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吃—大餅/油條[ZT]
(2007-10-03 17: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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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江上一郎 於 07-10-01 07:57:42
當兩分錢一塊腐乳,當作全家六口人吃早餐稀飯的鹹菜時,一兩半糧票加六分錢的一幅大餅油條,就是奢侈難忘的早餐了。要是再加上一碗五分錢的雞蛋甜豆漿(雞蛋自備),嗬嗬,那就接近共產主義了吧?
做大餅的麵粉,隔夜就發酵,大清早,師傅從大缸裏切出一大團來,進行搓揉之後,分成一團團小拳頭般大小,然後再用手掌搓揉小團麵粉,來回數次,再用擀麵杖壓成橢圓形餅狀,中間較扁平,兩頭不要壓扁(烤過之後,發酵後的空氣都擠到兩頭,高凸出來。)。。。做夠一爐的數,用羊毛排筆在大餅的表麵掃一層薄薄的油,再將芝麻撒在所有的大餅上,用手掌輕拍大餅上的芝麻然後,將整個裸露的小手臂濕水,抓起大餅,(手掌四指貼著芝麻那一麵)馬上將大餅送進口徑大約25公分的火爐裏,貼在由大柏油桶改裝的烤爐壁上,接著,馬上再拿另一隻大餅送進烤爐,貼滿烤爐的圓壁,師傅的手臂要濕幾次水,否則,燙傷皮膚,這大餅可貴了。。。
現代化的大餅都用電子烤箱。可是,在李安的《飲食男女》電影裏,大廚師家的天井裏還是放著這種泊油桶改裝的烤爐。可見大廚師追求大餅的原汁原味,也是對鄉情的懷念吧?
甜大餅要搓揉成包子狀,放紅糖在中間,收口,再壓扁,餅熟了,糖水不能溢出來,要不,手哪能抓來吃?吃大餅油條用刀叉或是筷子,都是笑話。大餅的內結構,有了糖水的間隔,吃起來口感有層次,要加兩分錢。
火,當然用無煙炭最好,可是,我小時候看到的都用煤球。烤好了大餅,師傅用一把特製的長火鉗,將大餅一個個取出來,烤出來的大餅,發酵漲開,飽滿了,有點泛黃,突出的部分還有點淺咖啡色的焦香和點點的芝麻香合一起,非常誘人。
我喜歡夾著油條吃,也有的人當泡饃吃,撕下來,放進豆漿裏。
甜大餅夾油條一定要注意,芝麻那麵要包著油條,否則,裂開的糖水沾手沒法把握,貼著烤爐的餅的底麵較厚,不太會裂。再說,芝麻也不會掉出來,那年月,芝麻也是難得的好東西。
有個書生吃大餅,芝麻灑在桌麵,舍不得,借濕手指,在桌麵寫字,將芝麻一粒粒放進嘴裏。最後,見桌縫裏還有一粒芝麻,於是,作思考狀,突然猛拍桌子:啊!想起來了!---那粒桌縫裏彈跳出來的芝麻---也沒浪費。。。
當每個人的食油每個月限製在幾兩的時候,油香,是個非常大的誘惑。油條,價廉香脆,尤其受歡迎。即使在物質豐富的香港,油條也是非常普及的食品。不過,香港人叫做“油炸鬼”,據說人人痛恨陷害嶽飛的秦檜—希望將“檜”(鬼)在油鍋裏煎炸。
發酵的麵粉搓揉,成長條形,然後,用擀麵杖,滾壓成寬約15公分的扁扁的長條形,再用刀切開,每段約三公分寬,將倆段麵粉條疊起來,用一根竹尺打橫在中間壓下去,中間粘住了,但是兩邊依然分開,然後,兩手各抓一頭,拉長至大約35公分,再用單手拎起一頭,轉一圈,攪成麻花狀。香港的油條沒有這一道手勢,樣子像南蠻人,直得很,上海人也許比較“花”式一點吧?其實,麻花狀的油條不易分開,方便外賣。
攪成麻花狀之後,雙手各抓一頭,往油鍋裏輕放,這時的油條是弧形,手近油鍋麵的時候,兩邊同時用拇指和食指將兩頭的麵粉掐掉,(所以上海的油條兩頭帶尖,香港的油條兩頭都是方形)整根油條就泡在滾燙的油鍋裏了。發酵的油條在油鍋裏開始漲開,師傅用長長的竹筷將還沒定型的弧形油條撥直了,再推滾撥弄幾下,以便均勻,大約兩三分鍾,竹筷拎起金黃色的油條—有透明感的金色,稍許焦黃帶咖啡色(現在上海好多小攤上濃鬱的沉黃色的油炸食品,沒有透明感,沒有層次,沒有焦黃的咖啡色,不是加了色素,就是用了不合規則的原油)剛炸好的油條,還不能馬上給排隊的顧客,要等油汲在鐵絲網的架上滴幹淨。然後,才用幹草,穿進油條的一頭,一根草,大約可以穿五六根油條,不過,為了安全,買這麽多油條,我通常自己帶著淘米的竹籮去。
賣不完的油條,再下一次油鍋,口感不那麽鬆脆了,帶韌性,有的人喜歡。老油條還可以當油麵筋做菜,切段,做湯,這就是上海人說的“老油條”的來曆,漸漸的,變成“老麵皮,老煩人,老油子”的同義詞了。
上海油條外賣非常普遍,早餐點醬油,下粥;正餐當油條蔥花醬油湯。。。。
剛看李安的電影《色/戒》,基本上同意章子怡的“接近完美”論,吹毛求疵地說個無關重要的細節—易先生家得早餐桌上,那幾根油條沒處理好。像我這樣的普通人,直接將整根油條,用筷子夾著點醬油,往嘴裏送,非常自然。但是像易先生和富態的太太小姐們,如此這般,就不太合身份了,老傭人端出來之前,一定會切成碎小段。看介紹,藝術指導是香港人。
姐姐的好朋友有個習慣,吃油條之前,兩頭的尖尖先要去掉,那時的糧食非常寶貴,這不是浪費嗎?她讓給我吃,可是又不講理由,再三逼問,她才說:老師傅的指甲都沒啥修剪,看到下油鍋之前,手指甲掐兩頭麵粉,覺得非常不衛生。---嗬嗬,我可不怕,再不衛生的細菌,滾燙的油鍋還消滅不了嗎?
不過,常去光顧的弄堂口的一家小吃店,那位主持大餅油條製作的年輕少婦,自從和一個我相識的小夥子偷情之後,我不再去她那買大餅油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