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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製投資大陸負麵效應浮現 台上市公司爆出走潮

(2007-02-03 20:47:17) 下一個
2006年09月07日08:45

  人民網9月7日電 台當局對大陸投資40%上限的負麵效應慢慢擴及台灣資本市場,島內多位律師、會計師透露,今年以來已接到多件上市企業委托案,研究如何整合資源,從台股下市,轉赴新加坡、香港等地上市,預估明年開始,就會看出明顯趨勢。

  據台灣《工商時報》報道,島內最近開始有一些上市公司老板,要求律師、會計師研究外地上市標準,由於若隻以海外子公司在新加坡、香港申請上市,怕子公司規模不夠大,或是擔心營收不夠亮麗,上市後不易維持股價,因此紛紛準備把資源集中到海外子公司。

  據報道,台灣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黃日燦表示,企業競相赴海外上市,台灣股票本益比太低是一原因,但台當局對企業大陸投資訂有40%上限,隨著企業在大陸的經營大型化,這個限製已掐住企業的咽喉,企業必須想辦法去除,明年將有更多台商企業到海外掛牌上市。

  眾達法律事務律師陳泰明指出,鴻海旗下的富士康,規模大到可以憑自己的力量單獨在香港上市,但是很多台商企業的規模不足以維持同步在台、港掛牌,最後隻能放棄在台上市一途。已知有一些台股興櫃公司,本來準備晉級為台股的上市公司,但因為海外子公司已在香港上市,為集中資源,明年就有可能從台灣下櫃,並到香港去。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清祥表示,現在赴海外上市的企業可以分成三類:一、未上市公司,對台灣的大眾股東沒有影響;二、上市公司以大陸子公司名義到海外掛牌,台灣母公司會切割部分賺錢的部門出去,合並到該子公司;三、股票從台灣下市,公司董事要向不同意下市的小股東,買回全部的股票。

  島內市場人士表示,股票下市有其代價,可能有人質疑其商譽,而且流通在公開市場的股票,大股東還要花很高的成本買回來,再說,海外上市的成本遠高於台灣,台商會走上這條路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主要是台當局對大陸投資設限40%,募集資金不能投資大陸,但是大陸才是有成長潛力的市場,預期未來在海外有高成長,才願意冒風險從台灣下市,到海外上市。

來源:人民網-海峽兩岸頻道 (責任編輯: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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