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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黨禁、報禁?

(2007-02-03 20:47:30) 下一個
(●作者邱風,北縣新店人,文本工作者,退休高中教師。正文為ETtoday.com網友來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數據照。)

新的黨禁、報禁?
2006/09/23 00:25
邱風

倒扁靜坐、倒扁抗爭能否圓滿成功,完全在於靜坐抗爭份子能否以和平理性的方案、以愛台灣愛人民的方案來表達、來進行、來完成。能否以和平理性的方案、以愛台灣愛人民的方案來表達來完成,關鍵不僅在於施明德與其紅衫軍,也在於媒體能否理性客觀、無所偏頗地報道,也在於司法單位、執法機關能否公平公正執法、無所偏袒,同時政治人物的心態、言行也事關重大。以當前的情況來看,離以和平理性的方案、以愛台灣愛人民的方案來表達來完成的境地還遠。


以高雄市倒扁動運來說,陳春生舉辦的「倒扁茶會」十八日晚間登場,挺扁群眾請求警方驅離非法集會(陳春生舉辦的「倒扁茶會」);然警方並未促使未經申請核準的倒扁集會解散,反而舉牌警告合理合法請求警方驅離非法集會挺扁群眾:警方對紅衫軍顯然較為偏袒。

而中廣報道也指稱挺扁群眾為鬧事份子,卻不提陳春生申請未核準其群眾即非法集會也報道施明德譴責高雄暴力,卻不題譴責非法集會擾亂市民生活。中廣整天報道倒扁,時時在新聞中讓施明德講話,任他批評其所惡,卻沒有平衡報道;好像他是什麽救星,什麽教主、教皇。他有這麽重要、這麽偉大嗎?中廣的報道不會輕重失宜、不成比例嗎?這樣整天倒扁地報道新聞,也算是中廣自詡的「純淨」「客觀」嗎?

國民黨立委動輒說當家不鬧事,然而不當家就可以鬧事嗎?政府對鬧事的能不管、能不進程嗎?能讓民眾受到鬧事者傷害嗎(像挺綠衣女子被紅衣人打昏送醫)?

林濁水立委對媒體表示,施明德的反貪腐倒扁行動應該適可而止了。筆者深有同感。理由,一、群眾已有因此生病,甚至死亡的。死亡的是反施挺綠的人士,但紅衣群眾這邊病倒就醫的,也大有人在,難保不會有不幸的情況發生。二、媒體報道明顯捧紅打綠。群眾打人砸車的,紅人這邊不止一件包括挺綠女子被打昏等,但愛紅或挺藍媒體卻輕描淡寫、輕易放過,不主持公道。而綠人打中天工作人員卻詳加報道,語多譴責。其實,不論藍綠,施暴動粗都不應該、都要法辦。而報道不實也不更正、不道歉。例如說陳唐山到榮總要施明德應病曆,然而實則並無此事。而總統出國敦睦邦交,總被說成落跑、逃亡;然而總統總是返國回台灣,媒體都無所更正、致歉。

挺綠的都報道成府院黨動員而挺紅挺藍的都報道成自發。究其實,那裏是什麽自發?還不都是藍軍大力推動,媒體呼應推波助瀾,日夜催促、激化動員出來,而形成族群明顯對立對抗?這種景象、事實,意味著現今已生成了一種新的黨禁、報禁。凡有關民進黨、綠人或陳水扁的,都予以惡報苛評,多所貶斥,禁止其存在發展;而紅人藍軍馬英九的,則曲予回護、百般寬容。這種新黨禁、報禁是不利於民主、人權的,也不可能使政治清明、政治人物廉能;而隻會造成一黨獨大與難以搖撼的腐化貪汙。叁、施的反貪腐倒扁,名不正言不順。如果要反貪腐就不應隻倒扁,也要倒馬倒國民黨才對。反貪腐應一視同仁、不分黨派,要清廉大家一起來。因為要論貪腐,國民黨涉及的恐怕更是罄竹難書吧?施明德究竟要把紅衣大軍帶到那裏去?小心「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的古訓啊。

他們要倒扁可以,但必須把倒扁與倒交通、倒台灣、倒民眾分開來;不要妨礙一般人的交通往來,妨礙上學上班做生意,不能脅迫強迫他人與其同一立場。換句話說,必須循民主法治的途徑倒扁,例如罷免、倒閣、公投等。藍軍紅軍自以為從前民進黨、黨外也搞這一套,他們隻不過如法炮製還治其人罷了。他們真不善於學習,比東施效顰更醜怪。從前國民黨以黨禁報禁萬年國會箝製人民,毫無機會的在野黨除了靜坐遊行別無他途。今天完全不是這麽一回事,而隻是輸不起選舉,貪權奪權而出此下策罷了,與從前的在野、黨外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難道要逼得士農工商學生老師上下班的民眾向市政府申請恢複他們路權免於恐懼?

倒扁總部副總指揮李新表示,天下圍攻活動絕對合法,總部不會發動組織性動員,人民本來就有權利參加國慶,也有權利表達心聲。國慶慶典會場不是嗆扁的會場而是全民的。表麵上李新、施明德他們是不給陳總統麵子,實際上是不給全國人民麵子。他們要為非紅色、非赤色、非蘭色民眾著想,不要不給麵子。人民有權利參加國慶,也有權利表達心聲?然而「紅色心聲」表達得還不夠多嗎?報紙廣播電視不是一麵倒在強力表達、傳達、傳播他們的心聲嗎?留給一點給別人吧!

李新還建議馬市長修法,以後借到路權不用,應該由別的團體使用。他是批民進黨借凱道卻不用。他難道不明白謝長廷民進黨他們借到凱道路權不用,其實不是不用而是善用,還給人民交通往來使用。道路本來就是該給人民使用的。集會靜坐嗆人,這是霸占道路、不正當使用。各黨都應該趕快把路權還給人民使用。難道要逼得士農工商學生老師上下班的民眾發出怒吼,向市政府申請恢複他們路權,讓他們有交通行走的自由,選擇衣著顏色的自由而免於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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