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行:“新星船門”爆得蹊蹺
(2009-02-27 2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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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船門”爆得蹊蹺
作者:春秋行
2009-2-25
入外藉、掛外旗、釘洋牌的《NEW STAR》號貨輪船沉人亡於俄國港口外,因為該船據說屬中國商人財產(至今所有權人還是個謎),《NEW STAR》可譯為《新星》,被俄軍“擊沉”,又有七名同胞海員“失蹤”或遇難,二月十五日消息傳來,網上如沸,中國外交部也罕見地“硬”起來,事件上升到國家層級。可稱之為“《新星》船門”。二月19日,該“門”的非直接當事人、該輪光租人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發表了書麵聲明,次日一大早,《南方報業網》主頁頭條轉錄了《南方都市報》刊登的該聲明。而該“門”的最直接的當事人——《新星》號期租人“某船務公司”係何方神聖,也是個謎,至今被其上手——上竄下跳、煽風點火的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捂得密密死死的。
“《新星》船門”爆得蹊蹺!
“《新星》船門”爆得十分蹊蹺!剛剛好曝光在希拉裏訪華途中。
《環球時報》23日以“沉船事件仍然撲朔迷離”為題,刊登了該報駐俄赴出事港口記者、駐俄記者及國內記者四人的綜合采編報道,文章題目用得好,可惜內容還稱不上“撲朔迷離”,但引用的外媒評論,倒是命中要害的,稱“中國在俄羅斯外交部表態後的強烈反應讓部分西方媒體有些吃驚。” 舉了美聯社、法新社、印度報業托拉斯、《英國每日電訊報》網站的報道為例,後者認為此次事件及中、俄政府的態度,“將給總體改善的中俄關係罩上一層陰影” ,“中俄兩國都將美國看作‘持強淩弱的國家’” 而“大體結成抗衡美國霸權的戰略同盟。”
“西方媒體有些吃驚”!肯定的,中國外交奉行“韜光養晦”原則,難道這回改弦更張了?可此前不久,美國布什宣布對台售武65億美元,希拉裏訪華前張揚重申對台售武政策;日本升級了占領我釣魚島的實際行動;菲律賓立法宣布占領我南海島礁,中國政府皆未如此“強烈反應”啊!
如果事件發生在美國或列強港口,美國人不開炮?會全力搶救衝闖邊境的落難者?做白日夢去吧!而中國也會如此“強烈反應”?難說!又或是洋船洋人在中國港口違法闖境,中國會咋辦?敢開炮?難說!按“北極熊”一貫的行動風格,《新星》號船就算是霸王美國船,也照樣會開炮的。
“將給總體改善的中俄關係罩上一層陰影”!這正是美國人夢寐以求的。在美國新政府外交掌櫃希拉裏首訪中國前夕,引爆“《新星》船門”,哪怕是偶然的,也是給美國人一份意外的厚禮。日前,俄國人花了21.5億美元才讓吉爾吉斯當局攆走設在中、俄邊境咫尺的美國大型空軍基地,可謂大手筆,美防長懷疑中國暗中出力。要知道,俄國此刻也因美國引發的金融海嘯損失慘重,而吉爾吉斯斯坦年GPD隻有40億美元;中俄也才剛剛簽下250億美元的石油換貸款長期大單。中俄有效聯手,抑製美國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自己和世界人民的權益,正是美霸的噩夢,這是大局。中俄搞“戰略同盟”?沒有的事!視它為反霸統一戰線,亦無不可。所以,中俄建立“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是雙方決策者和雙方人民的清醒共識,十幾年來,已取得不少實際成果。這就使得美霸在中、俄國內的代理人十分焦心,他們的破壞是必然的。這種美國利益代理人,包括職業間諜、奸細、奸商、貪官、買辦,幾乎是無處不在的,你能排除中、俄之邊防、海關、外交、外事、媒體就沒有此等醜類?更別說商界了。
據筆者從網上粗粗檢視的信息,稍加分析,深以為此次“《新星》船門”爆得十分蹊蹺,起碼另有兩種可能:一是奸商狗膽包天,為利所驅,企圖僥幸得脫作奸犯科之罰,不惜以沉船死人為代價,製造跨國刑事犯罪;二是奸細在國際反華勢力操縱之下,預設之政治陰謀,即精心策劃了一件看似十分平常的國際商業民事糾紛案,繼而有意演化為衝闖俄邊境的刑事事件,誘俄軍動武(俄國人有此蠻勁,且國內近期排外思潮猖獗,能不影響官兵?),通過撲朔迷離的宣染,影響中國民眾情緒,給國內哈霸勢力提供彈藥,拉中、俄政府下水,讓國家墊背,擴大為中、俄國家間對立,為美霸離間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服務。美國中情局是吃幹飯的?類似陰謀行動還少?搞個“《新星》船門” 小兒科!沒這種可能?
