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焦的「革命」--製度性改革才是最大公約數
(2007-02-03 2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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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2 00:36
呂明哲
(●作者呂明哲,留美研究生,當前於紐約攻讀社會學博士。正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換照。)
由施明德所領導的倒扁運動,引發台灣越來越多的對立及不安。對泛藍來說,原本就反陳水扁。扁親友及親信的涉貪案件以及國務機要費的浮報即提供了一個非常正當的倒扁理由。但對一部分中間色彩的人士而言,現階段的倒扁運動,已越來越倒向族群及藍綠對立的運動,有牽動出統獨意識形態之爭的可能。隨著倒扁運動「量」上的擴大,更多深藍人士加入,引發了泛綠的反對及疑慮,使得原本具有相當充分正當性的反貪運動,卻在「質」上生成了變化,變成了一種不顧民主既有體製的瘋狂反扁運動,誘發了國內原本的統獨以及藍綠的對立神經。
其實,對於發起倒扁運動的淺綠或是中間人士來說,深藍人士的加入,對倒扁運動所帶來的效果絕對是負麵要大於正麵。因為一個運動,尤其是意圖號召全民,具有「革命」開創性意義的運動,當然是不可能依賴少部分人民而成功,至少要能吸引足夠的中間及淺綠人士的參加,才有成功的可能。因此,這個運動單單以反對一個帶有相當統獨及族群符碼的人-陳水扁,做為反對運動的主軸,就必然使這個運動的局麵導向統獨、黨派及族群之爭,而原本的目的-「反貪腐」反而變成次要的。因此就注定這個運動會在意識形態對立中失敗。
以這次的事件而言,誘發點主要為陳哲男的貪瀆案、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以及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上。雖然倒扁運動是針對陳水扁而發,其明確性相當的高。然而看在另一方泛綠陣營的眼裏,馬英九直接將特支費匯入其個人的薪支賬戶以及對未使用完的特支費款項並未繳回國庫等情形,馬英九涉及貪瀆事實可能更為明確。且以現在的標準,不僅是馬英九,從過去到現在將近叁千多位曾支領特支費的首長官員必定也逃不掉麵臨司法調查及追繳的問題。這樣因製度缺陷以及承繼過去威權政府惡習所擴展的問題,已不是司法可以解決的。若試圖想以司法途徑解決,那麽所有的人都必須下台接受調查,如此並不切實際。由是,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馬英九的特支費,性質上固然略有不同,但二者同是因襲威權時期舊慣例所生成之惡,以製度性改革及創建為手段來解決可能是最好的方法。
從過去台灣的反對運動曆史來看,能吸引全民參與而支持的運動,多是以創建民主、深化民主為目的的運動。也就是說,是以創建民主製度而非以個人下台來做為運動的主軸。尤其當前是一個已有相對公平選舉製度的民主社會,唯有製度性的改革及創建才能吸引更多人民的參與。以過去野百合的叁月學運為例,國會全麵改選為其運動的主軸,其所關心的即是民主基本體製的創建,因而獲得全民的支持。而且在這個學生運動的過程中,刻意地避開了政黨、統獨以及族群的議題,並且拒絕政黨的參與,因而使得這個運動,能順利地以最大公約數得到全民的支持,也避免挑起了統獨、族群對峙的敏感神經。
所以,當現今台灣有相當大的民氣可以運用時,政治人物應該以高包容性的改革議題使政治力量得以集成至一個最大公約數。以反貪腐運動而言,相對於威權體製留下來的國務機要費及特支費等問題上,尚有更多的政府工程弊案、經濟性犯罪、貪汙腐敗的政府官員,這些才是真正腐蝕台灣社會的惡源。如果能把這樣的力量,導向推動反貪腐法律案的公投、更改陽光法案、加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罰責部分,並設立反黑金及查察貪腐的獨立機關(如香港的廉政公署)以及反經濟犯罪法等等。以非針對黨派、個人及因人設事的法律公投案為主軸的反貪腐運動,就可以超越藍綠對立,進而吸引更多不同政黨族群的加入,而使訴求得以順利達成,同時可使台灣民主製度更為鞏固及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