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灣,這樣才有意義
(2007-02-03 20:47:45)
下一個
(●作者嘉義人,留美文學博士,當前為芝加哥某大學英語文學係教授。簡介上表示,他衷心祝福台灣:民主進步,社會安定,人人幸福。正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嘉義人特區)
愛台灣,這樣才有意義
2006/10/09 00:05
嘉義人
日前,檢調對吳淑珍女士疑涉SOGO案以無犯罪簽結,對以貪腐為借口行倒扁之實的紅藍軍簡直是當頭一棒。本來這案子在民主法製國家就不是什麽大不了的犯罪案件。從開始就應該交由檢調進程,待偵察結果。無罪飭回,有罪判罪。就這麽簡單。隻不過當這個案件被政客和有心人用來做政治鬥爭,並配合劣質媒體,勞師動眾,刻意大加炒作,所浪費的國家社會成本實在難以估計。
再說國務機要費一案。假如硬要說在2000年當時,一上台就自動減薪一半的總統貪腐,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區區國務機要費運用不當也隻是行政缺失,沒有納入陳水扁的口袋,也沒有像馬英九一樣,匯入他的私人賬戶。哪來陳水扁貪腐下台?這個案子,再加上他上其他無數的指控與針對陳幸妤、陳致中種種莫須有的爆料,完全是衝著第一家庭而來。用膝蓋想也知道這些明明就是赤裸裸的政治鬥爭。
如今,國務機要費一案,檢調也可能在近期偵察終結,看來對陳水扁的責任缺失,即實有也是相當有限。到時,如果法院判定陳水扁無貪腐罪嫌,是否大家都應該放下這些無謂的紛爭,忘掉這些日子被政客牽著鼻子走的夢魅,撿起袖子,好好的為自己,為家人,為社會,為台灣,盡我們個人的本分,好好的工作?
雖然有些人難免還會認為司法不公。但是,無論如何,在民主法製國家,社會秩序的維持就是靠法律。在法官判決後,不如己意者通常都會高喊司法不公,很少有兩造都滿意的。相信大家都有這個認識。所以,哭叫司法不公,沒有用,也沒有人聽。現在已經不是國民黨時代了,任何人認為法院判決不公,何妨再上訴,別再浪費時間精力,上街頭了。陳水扁的任期隻剩下一年半,在這期間,倒不如把你們的心思用在仔細挑選一個更有能力的人當下一任的台灣總統吧。
政黨惡鬥是無謂的紛爭,政策空轉是無謂的消耗。立法院裏頭,那許多公的、母的鬥雞表演,每年不知浪費人民多少血汗錢。這一陣子,為了上街頭,你們送給施明德的那一億元何處去了?紅T恤,螢光棒,開花,圍城,圍攻,環島旅行,他大概也花得差不多了吧。大家想想,政府為了施明德上街頭,也花了好幾億元了。那些花的全都是冤枉錢。讓少數人痛快而已。
大家適可而止吧。以其惡意爆料與上街頭,還不如讓我們每一個人把心跟錢用在自己的父母、兒女身上,用在鄰居、弱勢族群身上;讓政府把政策跟錢用在社福,用在建設。把一切認真和努力給台灣,給我們的下一代,許他們一個更美好的明天。愛台灣,這樣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