在議論“《新星》船門”之前,我先為此次死難的八位海員(含一印尼人)誌哀!但我心已經麻木,多年來,所聞同胞無辜死於黑礦、黑窯、公海密艙、異國海灘、淫窟及美國飛機、導彈下,太多了,這回加上七位死於奸商之令、俄軍之逐迷局中的冤魂,悲憤之情瞬間掠過而已。
按此次蹦得最歡的非直接利害關係人——《新星》號船的光租人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正式聲明稱:此次事件起因係“貨損”引起進口商索賠及港口停卸及再卸後扣船。單以商事糾紛的民事利害當事人看,直接的有俄方大米進口商、泰國大米出口商、運米船舶運營商(即《新星》號期租人或其再租人)及船長,其次的是間接利害關係人,依次為《新星》號船的光租人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及該船所有權人。既是“貨損”,含質損、數損兩項,聲明故意含糊其辭,顯見心中有鬼。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與此概無責任關係,因為吉瑞祥在光租了《新星》號,配置船長、船員,入藉塞拉利昂國,掛上塞國旗後,又轉期租給“某船務公司”,僅坐收轉手租金而已,“貨損”事幹他鳥幹係?
按理說,《新星》號期租人“某船務公司”才是最應該首先出麵辦交涉的人,可至今卻被你吉瑞祥公司死死捂著,見不得人?船長早已落在俄國人手中,你能保得住密?對誰保密?目的何在?就憑你假洋鬼子身份專門來煽動、蒙騙大陸同胞?你與“某船務公司”是不是互相勾結,或根本就是同一夥人?造成商事糾紛的是不是有你丫的份?讓船長乘夜違法離港偷逃的是不是就是你小子的主意?船長在俄邊防軍執法追逐及鳴炮警告聲中十幾小時,繼續硬闖邊界的是不是你個奸商的命令?這個印尼藉菲律賓裔的船長年介六十,是個有三十五年海員履曆的老江湖了,網上有信息稱,《新星》號在大陸港口就屢有犯案前科,未遭處罰,是否該船長之“功”?此次海難,不是你們及你任用的該船長有意誘引俄軍開火嗎?你們手上,沾染死難者的血!你們僅僅是為了省幾個錢,才幹出如此毫無理性、有勃常識、喪心病狂的混賬事?我看不那麽簡單,你公司二月19日發表的聲明,充滿著火藥味和政治挑釁性,不就是想裹挾挑動民聲,逼政府下水,讓國家給你墊背?
5000噸貨輪,26天遠行,以平均約5海裏(9.2公裏)超低時速航行,你們在等待什麽?等希拉裏訪華?
如此明目張膽的猖狂犯罪,如此撲朔迷離的情節,如果此時我國家公安、安全機關還未介入調查吉瑞祥公司,讓俄國人端出來(船長將被起訴,獲救船員正被隔離。),豈非更被動?!
從網上查到的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網頁資料如下:
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自有船經營與租船經紀為主要業務的航運企業。公司5300DWT船從事東南亞、日韓等地散雜貨運輸。公司自成立至今以其良好的信譽與服務質量贏得了廣大船東與貨主的信賴,公司規模也不斷發展壯大。吉瑞祥船務希望與您合作,共創美好的明天。吉瑞祥的服務,您可以放心!
主營行業:
船東/船代
主營業務及服務:
主營航線:
海運:
空運:
公司類型:
個體經營
注冊資金:
公司成立時間:
注冊地:
上海市楊高南路
員工人數:
5人以下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誰?何國藉?關鍵當事人——期租運營公司是何方神聖,不能說?不敢說?海運船舶到異國注冊入藉掛旗,是為了偷逃本國稅收,據說是當下全球海運業界潛規矩。好,中國稅就讓你逃了,可你為了發財而觸犯異國法律,卻先以同胞及雇員的生命來冒險,結果是船沉人死,單這一條,中國政府就該治你的罪,罰你的款。
但筆者以為更為要害的是: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保密的直接當事人“某船務公司”,有參予策劃一起危害國家利益政治陰謀的重大嫌疑,不可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