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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政協委員何劍鋒在增城水庫 ”熊抱美女致其溺亡引發網友的31個疑團
何某鋒現年35歲,澳門人,在廣東佛山經營房地產生意,是兩家企業的老總,還是佛山市政協委員。2013年10月16日,何某鋒與朋友一起到增城市荔城街百花林水庫劃水俱樂部遊玩。當日下午3時許,何某鋒來到水庫準備遊泳,看見正在水庫浮台邊遊玩的年輕女子君君(化名)。兩人並不認識。
何某鋒曾在國外生活,據稱性情比較奔放。他當時想跟眼前的這名陌生美女開個玩笑,便從後麵抱著李某的腰一起跳入水庫中。下水後,李某從何某鋒手中滑開。何某鋒並未想到君君根本不懂水性,當他浮上水麵後,發現君君很長時間都沒有浮上來,就與其他人一同下水尋找。待找到後,君君已沒有呼吸,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鑒定其為溺水死亡。
百花林水庫旁邊有一個很大的遊泳池,在最後幾張圖上就可以看到。如果何某鋒真的是想遊泳,絕沒有到水庫遊泳的道理。今天淩晨和剛才,花了好幾個小時查找資料,但是因為何劍鋒這個名字太多,甚至美的太子也叫何劍鋒,因此資料是極難準確核實的。花了三百多萬得到了家屬的諒解,但是有沒有得到受害者的諒解?生命是無價的,多少錢也買不來一條命,此先例絕不能開。
我所能做的,也就是這些了,如果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那麽我要說,完了。八年前的南京彭宇案開了全民不敢扶跌倒老人的惡例,八年後的今天不能再開花錢可以買命的惡例。人心,敗壞是容易的,收拾就極難。與其將來付出萬倍的代價,為什麽現在不杜絕惡的萌芽。我不想再回複了,自頂是多麽令別人和令自己生厭。我靜觀其變,如果此事沒有下文沒有改善,那麽我將退隱,消失,從肉體到靈魂,都和這樣的社會說再見。
根據主帖圖片可知,所謂百花林水庫浮台,隻能是劃船出發點的平台,有兩張照片可以清楚看到。百花林水庫旁邊有個很大的遊泳池,在照片上也看得很清楚。那麽結論已經出來:何某鋒絕不是去遊泳,而隻能是去劃船。說何某鋒去遊泳,隻是為了推人下水找借口。
30米深的水庫,不是想死根本不可能下去遊泳,景點或水庫管理人員,也絕不會允許任何人隨便到30米深的水庫裏遊泳(增城百花林水庫正常蓄水位30.60米)。因此有可能是一起故意殺人案。進一步分析。新聞說陌生女性當時身處百花林水庫浮台,我認為假如這個景點管理完善的話,身處這種浮台,無論是欣賞風景,還是準備劃船,肯定都會穿上救生裝備,以防萬一落水。
那麽陌生女性被淹死,隻能說明她沒有穿救生衣。在一個景點,而不是在某小區附近,去的人必然是去旅遊,而不是在家邊散步。那麽此陌生女性為什麽沒有同伴?一個不會遊泳的年青女性,她又為什麽不穿救生衣,獨自一人身處危險環境?結論是,這件事有文章,絕不可能是新聞報道所說的那樣。
再進一步分析,一個社會事件,受害者的相貌是極其重要的,如果受害者長相普通甚至醜陋,那麽將很難受到社會大眾的積極關注。而本新聞標題強調受害者是“美女”,新聞裏再次強調是“陌生美女”。“美女”這個關鍵詞,表明這個新聞是希望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那麽大家就關注起來,因為信息是明確無誤的。
案發時間是2013年10月16日,據查在10月底還有廣州學生進行遊泳比賽,說明當時的氣溫具備遊泳的條件。但是,無故摟住陌生美女的腰,已經是一種猥褻行為,而將其抱下水後,顯而易見在當地可以遊泳的氣溫下,此陌生女性衣著必很單薄。
很單薄的衣著下水後,就會出現濕身走光,因此下水前的背後熊抱是嚴重猥褻行為,下水後意味著猥褻程度加倍嚴重。結論是,這不僅是無視草民生命權的問題,並且是無視草命人格尊嚴和性權利的問題。這是一個有錢有勢者可以隨意處死草民,隨便侮辱玩弄草民的最醜惡的社會現象,必須嚴懲。
如果這事情本身是個陰謀,那麽,膽大到連遮羞布都不掛的富商,有沒有可能直接給人父母來個威脅,比如,錢給你們那麽多,你們別太放肆啦不然以後讓你們都不好過,不光你們不好過你們的親戚朋友也不好過之類的。網友驚訝,不是驚訝錢能買命,而是害死人,拿錢買命如此赤果果連遮羞布都不掛了。
同時也質疑那個人的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緩刑什麽意思,你先在外麵觀察兩年,兩年後總結你的表現在來說入獄不入獄的事情——如此的直白告訴我們。哦哦您老犯事情了?沒關係咱給你來個緩刑,搞個所謂的觀察期,您2年後該幹嘛幹嘛去……
1.到劃水俱樂部遊玩,為什麽不劃船而是要去遊泳?
