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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數字:廣東省1950年黃金收兌量被學者誇大百多倍! (轉)

(2009-11-23 23:55:19) 下一個
烏龍數字:廣東省1950年黃金收兌量被學者誇大百多倍
  
  ——論證1950年的廣東省黃金收兌量和我國黃金儲備量
  
  
  
  近讀《廣州市地方誌》[1],讀到第562頁上的一張表格,“廣州市人民銀行1950年收兌金銀外幣統計表”。該表顯示,廣州市1950年合計收兌到的,純金不足萬兩(9580.774兩)、純銀不足7萬兩(65034.13兩 [2])、甲、乙類銀元共487658枚。
  
  忽然憶起某段時間,網上激烈爭辯我國建國初期的黃金儲備。有人翻出學者武力的論文 [3](以下稱“武文”)作為論據,因為文中提供了廣東省1950年收兌金銀資產的數字,高達黃金745.5萬兩(233噸)、純銀5323.6萬兩(1664噸),此外有銀元101.2萬枚。
  
  不難看出,廣東省和廣州市的這兩組數字,金銀收兌量的規模相差了800倍!一個驚人的比例失衡。
  
  如果一個廣東省,在建國初的一個年份,就能從民間收兌到233噸黃金和1664噸白銀,難怪有人拿著這些數字、進而翻出當年國民黨政府運去台灣的黃金“不過”百萬噸的數字,大聲質疑:“解放初期真的是‘一窮二白’嗎?”“蔣介石真的掏空了國庫民財嗎?”“毛澤東真的是靠白手起家嗎?”一段時間,一些人反複在網上轉貼“武文”或寫帖,試圖顛覆這些既成的公共認知。然而,這些“顛覆”唯一的立足點是“武文”數字的真實性,是否真實反映了當時廣東的情況。反駁的文章,大多引證當年的廣東人口、人民生活水平和社會經濟狀況、以及全國的黃金儲備及金礦產量等。囿於第一手資料的欠如,或壓根兒就不存在,爭論沒有取得明確的結論。
  
  
  一、1950年全國的黃金儲備量
  
  
  先來探討與黃金儲備相關的若幹問題。關於我國黃金儲備的起點,一般的說法,“新政府的黃金儲備隻有6000多兩”[4]。如果說是1949年接管國民黨國庫時收到的是這個數字,偏頗並不大。武漢是內地最大的工商中心,收到的隻有金19.34兩和銀43.75兩 [5],確實少得可憐。上海是遠東最大的金融中心,湯恩伯1949年5月17日將中央銀行庫金幾劫一空,指令“暫留黃金5000兩、銀元30萬元”[6],而這暫留的黃金和銀元後來也下落不明。但是,新政府的黃金儲備,應不限於渡江後接收到的國庫存金,還應包括解放區的存底。北平是和平解放的,東北則是解放最早的主解放區。1947年7月,“為平抑市場金價,打擊黃金投機,(中共哈爾濱市)政府從4萬兩黃金庫存中拋售2萬兩。”[7] 因此,加上解放區的存底,說新中國擁有數萬至十幾萬兩黃金儲備,也不是不可以的事。
  
  建國初期,通過統一財政金融、從民間大力收兌金銀和擴大礦金的生產收購,國家的黃金儲備有了明顯增加。根據《新中國五十年統計資料匯編》 [8],1952年,我國保有的黃金儲備已經達到500萬盎司(498萬兩或156噸)並一直維持到1958年。1959年後,國家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隨後進入還債高峰和經濟調整,黃金儲備減到400萬盎司(1959-61年)、再到300萬盎司(1962-64年)。1965年後,恢複到500萬盎司,並在1974年達到了1280萬盎司的曆史最高水平。
  
  1950年我國黃金儲備知多少?沒有原始的資料。1955年3月1日的《人民日報》社論 [9] 說:“國家掌握的黃金、外匯也在逐日增多,單隻黃金儲備一項1954年就比1950年增加了10倍以上。”這個說法能否作為定說,和提到的“1950年”指年頭還是年尾,尚待確定。
  
