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沈傲君丈夫是川島芳子侄孫,巴不亞警察,"滿洲流亡政府"內閣大臣!
(2009-11-25 00:24:52)
下一個
目前搜集到的許多傳聞表明,沈傲君丈夫叫川島誌明,巴布亞新幾內亞高級警察。據傳此人川島誌明原名魏誌明(Wei Chih-Ming:台灣護照正式名字),魏後來獲PNG國籍,改姓愛新-覺羅(Qi Ming Alxinjerou:巴布亞新幾內亞護照正式名字),對外叫川島誌明,偽“滿洲國流亡政府”內閣官防大臣。
(轉)
最近網上為某女星的新婚夫君成為網上熱議的對象,本來無非是娛樂啊八卦啊的事情,可是這不翻不要緊,一翻就出問題了。據說這人是川島誌明,此事一經傳揚引起軒然大波,且此女星一直對此事甚為低調,雖然在參加某訪談類節目是大膽承認其夫特別職業身份,那銷魂的隻有背麵的婚紗照引起人們無限的遐想。加之據說可稱為豪華的國宴婚宴賺足了麵子和眾人眼球,越來越多的人跟好奇對方到底是個什麽人物。好奇心殺死貓的驅使下,‘川島誌明’浮出水麵。其夫到底是不是‘川島誌明’,我們無從查證(我們不是查戶口的,隻是‘不明真相群眾’打醬油時看看熱鬧)。但關於川島誌明此人的查證開始掀起人們對於‘追溯曆史,挖掘秘史’的熱潮。此川島到底和民國時期或晚清時期那個留洋東瀛的‘格格’到底有沒有關係呢?
大家跟關心的川島誌明的八卦和疑團更深於八卦明星本身。或許是因為川島誌明是‘南半球反華急先鋒’的身份,更叫人關注。
‘野史’+‘巷議’:川島誌明是川島芳子的侄孫,川島芳子是格格被她的王爺爹送給了一個日本浪人間諜(還是個右翼)做幹女兒,所以川島芳子小時候就去了日本,跟了那個日本人的姓,不過在17歲那年又被她義父給強暴了。從此後人就有點變態,且開始穿男裝。有種說法是川島芳子當年沒被槍決,死的是個患了絕症的女人,說好10根金條後來隻給了3根,那個死者的妹妹還鬧過,上了當時的報紙。川島芳子被送到了長春隱姓埋名,七幾年才死的。當然這種說法也沒確定。
有證可循的野史:溫總理拍案而起!滿獨“三股勢力”一年內第三次關閉了中冶鎳礦
1、據巴布亞新幾內亞2009年7月28日《信使郵報》:2009年7月21日台灣特務愛新覺羅-川島誌明(入巴布亞新幾內亞籍,偽“滿洲國流亡政府”內閣官防大臣)警官擅自賄賂了礦產部門官員,由原印度阿三(入巴布亞新幾內亞籍)莫罕-辛格帶頭,進入了溫總理批準的投資17億美元的瑞木鎳礦礦區,以莫須有的罪名,說中冶鎳礦違反《礦產衛生安全條例》,強迫工程全部停工,驅逐所有中國技術人員。鎳礦人事部的副經理王忠敬表示,中國技術人員被迫撤離後,部分廠區設施和車輛被原住民毀損,導致建設項目再次被迫停工,損失慘重。黨中央國務院正密切關注事態的進一步的發展。(按《礦產衛生安全條例》,隻要礦產部長有權命令工程全部停工,川島誌明一夥是越權)
瑞木鎳礦是目前中國在海外(除石油以外)最大的資源投資項目。溫總理與巴新總理邁克-索馬雷爵士簽訂了項目,於2005年11月3日開工。鎳是是航天(如:耐熱儀器,飛機)和軍工(如:火箭,導彈)的重要資源。該項目將大大緩解我國鎳資源的嚴重供不應求,對國防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是航天軍工的重要戰略資源。
2、2008年巴布亞新幾內亞發生了“11-3”鎳礦事件,警察總監加裏-巴克與“滿洲國流亡政府”內閣大臣愛新覺羅-川島誌明非法抓捕了223名中國員工,造成巨大的破壞。之後,川島誌明四處竄訪,除在新加坡香港建立反動基地以顛覆中國政府外,還到澳大利亞與參加墨爾本電影節的熱比婭會麵,同時煽動排華事件。而“滿洲國流亡政府”的其他骨幹如也到世界各地四處活動,頻繁密集的竄訪活動需要大筆經費支持,自稱是“非營利組織”的“滿洲國流亡政府”並沒有生財造血的能力,所以錢從哪裏來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對此,《環球時報》記者2009年8月5日晚通過越洋電話采訪了“美國民主基金會”的工作人員。一名接電話但稱不方便透露姓名的男子承認,“美國民主基金會”今年給“滿洲國流亡政府”的經費“超過50萬美元”,這些錢正是用於支持“滿洲國流亡政府”和川島誌明直接領導的各項活動。
更為關鍵的問題是,“美國民主基金會”是美國國防部直屬的行使美國國家政府相關職能的非政府組織,也即,“美國民主基金會”所履行的每個職能和所開展的每項活動均代表美國國家及政府意誌。也就是說,“美國民主基金會”持植川島誌明,出力張羅反華團隊完全可能是美國政府相關部門直接授權或“美國民主基金會”執行美國國家“反華戰略”的一個具體行動。
(免責聲明:以上野史均為轉載自某學術青年論壇,編者謝絕川島‘跨洋追捕’)
不知是‘關聯性’太強還是‘自覺性’夠好。投身於‘學術文化界’的某知名講壇的某滿清曆史教授閻XX也參與到紛爭裏,最近在其博客上公開‘辟謠’,看不清楚是替自己還是替別人辟謠,總之這‘謠’辟的冠冕、辟的皇室、辟的決然。個人不是個滿清文學愛好者,有點八卦精神,再加上點愛國情緒,就對此事的進展‘無比熱心,而又不明真相’地關注,群眾我關注的原則是:總不能冤枉好人,但也決不能善待‘’。光明的可以發揚光大,但也不能拿著‘黑暗當神秘高貴’。
有些事情還是公開(尤其是非好事),別藏著掩著,即使是想藏著掩著,該公之於眾的是總會在某天大白於天下的,看最近的事件不得不說這是真理啊——‘劉天王’大變身為‘劉負心漢’‘劉大騙子’,其實不就是個公布早晚問題嗎?看似簡單,但時間、順序、時機不對了,這人也就做錯了,構成傷害了。這裏麵的學問也許不是我們圈外人能琢磨透的,估計圈裏人也迷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1d049b0100fpk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