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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扁嫂吳淑珍一馬吧!

(2007-02-03 20:47:38) 下一個
(●作者張福淙,會計師,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民視監察人、台北縣選委會委員等。正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張福淙特區)

放扁嫂吳淑珍一馬吧!
2006/10/04 00:04
張福淙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SOGO案,總統夫人扁嫂吳淑珍被爆料收受不法禮券,介入SOGO經營權一事,檢方認為未涉不法,予以簽結。而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等六人,則依背信、偽造文書罪嫌被起訴及求刑,分別是:徐旭東二年六月、前國票金控董事長林華德叁年六月、遠東集團法律顧問黃茂德及財務顧問李冠軍二年、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恒隆、前SOGO公司董事長賴永吉涉案部分,則並高院審理。至於李恒隆領用的一千四百八十二萬禮券中,當前僅查出二百五十七萬元去向,尚有一千多萬元禮券去向不明,檢方將另簽分他案偵查。


SOGO案是一件乘人之危,圖謀篡奪他人經營權及財產的案子,不法圖謀者為嚇阻部分覬覦者的角逐,偽稱被後有總統府屬意何人或如何如何?並故意找上與第一家庭關係密切的黃芳彥「喬事情」,還有人乾脆上官邸找吳淑珍,其目的當然不在於要扁嫂如何介入幫忙,而是可據以驕人眩耀彼有後台,讓其他角逐者知難而退。試問,一家民營公司的股權及經營權之爭,總統府有必要介入嗎?扁嫂即使想介入,又如何能使上力?所以本案幾乎可以確信扁嫂是不會也不能介入或幹預的,連被人利用都談不上,充其量隻是被不法之徒假借名義的被害人!

可是,因為她是總統夫人,而阿扁總統又讓人討厭得想拉他下台,於是一年多來被一家電視台鎖定,找了幾位所謂的名嘴,天天捕風捉影、含沙射影地爆料,誣蔑吳淑珍利用公權力介入SOGO案,還收受禮券賄賂,讓第一家庭蒙上貪腐的罪名及不堪的形象。吊詭的是,爆料的人,從不敢出麵告發扁嫂!

據檢調查出,黃芳彥持李恒隆提領的SOGO禮券共消費卅八筆,合計二百一十九萬零五百元,他坦承禮券是李恒隆於老爺酒店協調會後,通過司機置於水果籃內輾傳送達辦公室給他,但並未有傳送他人的請求。檢方未查出黃芳彥涉有介入經營權的不法事證,但對他明知李恒隆致贈禮券還收下,「雖未違法,但心態可議」。檢調查出,黃芳彥被指介入經營權之爭是在二場餐會,第一場是九十一年九月廿五日在老爺酒店,安排陳玲玉與林華德、李恒隆雙方協調;第二次是九十二年二月間,應徐旭東之邀參加取得經營權的慶功宴。不過,兩場聚會中黃芳彥都處於被動而非主導立場,且並未發現他有任何幫助遠東集團或寒舍公司取得經營權的情事。黃芳彥向檢方坦承確有收受李恒隆的禮券,前後共七、八次,每次廿萬到卅萬不等,但所消費的禮券並非全來自李恒隆的饋贈,也有來自其他病患。會收下該禮券是因為李恒隆原本將他歸類與馬永成同一陣線,即支持寒舍蔡家爭取SOGO經營權,為化解李恒隆的誤會,才收下禮券,部分並轉贈第一家庭夫人吳淑珍等人。第一家庭使用的二十七萬餘元禮券,理由書指出,這筆禮券是由李恒隆給黃芳彥醫師,再由黃芳彥於年節傳送給第一家庭陳幸妤等人。檢方認為,二十七萬餘元與太百經營權潛藏利益不成比例,且是間接受自李恒隆,吳淑珍等第一家庭成員與太百案無關,故予簽結。

吾人始終研判SOGO案扁嫂應無不法,對她也一直心懷悲憫,如今檢方的偵查結果證實她未涉不法,卻仍難杜悠悠之口,且國務機要費偵結在即,吳淑珍的訟事尚難善了,她本人允宜深刻反省檢討,多作善事,力求扭轉形象。扁嫂首應體認她「一人之側、萬人之上」的身份地位,動見觀瞻,故應沉潛樸素,尤忌幹政,欲淩駕那一人之上,濫對總統僚屬發號施令。

吳淑珍是一位直爽的平凡女性,有一般人性的缺點,免不了喜歡被人奉承諂媚、穿金戴銀、逛街購物、無聊時玩玩股票賺點小錢及樂趣,不高興時罵罵丈夫,卻都被有心人放大檢驗、指指點點,搞得她動輒得咎、心神不寧、食不下咽。特此奉勸大家,放了她吧!討厭阿扁,要鬥倒他、鬥臭他!都請便,但對一位身體如此殘廢病衰、有如隔壁鄰女的平實阿珍,為何不能多一點仁慈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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