代表。 不然世界100多個國家, 有華人的地方是否都的選個代表, 總不能因為美國老大, 就讓呆在美國的代了吧。 樓主的提議看起來無可爭議, 但有點偷換概念之嫌。 人大代表不僅關心一個一個人的個體, 還要關心已人為單位組成的一個區域的集體,關心整個區域的發展。 所以不管那國的代表都是已區域劃分,像美國再加上按人口比例提名。 海外的華人雖然有人口, 但滅有土地, 所以提名人大代表不適宜, 加上已經有個國務院僑辦了, 僑辦辦了就行了
沒想到三十年後情況沒有改善多少。嗬嗬!
回複紅葉斜落:分析的很透徹,也很在理。我沒有對宗大人的個案而論,我也不是說宗大人可以當人大代表。我的意思是建議海外的中國公民應當有人大代表,不然,誰替我們這些在海外的中國公民說話呢?我們怎麽行使我們對國家的監督權呢?要知道,多少年來港澳台都有代表。
綠卡人在海外,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國也不考慮,不就是外星人了嗎?或者說是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人了嗎?怪不得說叫作“住移民監”呢,剛才明白。判決犯人都說:剝奪政治權利多少年,嗬嗬。
外籍的海外華人也可以有列席代表,不然要哪個人大僑委會幹嘛?華僑也好有個在國家的立法機構反映渠道不是?嗬嗬。
回複煮酒論英雄:喜歡看到這樣的評論,有思路,有深度,有水平,謝謝。像你們這樣的評論,開個壇子都值,謝謝!
一並謝謝各位的評論,剛才逐一看了,非常喜歡大家的理性分析和評論,恕不一一回複了,謝謝大家,祝各位晚安!
這個問題在國外討論那結論是不言而喻的, 可是在國內就不一定了.
如果是我們這些平頭百姓拿了綠卡甚至入了籍還說愛國, 大家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國內很多貪官借權勢貪汙, 拿綠卡做護身, 一有風吹草動他就可以逃之遙遙了, 所以國內不得不防.
所以我同意在國內當官的人不能有綠卡, 要拿綠卡就不要當官.
當然, 我隻想了一分鍾, 考慮的不全麵, 大家可以討論.
最後就是海外華人華僑和人大代表的問題了。我個人觀點認為,綠卡持有人不適合擔任人大代表,憨哥此貼有點欠妥。人大代表必須代表人民說話,而宗一年內如果要保持綠卡的化他就不能在中國居住超過180天。這種情況下,宗能代表誰丫?人民有意見和建議的時候向誰提丫?至於很多中國人都是懷揣著美國綠卡,而每年隻來美國居住一兩次,總天數也就是20來天個把月而已,但他們是怎麽保持美國綠卡的呢?俺真的很好奇,有沒有高手指點一下?最後結論就是:宗慶後隻是一個打民族主義牌,為能夠在企業糾紛中獲得自己渴望得到的利益的一個奸商而已。
你如果從雲南考進了北大, 能說你不愛家鄉否?
你如果從黑龍江遠嫁深圳, 能說你不愛父母不?
持有“綠卡”是不是民族英雄?這是一個無意義的命題。綠卡和民族英雄本來就沒有任何矛盾的交集,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必要。關於古今中外“身在曹營心在漢的”英雄不勝枚舉,這裏就比一一列舉了。
盛大林的這篇文章《懷揣“綠卡”還怎麽扮演民族英雄》(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2006-06-26)要討論的關鍵問題實際上是就一個非常具體的個案,關於宗慶後的所謂的“道德問題”,或是“操守”問題,或者是“為人問題”。
宗慶後在娃哈哈與達能的法律糾紛中,被認為維護中國的“民族產業”和“民族利益”,因而被多人視為中國的“民族英雄”。然而,問題的導火線並非他的綠卡和“民族英雄”之間的矛盾,而是他的人大代表身份和綠卡持有者之間的關係。 既然他的人大代表身份符合法律規定,那麽,問題就隻有轉到“道德”上了。
