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正在吃午飯,學姐Kathy打電話來,問我晚上去不去看焰火。我說我沒有買票,不知道還行不行。
“你真夠土的,看焰火還要預購票呀,到門口買就好了,你沒去過嗎?”
“是沒去過,去年我來的時候,國慶節都過了。”
“我可是年年都去,Timmy和Johnson他們每年都在那兒搭台子演出,我去捧場,Timmy 讓我問問你要不要去?”
“要去,要去,他們演什麽?”
“音樂會。那我晚上去接你,人多不好停車,我們就開一輛車。”
“你什麽時候過來?吃完晚飯?”
“裏麵漢堡、熱狗、可樂、爆米花都有賣,我們到裏麵去吃,早點兒去,可以占個好位置。”
放下Kathy的電話,我才意識到,還有一星期,就是我到美國一周年紀念日,想到這兒,就不自覺地又想起是百興去機場接的我,是彩雲帶著我去餐館打工掙錢,心情就又低落了。我甩了甩頭,盡量不去想。
看焰火的地方是學校的運動場,已經圈了起來,不僅對本校的學生,對我們這個小鎮的居民也開放。我們買了一大堆吃的東西,Kathy 帶了一條毯子,鋪在一處臨時搭建的台子的正前方,我們把吃的東西放在毯子中央, 就坐在毯子上吃了起來。我們還買了兩把熒光棒,我學著Kathy的樣子,先把兩根折成圓圈,一個套在頭上,一個掛在脖子上,其餘的準備音樂會開始以後,為Timmy 他們助威用。
身邊到處都是臉上貼著國旗圖案的小孩子,大人們也都喜氣洋洋的,歡聲笑語的節日氣氛衝淡了昨日的不愉快。我和Kathy占據的地形是看音樂會的最佳的位置,但是隨著音樂會開始的時間逼近,我們的前後左右都圍上了人。當音樂會開始的時候,我倆已經被淹沒在各色人群中了,Timmy肯定是看不到我和Kathy的。
最先上台的是個很漂亮的黑人女孩,她說要領著大家唱美國國歌,希望所有的人可以一起唱。
身邊坐著的美國人紛紛站了起來,麵向台子旁邊掛著的一麵國旗,手放在胸口上,很虔誠的樣子。我和Kathy也趕緊站了起來,雖然不知道美國國歌怎麽唱,可是那種莊嚴肅穆的情緒還是很到位。
唱罷了國歌,音樂會正式開始了。Timmy 是鍵盤手,Johnson和另外兩個白人彈的是電吉他, 中間靠後有個大個子白人打鼓,舞台的兩個角落裏還有一個亞洲人吹薩克斯管的,一個很胖的貝斯手。我不懂音樂,他們演奏的樂曲,我好像都沒有聽過,反正熱熱鬧鬧的。
間或那個黑人女孩兒和一個瘦瘦的白人男孩會輪流上台唱上一曲,都是很好聽的歌,可是聽不清歌詞,隻有一首歌裏,女孩唱的YMCA聽懂了,因為每逢唱到這四個字母,台下的人都會一起唱,還用手比劃著,氣氛特別熱烈。他們唱了好幾曲,唯一的一首我聽過的歌曲就是那個男孩子唱的Rod Steward的歌sailing。
樂隊彈的都是節奏感很強的曲子,台下的觀眾跟著節奏,或唱或跳。Kathy 和Timmy是男女朋友關係,所以每曲完畢,Kathy都會熱情地晃著熒光棒叫好,我也聽不懂,她叫就跟著一起晃著熒光棒喝彩。
忽然台上靜了下來,星光下一串天籟般的圓潤甜美的音符飄來,有種靈魂的震撼,台上所有的樂器都住了聲,聚光燈打在那個吹薩克斯管的人的身上,他閉著眼,晃動著腰肢,站在舞台中間,很投入的演奏著,優美迷人的樂曲震懾了所有的聽眾,大家都靜了下來,甚至喧鬧的孩子。急促的鼓聲響起,其他樂器也開始出聲了,他停了下來,抬起了頭,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個演奏薩克斯管的人竟然是百分百!
我問Kathy:“這個人也是我們學校的?”