  如果指的是年尾,推知1950年我國的黃金儲備低於46萬盎司(45.2萬兩)。
  
  如果指的是年頭,就複雜多了,需要加上1950年這一年通過門市和金礦收兌獲得的淨增加量。說淨增加,因為要考慮黃金可能被用到對外貿易、償還外債、工業和民用配售等經常項目。對外貿易方麵,進出口逆差隻有0.3億美元,而年底外匯結餘1.57億美元(主要來自僑匯);外債方麵,2月14日蘇聯借給中國3億美元年息1%的經濟建設貸款,中國“以原料、茶、現金、美元等分十年付還貸款及利息”[10],可見這兩個方麵並不需要動用庫金作支付。再看工業和民用配售,資料顯示70年代以前的配售占收兌量份額很小。此外,黃金被禁止自由買賣,政府也不用來拋售和發行公債。由於“隻進不出”,庫存必然會增長。資料 [11] 顯示,我國收兌黃金最多的有四個時期,依次為51-53年、58-60年、66年和80年,1950年不是豐收年。拿1952年的500萬盎司來反推,估算出1950年我國的黃金儲備應不超過150萬盎司。
  
  1952年,美國的黃金儲備高達6.64億盎司,至少是我國的400多倍。在金本位年代,黃金儲備代表了一國的綜合經濟實力。1950年我國的黃金儲備,不論以46萬盎司還是150萬盎司做上限,按當年金價(1盎司=34.72美元)折算,僅得0.16~0.52億美元;而蔣介石帶去台灣的金融資產折合美元有5億多,其中黃金318萬盎司 [12] 折合1.1億美元。這筆黃金相當於大陸1950年黃金儲備的2~7倍。以大陸的麵積之大和人口之眾,以台灣島的麵積之小和人口之寡,說大陸建國初期一窮二白,是絲毫也不過分的。
  
  有關1950年全國收兌到的黃金數目,從上述1950年黃金儲備的上限150萬盎司中,扣除49年的存底和該年二十幾萬盎司的礦產收購,合理的估計,不會超出100萬盎司。
  
  反觀“武文”,它說光廣東一個省,這一年就收兌到了750萬盎司黃金。這顯然浮誇。很難說在寫作中正確把握了當時我國黃金收兌、生產和儲備的基本狀況與規模尺度。
  
  
  二、廣州1950年收兌金銀外匯的數字
  
  
  誌書的質量和可信度在各類文獻中是最高的,甚至高過原始檔案。這張“廣州市人民銀行1950年收兌金銀外幣統計表”([1, 562頁])按月列出、數字精確到個位,分類也最齊全。其中的合計欄列出如下:
  
  合計
  美金   40.2314萬元
  港幣   4137.570541萬元(折實牌價)
  黃金   9580.774純金市兩
  白銀   65034.13純銀市兩銀元   214928元
  雜洋   47625元
  甲類銀元 328258枚
  乙類銀元 159400枚
  英鎊   22
  星幣   295元
  葡幣   40.70埃斯庫多
  白金   6.950市兩
  甲類銅幣 294.1875市斤
  乙類銅幣 0.6875市斤。
  
  廣州市的金銀收兌量,金不足1萬兩、銀不足7萬兩,這兩項都是“武文”所提供的數字的 1 / 800;亦即廣州占1份,廣東其他市縣加起來占799份。廣州的地位真的這麽慘嗎?
  
  
  廣州的金融地位
  
  金銀流通量標誌城市的富裕和繁榮程度,在金本位年代,代表了城市的商業和金融業的發達水平。廣州,明清以來一直作為我國黃金白銀的主要進出口岸,到民國時代,名列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在政治層麵,廣州是大批國民黨中高級軍政人員早年發跡的地方;1949年初國民政府南遷至此,又隨著4、5月份南京上海的解放,大員顯貴紛紛從各地攜帶金銀財寶南下廣州;當時的廣州,投機金銀,萬賈雲集。《廣州市地方誌》第543頁描述說:“廣州的金融業相當發達,具有濃厚的半殖民地性質,帝國主義銀行享有發行鈔票的特權,操縱外匯收支、價格和外貿、金融市場;商業投機性強,炒賣金銀、外幣和外匯。”廣州越發成了華南乃至全國重要的金銀和外匯的集散地。這樣的形勢下,廣州市麵上流通的、居民持有的,不說占廣東半壁江山,幾分之一也是有的;無法想象廣州會淪落到廣東 1 / 800的地步。
  
  
  廣州收兌了全國儲備近1 / 3的外匯
  
  金銀是一個側麵,外匯(僑匯)是另一個側麵。根據《廣州市地方誌》,1950年廣州市“收入僑匯總額4700多萬美元”(543頁)。這個數字占我國當年的外匯存底將近三分之一 —— 三份外匯出廣州。
  
  不過,廣州解放後的幾個月內,流通性更強的不是外匯,而是金銀。這是因為:1)1950年3月前,人民政府為抑製外匯投機,實行“獎出限入、照顧僑匯”的政策,人民幣美元匯率頻繁下調,導致出多進少,甚至一度僑匯被中斷,這反過來刺激了金銀兌量激增(民間把金銀拿出來兌換人民幣,應付家用和急需);2)廣州當時作為聯係香港的唯一窗口,大批國民黨人員(特別是“第三戰線”特工)和他們的家屬攜帶金銀頻繁來往於穗、港兩地。
  
  
  突然發現了金山或秘藏?
  