這裏請注意,盛大林在文章中用到了“懷揣”和“扮演”兩個動詞。“懷揣”表示不公開,或者不想公開,而且“懷揣”的內容似乎對“懷揣”者很重要。“扮演”一般用來描述其表現並不屬於“扮演”者自身的特質。這裏宗慶後的確是“懷揣”了綠卡,不用質疑。那麽他的:民族英雄是否扮演的呢?回顧他在娃哈哈和達能的案子中的一些做(參閱相關資料),不覺讓人有點感到他對他的公司的熱愛遠遠超過了他的所謂對中華民族的熱愛。而拿所謂的維護中國的“民族產業”和“民族利益”,隻不過是他在不得已時為了獲得道義上的支持或同情而采取的“虎皮大旗”策略。盛大林在文章中用到的“扮演”一詞在這裏得到了證實。宗慶後的做法實質上給中華民族造成的非常負麵的影響。
依照“鑄就論英雄”觀點,綠卡持有者甚至外國國籍持有者都有可能是民族英雄,但宗慶後不是。不管它持有什麽顏色的卡,他隻是一個通常意義上的企業家或者頂多算個民族企業家。
中青那份報道並不是說有綠卡就不愛國,而是指責娃哈哈老總手持綠卡卻在國內高舉民族旗幟利用民族情緒為自己謀私利。
我想謀-私-利才是批評的重點。
開個玩笑
憨哥今天對於這個論點進行辯論 對於我們這些未入籍的海外華人來說 我們愛國 但是我們住在國外
對於那些 拿著綠卡 卻長年住在國內的公職人員 這些人不免給人一種 狡兔三窟的感覺
因為貪汙事發以後 拿著錢在國外過著滋潤生活的前公職人員實在是很多 我想住在國外多年的各位僑人 即使沒見過這些人 但是這種聲音也是不絕於耳的
當然 我們還是很希望有一些拿著綠卡為國作貢獻的企業家 多多益善
弘揚各自的民族文化,造福於全人類,這才是每個地球人應該做的。愛國就免了吧。如果有一天地球真的要被人為的毀掉,那一定是被“愛國者們”毀掉的。
達能請求凍結了哇哈哈的10家離岸公司,這10家公司包括恒楓,法人代表是宗慶後的妻女,或者宗慶後裏利用別的美籍華人的身份注冊成立,分別注冊於維爾京群島和美屬薩摩亞群島,宗慶後涉嫌從這10家離岸公司轉移資產。另一方麵,宗卻力圖挑起中國人的民族情緒,企圖利用中國社會的民族情緒對抗達能。這次拿宗慶後的綠卡來說事,不過是隔山使力,借此敲打宗慶後,別再擺出一副高大光輝形象。
另外,我個人認為綠卡持有者參與國家政治不恰當。為什麽?美國綠卡,permanent resident,意味著你是美國的常住居民,每年在外國的時間不超過3個月,你的80%的生活在美國。如此一來,還能夠保證對中國社會和民眾良好的溝通和了解嗎?如果不能溝通和了解,又憑什麽代表中國民眾來執行公權力?豈不是濫用權力?你如果說,我絕大部分時間都呆在中國,每年在美國住不了兩天,那又為何能夠持有美國綠卡?我知道現實操作中很多人都拿著綠卡卻一年難得有兩天在美國,如此一來,留後路的動機豈不是更加明顯?
綠卡和入籍是兩個不同身份,和平年代兩個都愛沒有大衝突,但是如果母國和入籍國發生戰爭呢,站那一邊?扯遠了。。。:)))
憨哥不用理會辱罵的聲音,你有秘密武器,屏幕成像技術已經申請專利了,再罵別給麵子,把他的行為向全世界實況直播。嗬嗬。
有時候入籍隻是為了在國際間來往以及親屬移民等方便而已,內心世界並未有任何變化,還是中國心+中國胃
回複DUKE:本文並不就宗大人的事兒說事兒,也不是僅就中青的文章反駁。本文明確談三點個人意見,文前也有交待。既然有人揮舞極左大棒,讓人聯想到文革和張春橋很正常。
關於綠卡,我也必須指出你的“誤導”。我不否認,綠卡就是綠卡,長期簽證就是簽證,肯定是不同的。不過綠卡對於沒有想轉身份的人來講,說相當於長期簽證也不為過,持綠卡不轉公民的,還是不少的;對於要轉成公民的人來說,是身份的中間過渡。此外,“綠卡持有人也要享受多得多的公民權利和履行更多的義務”這句話同樣是不嚴謹的,有誤導的成分,嗬嗬,外國居民和公民的權利,差別還是有不少的。謝謝你這麽多認真而又理性的評論。
一並回複後來的評論:謝謝大家!
但憲法不允許公民雙重國籍,連公民都不是,當人大代表??