“對呀,是經濟係的學長,兩年前畢業了,他過去一直是Timmy 的roommate,前不久剛剛搬走,這次是Timmy 邀請他來友情演出。”
Kathy看了一眼手表,說:“焰火還有十幾分鍾就開始了,這該是最後一曲,音樂會馬上就要結束了,我們趕緊過去,不然Timmy肯定找不到我們。”
Kathy一邊收垃圾,一邊對我說:“Jean,你幫我把毯子收了。”然後就去扔垃圾。我並沒有動,等她回來我說:“Kathy, 馬上就要放焰火了,你把Timmy叫過來,我們坐在毯子上看不好麽?”我是不想湊過去,碰到百分百。
Kathy說:“也行,你別動,我帶Timmy 過來。”
焰火都開始半天了,Kathy才和Timmy 過來。
“怎麽這麽半天?”我問道。
“我們把音響和樂器裝到健雄哥的車上才過來的。”這時我才看到,他們的身後跟著百分百。看到我,百分百顯然也很意外:“這麽巧呀,林小姐!”
Kathy 驚訝的看著我們倆說:“原來你們認識呀!”
百分百笑道:“我們是鄰居!”Timmy 衝我眨眨眼。
“快看焰火吧,都要結束了!”我覺得Timmy的笑不懷好意。
焰火結束以後,大家都紛紛往校外走,Timmy說:“我們車就停在外麵,出去了也走不動,等人走得差不多時,我們再出去。”
“哈,我的車可是停得好遠,得走好一段路呢!”Kathy說。
“那正好,等一會兒,你和林小姐坐我的車,我送你們過去就是了。”百分百說。
“Kathy,我今天沒有開車,是坐健雄哥的車來的,一會兒你載我回去吧!”
“行呀,不過Jean 也沒有開車,我得先送她。”
“你沒聽健雄哥說他們是鄰居嗎,讓健雄哥送Jean,你送我,不是正好嗎?”
百分百立刻說:“對喲,夏小姐,這麽晚了,你就不必再繞一圈了,林小姐坐我的車回去很方便的,我保證將林小姐安全送到家。”
當車上隻剩下我和百分百時,他笑著說:“我還真以為林小姐去camping了呢!”
我忽然想起昨晚是跟他說過今天要和朋友去camping,臉上不由得發燒了。就低下頭,沒有說話。
“開玩笑的,別放在心上。”百分百看了我一眼說。
“本來是打算和朋友家一起去camping的,但是昨晚發生了些不愉快,我就沒有去。”
“這樣子呀,你說的朋友是那個你幫著找住處的人嗎?”
“我的朋友是那個人的姐姐,可能以後也不再是朋友了。”
“這麽嚴重呀,要不要說來聽聽,看看我是否可以幫忙。”
“你又不認識他們,嗨,你還真認識她,就是我打工的那個餐館的帶位。”
“你是說那位劉小姐?她是你的朋友?”
“是啊,再過幾天,我來美國就整整一年了,去年我來的時候,就是她先生到機場接的我,我來以後,房子是他們夫婦幫著找的,車是他們帶著買的,我能去餐館打工掙錢,也是因為有彩雲幫忙,她是我來美國以後交到的最好的朋友。”
“那是因為什麽鬧得不愉快了呢?”
“一句話兩句話也說不清,應該是她誤會我了。”
“既然是這麽好的朋友,有誤會就應該解釋清楚,因為誤會喪失一段友情,多可惜呀!”
“話是這麽說,可是誤會哪有這麽容易就可以解釋清楚呢!”
“不試一試怎麽知道?你的朋友說不定現在也後悔了呢。總有一個人要主動些,要不然可能就無法彌補了。”
“你的意思是我主動?可是我沒有做錯,難道要去認錯?那誤會就更深了!”
“也不見得要認錯,找個契機,不要再提這件事,就當它從來沒有發生過。你不是說再過幾天你來美國就一周年了,那天你就請他們夫婦吃個飯,這樣大家都有個台階下,也許一切誤會都可以化解了。”
我歪著頭,看了看百分百,這人的思維方式和普通人不同,這招還沒準兒真行。我壓抑的心情頓時輕鬆了,就按他說的,過兩天就以這個借口請請彩雲他們夫婦,也讓他們知道,我並沒有忘記他們對我的好。心情輕鬆了,不自覺地就笑了。
“林小姐笑起來特別好看,我敢打賭,看到你笑容的人,一天都會很愉快!”
“謝謝,不過有些誇張了!”
人,會誤解,會犯錯,還是應該積極想辦法解決。
百分百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