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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1)

(2007-03-05 19:00:04) 下一個
我非常喜歡美國的約會文化。

就是說,當你喜歡(不是愛,更不是深陷其中)一個人的時候,可以和他一起做一些你們倆都感興趣的事情,聊天,讀書,看電影,出外旅遊。但是,彼此並不需要就此為對方的一輩子負責任。這是一個相互了解,享受對方陪伴的關係。可能進一步發展為愛,也可能因發現對彼此的喜歡和共同愛好都十分有限而分手。

或者,像我,一開始就已經決定好了,隻是約會一段具體的時間,到時候分手。

他是從一開始就知道分手的結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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