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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貸款申請一路綠燈 已簽訂貸款合同約30億

(2007-02-03 20:47:18) 下一個
2006年09月09日 08:16:45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國家開發行切實履行支持台企的金融合作協議

已簽訂貸款合同約30億 共發放貸款14億

記者9月8日從國家開發銀行獲悉,該行去年年底正式啟動的對台資企業貸款現已取得積極進展。截至今年7月末,開行與廣東、福建、四川、上海、浙江、江蘇等6省市的台資企業簽訂貸款合同金額約30億元,已對7個項目發放貸款14億元。

國開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受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作為政府的開發性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長期致力於我國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加大了對社會瓶頸領域和國際合作的支持力度。2005年9月,國開行與國台辦簽訂了支持台資企業的《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計劃在5年內向在大陸的台商提供300億元開發性貸款。2005年12月,國開行與國台辦對外公布了台商申請開發銀行貸款的《台資企業國家開發銀貸款暫行辦法》,開始受理台資項目貸款申請。

國開行對台資企業的貸款受到了市場的普遍關注。國開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項新業務在實踐中也遇到一些問題,主要是:一些企業在申請貸款時缺乏必備的審批材料,如項目建議書以及項目、土地、環保、規劃等審批文件;由於受台灣當局有關政策的限製,到大陸投資的台商很多是通過第三地進行,企業原有的信用不能接續,造成信用斷裂,新的企業缺少必要的信用保證。

據悉,在台灣地區,大部分固定資產貸款都需要借款人提供不同形式的擔保,這與大陸的情況相似。按照國開行信貸管理的規定,隻有信用等級達到AA-以上的企業,才能獲得國開行的信用貸款,即免擔保貸款。一些台商由於原有信用斷裂,很難提供有效的擔保措施。為此,國開行近期正積極與地方政府、台商合作,探討解決台資擔保問題的方式和途徑。

記者了解到,國開行台資企業貸款在利率上與商業銀行一致,貸款期限以中長期為主。目前國開行還沒有謝絕一個台資項目(企業),所有受理的貸款申請都處在評審過程中,企業正按照國開行信貸管理的要求補充相關資料,包括經過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相關政府部門對項目的審批(核準)等材料。為了加快對貸款的審查,國開行正在製定行內專為台商貸款的內部管理辦法,以加快對貸款的審查,更好地為台商服務。(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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