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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支開放了,社會就民主了嗎?

(2007-04-20 03:32:25) 下一個
槍支開放了,社會就民主了嗎?
 
文//都市紅塵
 
 
最近的弗吉尼亞槍擊案,再次讓美國的槍支管製問題成了風尖浪口。其實,這個風尖浪口隻是在網上,或者說中文的BBS(國外的)討論的更多一些,比如文學城之類。而美國的媒體,尤其是主流媒體對美國的槍支管理政策絲毫沒有任何意見。
 
通過這次事件,我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麽美國的槍支政策如此開明。民間有兩億多支槍,平均人手一支。隻要是合法的美國永久居民(並不一定擁有國籍),都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購買槍支許可,然後就可以去槍店買槍,和去超市買蘋果一樣的容易。
 
為什麽美國會有這樣的政策?其實,這是美國的立國之本,這要從美國立國說起,和美國的曆史是分不開的。美國最初東邊十三個州是英國殖民地,美國人拿起武器反抗最終奪得了政權,成立了“美利堅合眾國”。所以華盛頓是非常清楚的,槍杆子裏出政權。於是美國的憲法裏寫著,每個人都有擁有武器的權利。擁有武器是美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平時可以自衛,有敵人入侵時可以保家衛國,有不良政府,百姓可以武裝反抗。這就是美國人擁有武器的三大理由。
 
於是,很多無知的人,或者說在骨子裏就媚外的人,或者說從來就是褒美貶華的人,比如FLG、民運、獨獨之流,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美國的槍支政策是民主的象征,是民主的典範。對此,我從鼻子裏隻能發出“嗤”的一聲,冒出一點鄙視的神情。
 
槍支是否開放,和民主無關。美國的政策僅僅是因為他的曆史。歐洲國家都是實行了嚴格的槍支管製的國家,無論英德法,還是西意奧荷比盧丹,難道這就說明,歐洲是不民主的嗎?
 
美國人持槍的三個理由,其實是一點都站不住腳的:
 
如果百姓有槍了更容易自衛的話,那歹徒獲得槍支的途徑就更容易。任何事情都是一種雙刃劍,但對百姓的安全來說,還是沒有槍支的好。畢竟,槍是一種能夠迅速製人死地的武器,比刀快多了。尤其是類似於弗吉尼亞校園槍擊案這種報複社會的案件中,如果歹徒沒有槍,而僅有一把刀的話,他對社會的危害又有多大呢?如果百姓有槍了更容易自衛是一個事實的話,那為什麽韓國趙姓歹徒殺了三十二人的過程中,無一人開槍自衛還擊呢?有人說,那是因為弗吉尼亞理工大學規定在校園裏不許攜帶武器,那我就更要取笑這個無厘頭的政策:既然規定了不許攜帶武器,為什麽不設置安檢?這樣搞笑政策的後果,隻會是凶徒攜武器開槍自由,百姓自覺不帶武器任人宰割。
 
第二條理由更加站不住腳。如果國家受到別國入侵的時候還需要武裝百姓的話,那國家養的軍隊幹什麽去了?二戰初蘇聯被打的那麽慘,法國全境淪陷,英國被炸了半個國家,他們都沒有實行武裝百姓的政策,美國,你還怕什麽?
 
第三條理由隻能讓我去懷疑美國人堅信的信念是否值得他們去堅信。如果民眾對自己的國家執行了這麽多年的民主都仍然持有懷疑態度,害怕自己的權利隨時會被政府剝奪的話,那還留在美國幹嗎呢?歐洲的百姓為什麽就沒有這種擔憂呢?難道因為美國是移民國家,始終對自己的國家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不信任感?
 
其實,說到底,美國是一個守舊的國家。或者說,他們比中國人更加認為,祖宗的東西是好的,不能隨便改變。看看中國日新月異的變化,看看中國這1000年來改變了多少,我們還用懷疑,中國是一個守舊的國家嗎?其實中國人比任何人都更加能夠吸收新鮮事物。
 
美國人的守舊,體現在很多方麵,一些並不合理的政策,卻因為是祖宗留下的,而不會去改變。比如美國的選舉製度。美國是選舉人製度,2個黨各推選一個候選人進行最後的總統角逐。2個人要跑遍美國的50個州,在每個州都展開角逐(當然,如果有一個候選人覺得在這個州獲勝無望的話,會選擇放棄)。隻要一個人在這個州獲勝,那他就能得到這個州全部的“選舉人票”。這個政策的結局就是:一個候選人的全國總票數會超過另一個候選人,但會因為獲勝的州少而失敗。美國2000年大選,戈爾的全國總票數比布什多20萬,但是選舉人票少而失敗。試問,這個政策合理嗎?無論英德法,還是西意奧荷比盧丹,有哪個國家的政策如此?
 
所以,美國的槍支管理法案就和他的選舉法案一樣,是美國的立國之本。雖然有無數的缺陷和不足,卻不會得到改變。也許無數的美國人會認為,這才是美國,這才是美國獨有的文化。那麽,那些無辜的受害者呢?隻能算他們倒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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