  既然金銀的表現不比外匯(僑匯)遜色,廣州就不可能在廣東扮演一個可以忽略不計的角色。這樣的事情能夠發生,除非廣東當年發現了巨大的金山或秘藏,大到總儲量超過黃金700萬兩(219噸),並且政府在1950年將這些寶藏全部收進了國庫……。當然,這是天方夜譚,沒有的事。後麵看到,廣州不是廣東的1 / 800,而是至少占 1 / 7。
  
  有人要問,廣州市的收兌全在這裏了嗎?言下之意,其他銀行如何?“解放後繼續營業的私營銀行,有金城、新華、國華、和成、中國實業、上海商業、聚興誠等七家。”此外,還有公立的交通銀行。但是,涉及到“金銀外幣,統由國家管理,……廣州市由市人民銀行統一收兌,統一配售。”([1], 511頁)可見金銀管理“政出一門”,完全由中央銀行掌握和統計。中央銀行以外的收兌都屬投機倒把行為,會依法受到取締和沒收。
  
  
  三,廣東其他市縣略況 [13]
  
  
  以下是從網上收集到的廣東若幹市縣的情況。
  
  海口市:當時的海南行政區首府。《海口市誌》記載,(行政區內)“大多數縣支行尚未成立,故貨幣鬥爭以海口為重點。……截至1950年12月底,海口地區共收兌黃金3647兩,甲類銀元262042元,乙類銀元80310元,白銀1090元……。收兌的黃金、白銀統一由人民銀行管理。此後每年均有收兌和配售,但為數不多。”海口地區1950年收兌頗豐,得黃金3600多兩,是廣州市的38%。
  
  江門市:時為縣治。《江門市誌》載,1950年“共收購各種金飾367.753兩,各種銀圓35085枚。”黃金的收兌量,不及廣州市4%。
  
  花縣:《花縣誌》載,“1950年,銀行收購銀元1153枚,雙毫15枚。”雙毫是2角和5角的銀幣,黃金無收兌。“1958年,……銀行收兌金銀折人民幣7.3萬多元,為曆年數量最多一年。”按當時收購價1克黃金兌人民幣3.04元計算,全部算做黃金是768兩。
  
  紫金縣:《紫金縣誌》載,“1950年……,銀行收兌黃金973克,白銀315公斤。至1970年止,共收兌黃金30182克,收兌總值91257元;收兌白銀總值352810元。……土地改革時期,收兌數量較多,占總數88%。1970年以後,收兌數量極少。”1950年僅得黃金31.1兩,為廣州市的0.3%。
  
  建國初期,廣東省領7市(廣州為中央直轄市)98縣。通過上麵的資料看到:1)一些縣的人民銀行還未成立,自然談不上開展收兌,2)一些縣收兌微不足道(如增城、從化、番禺等縣),故在縣誌中未留下相關記錄,3)收兌量:海口地區達到廣州的38%,縣級一般隻能達到廣州的012316;4%。
  
  
  四,廣東1950年最多收兌黃金7萬兩
  
  
  根據上述,容易估算出廣東省1950年收兌黃金數目的上限值,方法是“往高處取”:即廣州以外的6個市全取海口的水平(38%),98個縣全取江門的水平(4%),得到
  
  0.9580774 x (1 + 38% x 6 + 4% x 98) =6.9萬兩,
  
  各項依次為,廣州市0.9581萬兩、6個市2.18萬兩、98個縣3.76萬兩,合起來得6.9萬兩。即使實際值可能大大低於6.9萬兩,也還是離“武文”的745.5萬兩遙不可及。
  
  
  五、其他省市收兌黃金:數千兩至數萬兩
  
  
  福建省。國民黨在1949年1月曾先後兩次經廈門轉運財富去台灣,計黃金57.2899萬兩和黃金12箱 [14]。《福建省誌8226;金融誌》記載:1949-1988年四十年間,全省共收兌黃金41.4萬兩、白銀1148.6萬兩;年均金1萬兩上下、銀28.7萬兩。最高年份1952年收兌金5.39萬兩、銀142萬兩,而49-52年間合計收兌金8萬兩、銀238萬兩。由這些推知福建省1950年的收兌在黃金1.5萬兩和白銀50萬兩上下。
  