2.為什麽不在遊泳池遊泳,而是要到水庫遊泳?
3.水庫水深30米,怎麽可以遊泳?
4.性情比較奔放是什麽意思?有哪個“國外”可以隨便和陌生女性開玩笑?有哪個“國外”可以隨便從身後抱住陌生女性的腰?有哪個“國外”可以隨便抱著陌生女性跳入30米深的水庫?有哪個“國外”能無故殺人而不用坐一天牢?
5.和陌生美女能隨便開玩笑嗎?
6.能隨便抱著陌生美女的腰嗎?
7.把人抱著跳到30米深的水庫裏能叫開玩笑嗎?
8.大部分人都不會遊泳,能在30米深水庫遊泳的更少。
9.沒想到陌生美女根本不懂水性,那麽有沒有想到自己有沒有救人能力?
10.陌生美女當時身著何裝,是否適合遊泳?
11.什麽叫會遊泳,能在遊泳池撲騰,和能在30米深的水庫存活,是不是同一個概念?
12.即使會遊泳,穿著褲子或裙子下到30米深的水庫,能不能保證還能遊得起來?
13.在沒有任何熱身和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突然被推下水或抱下水,這是過失殺人還是故意殺人?
14.很長時間都沒有浮上來,很長時間是多長時間?
15.很長時間明顯超過一個人能憋氣的時間。
16.也就是說與其他人一同下水尋找之前,受害者已經被淹死。
17.和哪些人一起下水尋找?
18.水庫水深30米,下到了多少米深進行尋找?
19.很長時間才下水尋找,找了半天才找到,找到時已沒有了呼吸,再強調搶救還有什麽意義?
20.法醫鑒定其為溺水死亡,網友鑒定其為被故意殺害。
21.三百多萬對窮人是大錢,對富人卻隻是一輛汽車的錢,有人說是一套房產,錯了,三百多萬能買什麽房產。賠款是如何商定出來的?
22.無緣無故奪走一條生命,一天牢不用坐,賠點錢就了事,此先例一開,後果不堪設想。
23.第十一屆佛山政協委員名單(2012年1月~)——歸國華僑聯合會(12名)——何劍鋒。網址:http://www.fszx.gov.cn/wyfc/02/201301/t20130114_4236566.htm
24.澳門建築置業商會,http://www.macaudeveloper.com/org/members.htm;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監事何劍鋒,是不是佛山市政協委員何劍鋒?
25.澳門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明輝和佛山市政協委員何劍鋒有沒有關係?何明輝的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D%95%E6%98%8E%E8%BC%9D;何明輝,祖籍順德,出生香港,澳門新聞知名人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生意夥伴,澳門特首何厚鏵的好朋友。何明輝是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人稱“澳門建築大王”,近年建築項目包括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巨蛋、星際酒店、威尼斯人度假村等。
26.何明輝涉付1.62億賄歐文龍廉署指關係不尋常;http://news.sohu.com/20080401/n256037457.shtml
27,死者父母在什麽樣的情況下接受這樣的調解?
28,公安提供了怎麽樣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強行抱人跳水者沒有惡意?根據此人過往行為嗎?
29,法院憑什麽法條認定該案不屬於公訴案件?
30,此嫌疑人過往有沒有以任何情況牽涉到過失致死人命案件?
31.倆人關係真是陌生人嗎?這樣認定的證據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