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真的是來不及。
再愛也來不及。有人在訴說思念,有人在破繭湧動。有些人愛著,有些人依舊強烈地恨著。紛紛擾擾,潮汐流沙。沒有強烈地恨過人,即使是愛到無路。愛都來不及,哪容有多少時間讓恨來消耗呢。作繭,自縛,是為了化為更美的蝶,重生。
不是活活把自己困死在繭裏。有時不愛就是不愛了,什麽也別再問。要做的隻是安靜地走開罷。
問清楚,再努力,如果他現在這樣是幸福,那麽做隻會讓他不快樂。也讓自己難堪狼狽,又是何必呢。又不是不明白,一個人不愛了,沒有感覺了,任何種種對他,都是煩惱著。要對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如何用心努力呢?最好的就是不置一詞地走開,祝他幸福。不要委屈,不要占有,不要悲傷,不要自憐,也不要恨.把記憶留給自己,記取溫暖的,所有他曾給的美好的。珍惜所有過的。隻要他好好的,什麽都是可以舍的,縱然再不舍。
如果愛,一直。從此就把他入心底,收起,藏好。相信他是真誠地對待過你的,相信他,他不是壞,不曾壞。
隻要你要,隻要我有。
走開,走得遠遠得看他幸福,絕不打擾。同時自己也會好好的,因為相信自己過得好,你愛的人會更安心。
保留著一切,好了。車票,圍脖,照片,名片...好好留著。然後一個人安靜地生活。就可以告別了。說聲,我愛你,再見。這樣,多好呀。今天的風好大呀。
風過了就過了。愛過了也就過了。
會有更好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