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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此文是回應一位網友有關激情的評論,原文的觀點是平實的愛情是可貴的, “在對方小腹上抹上果醬” 之類的激情不足為取,“為了激情尋求第三者的人沒有真正悟道”。]
看了網友欣欣的“我覺得為了激情尋求第三者的人沒有真正悟道” 一文,很同意作者的結論。做第三者本身就是不智的行為,如果隻是為了一時的激情去做就更是不值得了。
不過,欣欣文章開篇的問題倒是讓我想了一想:激情到底是個什麽東西?是不是就是字麵的意思“激烈的感情” ?
我認為,欣欣的文章中陳述的隻是激情的外在表象,很像“9 ½ weeks” 中的一係列場景。對每個有經曆的成年男女來說,大概都或多或少都有過類似的體驗。由於各人的性格和口味不同,有人可能是食髓知味、欲罷不能;有人可能覺得不過爾爾、可有可無。
我想說的是,不論婚姻狀態、年齡經曆如何不同,每一個人內心深處大概都會拒絕日複一日的枯燥,希望有一種時時出現心動的感覺。這可不可以理解為一種激情的內在存在形式呢?或者說,把排山倒海的激情分解成涓涓細流般的心動,可能更符合現實生活。
常有人抱怨說:我的婚姻(或愛情)中沒有激情了。我想,當事人多半指的是找不到這種為對方心動的感覺了,而不是說不再有“在對方小腹上抹上果醬”的衝動了(借用欣欣的場景)。當然,如果心都不動了,更不會去做任何花樣翻新的事了。抹果醬之類的主意,大概連想一想都要自己笑破肚子了。
為對方心動,應該是愛情的基本點吧。即使是平實的、柴米油鹽的生活中也不能少了這點。隻要心裏有愛,並用心去體會,心動的感覺應該是如影隨形的。它可以是久別重逢時帶來的炙熱,也可以是一句問候帶來的溫暖;它可能是心裏長出翅膀一般的衝動,也可能隻是像流水淌過一樣的清淡。
我自己覺得這種心動的感覺總是很美好。記得我曾向一個女友說,我很喜歡他展示廚藝的那一刻,看到他像孩子那樣撅著嘴,認真地在裝好盤的菜上擺上裝飾,我心裏有一種細細的、暖暖的感覺,會忍不住輕輕從後麵攬住他的腰。。。女友哈哈大笑,說:如果是我,就會大叫:別磨蹭啦,快把菜端上桌!女友說:“你啊,玩什麽情調?” 說得我禁不住臉紅了。
不過,我希望女友隻是拿我說笑而已。我至今仍然執著地認為,雖然生活是由一個個平常的日子穿起來的,但如果沒有對愛情的敏感、對愛人的感恩,就很難找到心動的感覺、很難有“情調”,而沒有了心動、沒有了情調,日子不就成了一潭死水了嗎?
營照激情的確是沒有必要的,至少沒有長遠的必要,但真正心動的感覺是從會心裏滋生和流淌出來的,有了這種感覺,應當告訴你的愛人,告訴的方式可以是鮮花燭光,可以是熱切擁吻,也可以隻是一個淺笑低吟。如果真愛對方,為自己、也為自己所愛的人,應該細心維護一份有情、有義、有情調的生活。
堅持認為平淡生活中就該隻有柴米油鹽、奶瓶尿布是一種逃避,如果家裏充斥的隻是雙方忙碌的身影、對孩子的大呼小叫,是衣冠不整,是morning breath, 還振振有詞地說平常生活就應該是這樣,不需激情。我看這隻能說是自甘粗糙的生活還要迫使對方接受的一種借口,是自己無能卻又不許對方抱怨的一種強權。打造有情有義有情調的生活是對雙方生活能力及情商的一種考驗,與是否有錢、是否有閑並沒有直接關係。依我看,沒錢沒閑有壓力時,才更需要有點讓自己、讓對方心動的時分,緩衝一下。
激情到底是個什麽東西?個人的定義不同,也並不重要。但激情的對立麵絕不是複印機一般無味的生活。生活中可以沒有鮮花燭光,可以不在“小腹上抹上果醬”,但時不時的,應該有熱情的火花在眼中閃動,有溫軟的感覺在心裏流淌。喜歡平淡從容的生活沒有錯,但粗糙而重複的生活真是可怕的,至少我這麽認為。
(Oct, 2006)
Hawaii妹妹:謝謝鼓勵。
路慢慢走就對了。淡定地生活,從容地享受比什麽都好。
天天開心是最好不過的事。天天有激情可能太累了。
祝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