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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檢察官:不需傳一個不說真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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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6  中國時報
主任檢察官:不需傳一個不說真話的人
林淑玲/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檢辯昨日激烈舌戰,公訴組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以「不需要傳喚一個不說真話的人,並沒有要傳喚總統」,暗諷陳水扁總統說謊。檢視全案半年多的發展,陳總統不論在案情,或對司法的態度上,的確經常反反覆覆,前言後語對不起來。

陳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起訴後,於十一月五日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公開宣示:「尊重司法比什麼都重要。」當天陳總統還肯定與感謝檢方:「麵對各種壓力、辛苦戮力獨立偵辦的敬業、認真態度。」「這樣的偵查結果,何嘗不是台灣司法的勝利及民主的驕傲。」

扁讚司法 心胸坦蕩不用護身符

陳總統更說:「我心胸坦蕩,如果說我心裏有鬼,我大可祭出護身符─憲法五十二條及大法官第三八八號解釋,我不但沒有這樣做,我也沒請律師在場,我認為我可以來麵對檢察官的訊問及相關調查。」

未料,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卻突然在打贏高雄市長選戰後,臨開庭前夕,宣布聲請擰芊A主張停止審判,扁家律師團隨後也跟進在法庭提出同樣訴求,為扁珍脫困。

十一月五日的記者會,陳總統更重要的一項宣示是「一審有罪就下台」。扁家律師團主張停止審判,等於是陳總統自毀承諾。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說要聲請釋憲時,府方還低調的說「尊重、不評論」。扁家律師團昨天亮出底牌,證實了釋憲之舉,根本是扁家不想受審。黨團隻是代為提出聲請。

要求停審 律師黨團代張保護傘

陳總統先說尊重司法,還聲稱他向陳瑞仁檢察官表達:「我願意放棄刑事豁免特權」。沒想到臨開庭前,卻來個大轉彎,突然又想撐起「刑事豁免權大傘」。而且,這把保護傘還特別大,不但及於扁家成員,還包括一同涉案人員,而且任內、卸任後都不受訴究。

更受爭議的是,陳總統在七、八月間,不斷以秘密外交掩護以他人發票申報國務機要費的行為。透過各管道,放話指稱發票都是秘密外交中間人拿來申報的。即使在八月七日,陳總統接受密訊,已經向陳瑞仁檢察官坦承,曾透過夫人蒐集發票,對外他還是對黨內人士說,「不知道請款人的發票哪裡來?」

保護扁家 任內、卸任後不訴究

儘管總統府向檢方供稱的六大秘密外交,已有四件被檢方認定與國務機要費無關,但府方仍一口咬定,所有領出來的經費都是用於公務用途,沒有流入私人口袋,不肯承認檢方起訴書的內容。

但現在對總統府而言,最不利的是那顆已盛名遠播的Tiffany鑽戒。陳總統之前解釋,鑽戒是扁自己付錢買的,發票報國務機要費,領出來的錢用於秘密外交。但檢方已查出,這顆Tiffany鑽戒根本不是扁家買的,而是用萬海航咚徒o陳致中結婚禮物的鑽錶去換的,不足款項也是用萬海送的禮券(貨物券)去付的。萬海亦承認有送了這份「結婚禮物」。

扁家其餘以各式各樣私人消費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的部分,府方還可以推說,秘密外交不能透露,爭取有利的局麵。但光是這顆鑽戒,就足以證明扁家收受商人重禮。這是不是扁家與律師團研究後,突然決定要撐起刑事豁免權保護傘的原因,更引發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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