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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加兩條 林德訓庭上當場傻眼

(2007-02-03 20:48:49) 下一個
2006.12.16  中國時報
罪加兩條 林德訓庭上當場傻眼
王己由/台北報導

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的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昨日前往台北出庭應訊,結果「罪加兩條」。蒞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以他偽造三張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領據,當庭追加他另涉犯刑法使用偽造證據罪;合議庭也告知他,另涉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林德訓當場傻眼。

林德訓原先是被檢察官依行使變造私文書、偽證罪起訴,昨日出庭後,馬上多了兩項犯罪行為,使用偽造證據罪,是法定刑度兩年有期徒刑;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則是可判刑五年以下。

林德訓的辯護律師,對於檢察官追加起訴罪名,當庭表達不解,希望檢察官盡速提出追加起訴理由。

檢審各加一條罪名

台北地院昨日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在陳述林德訓起訴犯罪事實後,當庭表示,林德訓另涉行使偽造證據罪,強調起訴相關卷宗資料中,明確提及林德訓提供三張偽造的曾天賜領據,可申領國務機要費,行為構成刑法一百六十五條使用偽造證據罪,當庭追加起訴。

檢察官陳述後,審判長蔡守訓立刻向林德訓說,「本院認為你的起訴犯罪事實中,行為另涉刑法二百十六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蔡守訓說完後,馬上命書記官明確記載在筆錄上,林德訓出個庭,卻多了兩項罪名,令他一時間麵無表情,隻能枯坐在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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