  安徽省。《安徽省誌8226;金融誌》記載:“1949~1990年,累計收兌黃金64.86萬兩、白銀990.85萬兩。”其中“1949年6 月至1950年12月,全省共收兌黃金4862.67兩,白銀37799兩,銀元308844枚。收兌工作集中在城市中進行,合肥、蚌埠、蕪湖、屯溪等主要城市收兌量,占全省收兌總量的70%~80%。”1950年,收兌黃金0.36萬兩、白銀0.56萬兩、銀元15.9萬枚。黃金約及廣州市水平的三分之一。
  
  山東省:該省是我國大中型金礦最為集中的省份,曆來黃金儲量、黃金生產、及金銀收兌均居全國首位。《山東省情資料庫》載“1949年全省僅收購礦金4.2萬兩。1950年……全年收購礦金比1949年增加1.2 萬兩,”即5.4萬兩。門市收兌未見記載。
  
  黑龍江省:該省的黃金產量自十九世紀八十年代起常為全國之首。1889-1896年七年間產金17.5968萬兩;1915年全國產金15萬兩,來自東三省的就占五分之三。《黑龍江省情資料庫8226;金融誌》給出了該省1953-1955年每年平均收購礦金1.5萬兩,門市收兌量未見記載。
  
  上海市:沒有1950年收兌金銀的數字。不過,這個遠東最大的金融中心持有黃金的狀況,有其代表性。
  
  抗戰勝利後,上海擁有210多家華商銀行、外國銀行、信托公司、錢莊等金融機構,集聚了全國約三成的金融資產。由於金融業集中,資金的輻射作用廣泛,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上海黃金市場的成交量相當巨大,曾僅次於倫敦和紐約,大於法國、日本和印度 [15 ]。由於國民黨政府在禁止與允許自由買賣黃金之間反複無常,造成上海金市搖擺,每況愈下。又由於“到1948年10月底止,國民黨政府在上海共搜刮了黃金165萬兩,白銀900萬兩,銀元21300萬元,加上美鈔、港幣等,共值2億美元。”[16],使市民持有的黃金財產大為減少,市麵流通的黃金亦銳減。後來發生的一係列事情印證了這樣的狀況。
  
  1949年5月28日,上海解放的次日,市軍管會即宣布取消金圓券、實施外匯管製和統一使用人民幣。黃金由於保值性強,本應成為搶手的黃魚,然而“民間的黃金存量已經被國民黨政府掏空,市麵成交量很少,黃金(金塊和黃金飾品等)也退出了投機,最後,隻剩下銀元一路走俏”[16],“黃牛”選擇投機銀元,工薪階層因為買不起也買不到黃金,又想保值,領到工資後去買黑市銀元,加劇了投機銀元。
  
  人民幣的地位岌岌可危。6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奉命查封了上海證交所。“在證券大樓共抄沒黃金(含金飾)3642兩、銀元39747枚、美元62769元(實際沒受黃金81兩、銀元4488枚、美元2720元——筆者注)、港幣1304元,人民幣1545萬多元(舊幣),”以及囤積的大量物質 [17]。從查到的黃金數量來看,證明當時流向證券市場的黃金已相當的少。此後,公安局又突擊查處到了2359件金銀投機案,破獲地下錢莊25家,涉及黃金合計僅150來兩。[17]
  
  上海解放前夕,白崇禧隻花了30兩黃金,就買通金山印製廠廠主翁滋和等,在上海突擊印製假解放區幣;湯恩伯也曾通過忠義救國軍第八支隊司令李星宇,僅用30兩黃金就買通多人,在上海印製假人民幣。[18]
  
  上海市在解放初期收兌到了多少黃金,確切的數字有待史料的出現,筆者估計不會超過1萬兩,有可能還趕不上廣州。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即由於國民黨中央銀行設在上海,近水樓台,上海市民遭受不停的搜刮,到那個時候,他們持有的黃金資產已經相當微薄了。
  
  上海周邊各縣有不完全的記錄。《寶山縣誌》載:1952年經“廣泛動員”收兌到黃金1700多兩,其他年份無記錄。《南匯縣誌》載:1950年收兌黃金13.6兩,銀元849枚。《崇明縣誌》載:1958-1984年累計收兌銀元296410枚,黃金9704.6兩,年均360兩。《上海縣誌》載:1978—1985年間年均收兌黃金337.8兩、白銀19106兩、銀圓14472枚。《鬆江縣誌》載:1950年查獲販賣金飾共73.5兩。其餘嘉定、川沙等縣無收兌紀錄。歸納後,各縣1950年收兌黃金約數十至數百兩。
  