中國‘特色“
青年報講的是國內的很常見的一種虛偽的官場文化,領導(包括中央高幹)在台上大談愛國主義,在報紙上歌唱祖國,罵國外沒有人權,結果自己偷偷的都把老婆孩子弄到國外去,拿綠卡。這個國內的老百姓非常有意見。
國籍就是一張紙,意義不是那麽大。就好像你的護照號,你的電話號碼,你的qq號,不會因為你的這些號變了,你的人就變了,你還是以前那個人。究竟是哪國人,不取決去一紙國籍,取決於文化。我們都是中華文化的人,就算變成火星人,也是要支持中華文化的。推薦你看一部叫《大暴走》的日本電影,你也許更能明白那國人和國籍的區別。
美國總統的確是要在本國出生,這也是出於文化的考慮。美國文化非常雜,總統更要找一個能代表本國文化的人。
但他老宗並不是什麽海外華人,不是真的為了到海外生活和工作而領的綠卡,他自己已經承認,每年就來美國幾天而已,所以他的綠卡是為了給自己留一條所謂後路準備的。這也沒啥,但關鍵老宗還以中共黨員,民族主義的身份出現,在人大會場上開會,已經提議案要保護民族產業,這個就是涉及到公權力了。
人大代表在美國就是議員的身份,你能想象美國的議員有中國的綠卡嗎?老宗這個情況,還能做民意代表嗎?自己家人都是美國公民,還用公權力(提議案)要抵製外國資本實力,不是有些虛偽和不可告人嗎?
另外要指出憨哥的誤導之處,綠卡並不隻是什麽長期簽證,懂得美國移民法的都知道,在法律上,永久居民和簽證持有人的憲法待遇是不一樣的 (對,我說的是憲法角度),永久居民在入境權利上要享受更多的due process,不能隨便拒絕入境的,和美國公民的權利已經非常接近。而簽證完全是看邊境官員的處置。綠卡持有人也要享受多得多的公民權利和履行更多的義務,是一種向美國公民轉換的中間身份。這個不是什麽長期簽證,在這個概念上混淆,好像不是很有道理。
所以青年報批評老宗這個事情,我覺得海外華人沒有必要這麽敏感,馬上對號入座,連張春橋這種話都罵出口了。
回複青青:將來世界會大同的:)奧巴馬家鄉的人不是也說奧巴馬是他們的民族英雄了嗎?不能由此懷疑奧巴馬的忠誠度。如果這樣,誰當上美國總統,咱就立即授予他中華民族一級勳章,讓美國人天天選總統:)我記得哪個世界冠軍好像被他祖籍國授予民族英雄。
回複REPERE:他們不是泛泛的談愛國,而我這裏倒是清楚地談了個人三點意見,嗬嗬。
回複密碼老不對:我本人同意你的列舉。本來我是想列舉幾個例子呢,怕引起口水戰,就免了。因為民族英雄本身就有爭議,更不要說居住在國外的,從國外回去的,甚至死在他鄉的,忠骨至今還埋在他鄉的。他們之中,其實也不乏民族英雄。
我一直感覺,也許我們拿綠卡難一點,所以對綠卡一直有誤區。往白了說,綠卡隻是一種長期簽證而已,“永久居民”是國人翻譯錯誤,把英文“Permanent Resident”中的“Permanent(長期)”譯成了“永久”。常駐聯合國代表,英文就是“permanent representative”,試問,誰能永久當代表呢?實際上綠卡隻能讓持卡人在美長期居住而不必經常去簽證或者延期。還有一種誤區,把所有在國外的都說成是移民,哪個人敢確定不成為外國公民之前你不是中國人可以在這裏永久生活?就是你拿到了公民身份,如果你存在取得身份的欺詐等行為一樣可以剝奪你的公民權利,把你打會中國去。
一並回複所有評論:謝謝大家的關注,謝謝大家的評論!
很難說。我先生移民加國50多年了,每逢國際足球比賽,心就跟著德國的足球隊跑,為他們的賽事而搖旗呐喊。
我移民加國也18年了,我的心還是係在中國發生的所有事情上,愛加國是不容置疑的,但關心程度不是很大。這不又快選舉了,省政府有給每人100支票,背麵寫著:請你投坎寶一票。我真不了解他。我更關心的是胡錦濤,溫家寶。說實話,應該讓人們雙重國籍。
擁有北京戶口的人,又能不能到天津做官呢?
我覺得道理差不多啊。因為綠卡,暫住證,戶口都是可以改變的嘛。
美國總統據說是必須在美國出生的,不知真假。
又要拿外國的“綠卡”,又要當中國的“民族英雄”,
好比要當婊-子, 還要立貞節牌坊。
喊口號沒行動的投機分子不配這個稱號。
如果一個美籍華人被授予民族英雄,那麽美國人怎麽看待他的忠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