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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對中國不具備啟迪的效用.

(2007-02-03 20:47:51) 下一個
送交者: alienjf [中書令★★★] 於 November 05, 2006 09:02:14

前天台北地檢署昨天宣布“國務機要費”案偵結,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吳淑珍等四人,並直指陳水扁本人涉案。這起事件再結合起一個月前的全台灣的倒扁行動來看,的確給予了我們一定的啟示,既:“憲政民主”後的台灣政權在人民公信力的影響下,所表現出來的良性互動,和某種層度上的透明性,以及由此帶來的完全不同的新意。(這層新意,相對於還是集權政府的中國來說,有著一定的啟迪和引導的作用。但作也僅僅如此而已,兩者並沒有可以直接比較的意義。)

但是我的意見是,憲政民主對中國來說,的確是不壞的製度,這是沒有懷疑的。但是製度容易建立,有效的運行,卻需要客觀的環境去承載,如果客意互視了這一點,那麽對整個中國的民主改革以及社會進步,都將是災難性的。

而這客觀的載體,也就是老夫在以前一直在網上指出的,“有效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一定數量的中產階級”。

如果任何政治改革不具備這樣的先決條件,那麽雖然也有可能,以表麵型式,建立起一套民主憲政的體製,但卻在實際效果上,完全達不到民主憲政應該給我們帶來的優勢,並將被人為的進行扭曲,這一點,很多發展中國家在進行民主改革後都遇到了這類的問題,有的帶來的則是悲劇性的下場。

在這裏,美國的經驗最具代表性。雖然美國從建國初始就確立了三權分立和等級民主,但在工業化初期,根據美國史學家HENRY.K的研究:1890年代是美國曆史的分水嶺,“在分水嶺的一邊,主要是一個農業的美國”,“在分水嶺的另一邊,是現代的美國;它主要是一個城市化的工業國家”。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社會仍然存在大規模的腐敗現象:“運作有序的財富統治著政治,呼風喚雨,政治腐敗成了大商業和大政治老板之間每日的風流韻事。美國社會中出現了成堆的問題:政黨核心小集團(machine)和老板(boss,一譯黨魁)控製城市、政府官員貪汙受賄、經濟權力集中、大企業享有特權操縱國計民生、財富分配不均、血汗工廠、童工和女工處境悲慘、貧民窟、勞工互相傾軋、許多人沒有選舉權、不合理的稅法、對黑人移民的偏見和歧視、假藥和不潔食品充斥市場、農民不滿意以及國家資源被浪費,等等”(《社會轉型的護佑者--美國黑幕揭發運動百年祭》,展江,傳媒觀察(http://www.chuanmei.net)2003-8-3)。與此同時,“美國工人的生活水平都很低。1915年威爾遜總統任命的工業委員會發表的報告說:‘我們工業人口的大多數生活於一種實際貧困的狀態之中。窮人兒童的死亡率為資產階級兒童死亡率的3倍。6個大城市中,12%-20%的兒童是半饑不飽的’” (同上)。
  
但“統計資料顯示,美國的腐敗現象和黑幕現象從1910年前後消失得很快”,決定性的因素是“經濟結構、企業管理結構和整個產業結構的升級帶來的。因為在此之前,美國的企業主要是本地化的企業,它所經營的範圍都有很強的地域性,所以在這個階段它非常需要和政治人物進行交易,尋求政治保護,排除競爭,獲得一個地區的壟斷權利。但是到了1910年以後美國出現了一大批大公司,它的利益在麵向全國和世界進行競爭。所以對於它們來講不是壟斷一個地方的市場,而是在全國和全世界市場裏占多少的比例,跟以前相比,去賄賂地方官員的積極性減少,這是當時一個變化。第二個變化是出現了職業化的經理階層,企業結構開始變化,由傳統的家族企業走向股份製企業。職業經理階層的出現割斷了私有企業主和地方官員之間的天然紐帶,因為這些職業經理人員憑的是自己專業技能和管理才能謀生,它不紮根在某一地,這跟原來的私營企業不一樣,職業經理人把原來落實在一地的私有企業主和某一個特定地區的政治官員之間的紐帶割斷了。因此美國社會失範問題的減少,根本上是經濟發展決定的” (同上)。
(資料來源於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HENRY.S.K)

在此,我們可以清析的看到,就算是建國時,曆史承壓最小,民主情節最豐滿,製度最清澈的美國,在建國後,仍然難以通過憲政民主,去掃除政府中的腐敗,和財富的流向的不均,由此看來,對待腐敗,憲政民主並不是萬能的良藥,隻有經濟的上升,才可以帶來憲政民主的使行的溫床,也隻有經濟的上升,才可以進行合適的政府行政結構的調整。

在這裏,我們再從新回過頭來看台灣的民主,也就會發現,台灣的情況也脫離不了這大勃圈。台灣在1970年開始全台灣的十大建設活動,經濟發展從向內發展的進口取代(importsubstitution)工業,轉變為向外發展的出口導向(exportorientation)。1971年後,全台首度出現了巨額貿易順差。並以此為基點,從1974年起,台灣進入了經濟穩定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快車道。一般來說,大部分的台灣學者都默認為這段時期是台灣經濟起飛的基層期。而與此同時在政治上,這段時期,國民黨統治,並沒有從根本上有所改善一黨專政,蔣家天下的局麵。

同時1971年至1983年之間,台灣的中產階級,在理論上翻了三番,到1980年,大部分學者,普遍認為,台灣由此進入了以中產階級為基礎的良行社會發展的階段。蔣經國地區首長,也正是在1980年之後,大踏步的開始全台灣範圍內的解除黨禁,報禁,為台灣的民主憲政的實施,和社會結構的轉型,埋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看來,人的世界是擺脫不了一定的發展規律的,台灣是這樣,美國是這樣,中國更是這樣。

中國相對於1900年的美國,和1972年的台灣來說,都是一個更為龐大,社會結構更加複雜,曆史背景更加深奧的社會群體,僅僅從人口規模上說,今天中國政府要麵對的人口結構壓力就是1921年時的美國,和1972年時的台灣人口總和的8倍,如此巨大的社會分層,和人群結構,必將使中國的民主憲政的進程在客觀上要比,台灣和美國的憲政民主難上千倍,萬倍。

因此在今天的環境下,我們環顧中共自1980年正式大開國門進行改革開放到今天,所取得的一係列的成就,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國的前進道路並沒有走錯。中國共產黨在權威性上,和對國家機器剛度的掌握上,是最適合為複雜的中國社會結構轉型和曆史進程保駕護航的。從某種觀點上看,這也正是中國共產黨的曆史使命。

今天的台灣,經濟結構和人民素質相對於中國大陸來說,還是擁有不可比擬的優勢,可就算如此,台灣的民主,仍然向耍猴戲一樣,表現出其中的不成熟,和不理性,以及對社會資源的不當浪費(泛藍倒扁)。其中很多的事件成為人們飯後談資的笑柄,今天的台灣地檢署公述,是一件值得我們觀注的事件,他向我們展現了憲政民主的內含,和中國未來憲政民主的目的,但是意義卻非常有限,對中國大陸來說,不具備什麽參考價值,特別是在整個事件還沒有得到結果之前。

台灣地檢署公述正好給我們一個機會,得以理性的,客觀的反思中國的憲政民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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