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有小叮當
(2007-02-03 2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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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豬寶寶,女,北市人,大畢,法律服務業。正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數據照。)
如果真有小叮當
2006/10/06 00:12
豬寶寶
小叮當(哆啦A夢)的漫畫及卡通,陪著我們這些五六年級生度過了我們的年幼時光,他帶給我們無數的歡樂,時至今日,縱然已正名為哆啦A夢,但他對小朋友們的影響力卻從未間斷過。細究小叮當為什麽能那麽發光發熱,我想因為是他那無限的想象空間及神奇的道具,間問身邊的人如果可以,是否曾想擁有小叮當的道具?我相信問一百個人有看過小叮當的人,有一百個人的答案都是是。
現在的台灣有多亂?說有多亂就有亂,若用數理的符號來表示,則應該是∞。每天翻開報紙、打開電視新聞,看到的是一堆的不公不義、不知廉恥、違法亂紀的事情。而當眼睛沒瞎、耳朵沒聾、懂得是非二字為何意的民眾都看到了某件事實之後,心中都會浮現一句在戲劇裏常會出現的台詞「這裏是個有王法的地方」,覺得依賴法律是會做出符合正義的正當處置,隻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載明:「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簡易析之即是大家都常聽到的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這幾個月爆發的弊案在民眾的殷切期盼下,好不容易進了法院,到了檢察署也派了檢察官去偵查,但或許這些檢察官們對於戲劇中毒太深,隻記得所適用的條文於古時的用法「王法」卻忘了它有個專有名詞叫「法律」,在台灣這塊現在形同被君主帝製統治的土地上有個王叫陳水扁,而王法=陳水扁的法,這麽一來,偏偏那些案子偵查的對象不是他的枕邊人就是他的左右手還有金庫,這個鍘萬一真鍘下去那那個所謂的王豈不斷手斷腳再加上斷經濟來源。所以不出所料的是案子不管怎麽辦,在王法的指引下就是一定跟王身邊的人最終都會扯不上邊。所以羅,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個話用了上百年,我不能說它錯,這麽一來,從字麵上解釋的話,那些所謂的王的人馬及王本身都疑似不是人羅?又或者從憲法第七條去對照的話,因為王至始至終不肯正麵承認他是中華民國的總統,所以該文開宗明義的說是中華民國的人民才適用,所以他及他的人馬自然而然的不適用羅?
唉~相信是許多眼沒瞎、耳沒聾的人在十月二日看到吳淑珍一幹人等不起訴的新聞發布時由嘴裏長長呼出的一聲,這時候腦中不禁浮出若有小叮當的道具該有多好?時光機,2008年5月20日想必是很多人希望到來的一天,但翻翻日曆,還得咬牙撐個一年半,若有時光機就可以直接坐到那一天,依照秋後算帳這個成語所沿用的實例看來,那天之後現在那些疑似不是人的人在那天之後會變回人,開始適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石頭帽,可以用來隱形;任意門可以自由來去任何的地方。在野立委有陸陸續續指出某某某在何時見過王的人馬、談些什麽事、給過什麽東西,因此戴上石頭帽坐上時光機回到那天再用任意門進去偷偷用的攝影機拍下會麵的過程及內容,這樣總賴不掉了吧?
若真有小叮當的存在,該有多好,對吧?但回歸現實,在我們無力去對抗「王法」一天仍存在著,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請暫時將自己的感官功能收起,不去看、不去聽、不去感受,生活會稍微美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