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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與他律之間

(2007-02-03 20:47:46) 下一個
(●作者林玉體為現任考試委員。本文取自民眾日報。)

自律與他律之間
2006/10/29 00:02
林玉體

道德哲學家有一種說法,從初生的小孩到成人的老年,一般人的行為大概經過三個階段,一是「無律」,即不覺得「律」的存在意義,二是「他律」,即外在製裁,這種製裁方式有四,一是政治法律的約束,二是宗教信仰上的懲戒,三是公共輿論的規範,四是自然界的效應(如暴飲暴食則肚子疼痛)。最後一種律是「自律」,即良心的警示。大多數的人要抵達「自律」層次,的確不容。學校教育及教會或家庭,也時時提醒大家,言行要本諸「天良」。社會國家的成員,如果都能上臻此一境界,則不必要有法律或警察的設置了。

其實,絕大部份的人民,大概都介於「自律」與「他律」之間。時時要求「自律」者,人格尊嚴最高,人生也最具意義,若是刻刻以法條侍人,那就淪為奴隸心態了。對「自律」者放心,信賴,不要猜忌,如還處處提防,視之為宵小或小偷,這是對人格的最大傷害。依「法」行事,但「法」不可能麵麵俱到,「法」之外的作為,如不逾越「良心」的領域,則不必予以計較,這才是人文精神的具實表現。

英國自十二世紀以來即有兩所最古老的名大學,即牛津及劍橋,這兩所教會辦理的學校,每年都向國會申請相當大的公款,大家習以為常,兩大學也各守本份,絕少聽聞有國帑放入私帳之事。有一年國會通過決議,擬調查兩大學的經費開支狀況,此事一經媒體報導,立即惹火了兩大學的教授團,教授們認為身為知識份子,政府竟然還在懷疑他們的操守,乃向校方施加壓力,聯合向國會抗議,並且揚言退回全部的國會撥款。終於國會向兩大學的教授團低頭,除了深覺歉意之外,還保證以後再也不敢有冒犯情事發生,且許諾兩大學儘量提出經費申請,國會也盡最大可能予以金錢支助,希望教授團息怒。試問社會當中如果連教授都心懷鬼胎得不到全民的景仰,則整個社會的信賴度不是破產無疑嗎?

最近鬧得滿城風雨之總統「國務機要費」報帳事宜,搞得政局不安,正是彰顯出「人性本惡」的文化傳統。貴為國家元首了,他要動用錢,應該有一部份是彈性極大且又有自主空間的。大學中當到係主任的人了,難道他還經常想A錢嗎?開係務會議買些餅乾作點心,怎麼還得用「教學材料費」(如紙張文筆等)來作假帳報銷呢?以前公務人員出公差,還要拿旅館住宿收據、車票存根,吃飯發票,這簡直不把人當人看待!幸虧現在的作法,已簡化了許多,這才是進步的措施。

總統如有貪腐,在四年甚至八年任內,必然逃不過選民的耳目,屆時拉他下台,就是最重大的懲罰了,但如果連數千元或數萬元的開銷,都要求他帳目分明,甚至涉及國防外交機密的金錢使用,也得證據確鑿,這正是以防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了,國家大政又如何施展呢?更糟的是人格尊嚴之慘受扭曲,才是政治文化淪喪的最大元兇!選民瞎了嗎?怎會把票投給一位自律奇差,時時刻刻還得勞動「他律」來使他就範的候選人呢?貴為總統要職者還會貪區數萬元的公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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