  
  結 論
  
  
  本文從探討黃金儲備問題入手,推測新中國黃金儲備的起點在數萬至十幾萬盎司,進而根據史料和數據論證我國1950年的黃金儲備有兩個上限,即46萬盎司和150萬盎司(具體如何,有待權威資料的出現),並與國民黨政府運台資產作了比較,指出解放初期大陸的“一窮二白”絕不是什麽虛言。
  
  本文發現,社科院學者武力在論文中提供的廣東省1950年黃金白銀的收兌數與《廣州市地方誌》提供的廣州市同年的收稅數之間存在驚人的比例失衡,前者高達後者的800倍。通過從宏觀到微觀、多層麵多角度的分析,論證武力提供的數字的荒謬。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一些人利用學者的失誤,試圖顛覆諸如“建國初期‘一窮二白’”、“蔣介石搶空國庫”、“ 毛澤東白手起家”這些既成的公共認知。本文合理論證出我國1950年黃金收兌量不超過100萬兩,然後根據《廣州市地方誌》提供的翔實數據,結合廣東省其他市縣的資料,旁及若幹省份的資料,論證了廣東省1950年黃金收兌量的上限為7萬兩,據此指出,武力的數字至少被誇大了百倍,白銀的收購數也被誇大到了同等的規模。筆者認為,學者有責任對其使用的資料和不合情理的數據加以核實,作出必要的糾正,以免謬種流傳。
  
  
  鈴蘭台 26/03/2009
  
  
  注釋和資料
  
  
  [1] 《廣州市地方誌》。
  
  [2] 本文出現的單位“兩”均指舊市兩,換算:1兩=31.25克,1盎司=0.995312兩,1噸=3.2萬兩。
  
  [3] 武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的貨幣統一”。原文說:“以廣東省為例,1950年一年共收兌黃金745.5萬兩(其中下半年收兌的占71.1%),銀元101.2萬枚(其中下半年收兌的占73.7%),純銀5323.6萬兩(其中下半年收兌的占98.2%)。”
  
  [4] “我國黃金市場改革的基本曆程”。
  
  [5] 《武漢方誌8226;金融誌》。
  
  [6] 鳳凰衛視編《大敗退:1949》,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4 月版。
  
  [7] 《哈爾濱市誌 金融誌》。
  
  [8] 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編,《新中國五十年統計資料匯編8226;A-63全國黃金和外匯儲備》,第72頁,1999年10月。
  
  [9] 轉引自“建國前後人民幣製度的形成和發展”。《人民日報》1955年3月1日社論:《做好新人民幣的發行工作》。
  
  [10] 董誌凱,“關於“156項”的確立”。
  
  [11] 《安慶市誌》對於新中國收兌金銀最多的四個時期有詳細的說明。概略地說,1951-1953年收兌最多,占1949-1985年合計的17%,推動因素包括打擊黑市、土地改革和民族資產階級投資擴大經營;1958-1960年,“大躍進”動員城鄉人民“變死寶為活寶”,出售金銀給國家;1966年下半年,群眾懼怕破“四舊”而紛紛到銀行出售。1980年,國家調高金銀收兌牌價。
  
  [12] 國民黨政府帶去台灣的黃金數目,諸說不同。關於這些黃金的確切數量及其對台灣安然度過1949-50年的經濟危機的貢獻,另文探討。
  
  [13] 筆者沒有廣東的省級數字,不得以寫這麽多的文字來進行論證。懇望讀者、尤其政府部門,如手頭有廣東省1950年收兌情況的原始可信資料,提出來分享,以正視聽。《廣東省誌8226;金融誌》可能有用。任兆璋評論說:“建國以後,廣東的金融業的每一件重要事件,每一個細小的措施和改革,在《廣東金融誌》中都得到真實、準確的記載。”(“研究廣東金融發展史的重要資料:《廣東省誌.金融誌》”,載《南方金融》2000年第一期,59頁)
  
  [14] 《國民政府檔案8226;第二卷(1989年)》第51-53、69-70頁。
  
  [15] 洪葭管,《上海通誌8226;金融》卷概述(討論稿)
  
  [16] 鄒進文,陳毅主政上海初期的財政金融政策述評。
  
  [17] 《上海公安誌》。
  
  [18] 孫國,“上海解放初期的經濟保衛戰”,《文史春秋》 2004年第03期。筆者推測,印製人民幣假鈔的鼻祖,一是白崇禧,二是湯恩伯。白崇禧時任國民黨華中剿總總司令,湯恩伯時任陸軍代總司令、京滬杭警備總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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