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亞的槍聲,誰的錯?
(2007-04-17 1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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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亞的槍聲,誰的錯?
文//都市紅塵
美國時間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的上午9點,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裏一陣連續的槍聲,震驚了美國,也震驚了世界。
一個平凡而慵懶的周末過去,一個嶄新而蓬勃的周一到來。在全世界所有的人開始新一周工作學習生活的時候,一場震驚世界的槍聲想起。一名韓國藉23歲男子,早晨7點多來到他女朋友所在的宿舍,和女友發生爭吵,理由很簡單,他懷疑自己的女友對自己不忠,背著他和其他男子約會,樓下的學生管理員聽到爭論後,出麵調停。就在這個時候,慘案開始了:他掏出了早已準備好的手槍,打死了自己的女朋友,也打死了前來調節的學生管理員。
當所有的人認為,一場普通的凶殺案已經過去的時候,上午9點,也就是第一次開槍之後2個小時,該男子橫穿整個校園,來到學校的另一側,進入了工程機械係的大樓,用鐵鏈將大門鎖住,然後衝進了一間教室,開槍打死了上課的教授,然後對25名學生開槍。正在上德語課的學生,頃刻間倒在了血泊裏。殺手也許判斷所有學生全部死亡之後,離開了教室。但慶幸的是,有四名幸存者,他們迅速關上了門,並且用東西堵住了門。殺手聽到聲音後回到教室,見門關了也無法打開之後,對著門胡亂開了幾槍。所幸無人傷亡。殺手沒法進門,就去襲擊了其他教室。在一共殺了30個人之後,飲彈自盡。這起事件,一共導致包括殺手本人在內的33人死亡,10多人受傷的慘劇。而且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殺手本人是穿著防彈衣的。
在谘詢業如此發達的今天,這件事情隨即出現在全球媒體的頭條。在為死難者,尤其是31名無辜的死難者默哀的時候,我不禁想,誰,應該為這次槍擊校園慘案買單?
33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中國,我會想,又是一起煤礦爆炸;如果發生在印度,我會想,又是一起火車翻車;如果發生在歐洲,我會想,又是一架飛機墜毀。但是發生在美國,我就會想,肯定是校園槍擊案。
美國究竟發生過多少起校園槍擊案,我沒有統計過。新聞媒體自然有人幹這個事情。但校園槍擊案的確是美國的特色。眾所周知,美國是憲法規定有長期拘留許可的人就有資格合法購買槍支的國家。買槍如此容易必然導致槍支泛濫,美國在民間有2億支槍,平均人手一支。於是有很多人為了防身而買槍,但有了更多的人,為了犯案而買槍。在中國包括港澳,古惑仔都是用刀對砍的,而在美國,刀隻是用來削水果。
所以,誰應該為這次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校園槍擊案買單呢?那就是美國自己。中俄歐日等國,都實行的槍支管製的法令,這必然最大限度的減少無辜者的傷亡。如果僅僅是謀殺案或者凶殺案,那受害者隻是個體。而如果有人想報複社會,去傷害無辜的話,用槍,自然是最方便的辦法。於是,在槍支泛濫的國度,就會有無數冤死的亡魂。
也有人說,百姓如果可以私自購買槍支的話,必然增大了自衛的能力。這其實是一種幼稚的觀點,或者說,為這種政策做無恥的辯解。任何事情都是辨證的。自衛的一方有槍容易自衛了,但攻擊的一方就更容易攻擊。畢竟,槍的殺傷力是巨大的。試問,為什麽這被害的31名無辜者中,卻沒有一個人拔槍自衛呢?
凶手是韓國人,這是韓國的悲哀,但不是韓國的錯。每個國家都有精神失常的人,每個國家都有對社會不滿而意圖報複的人,為什麽這種巨大的慘案隻發生在美國?那其實,就是美國的悲哀。
佛說,善惡皆有因,有因就有果。美國到了必須反思自己製度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