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弊案 阿扁又安啦!
(2007-02-03 2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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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30日08:37
“國務機要費”弊案李慧芬揭發,她屢次遭堂姐李碧君索取發票,不勝其煩,連她私人購買內衣褲的發票都拿去充數。檢調單位也查出一些很不平凡的發票,夾雜在“國務機票費”賬目中報銷,諸如其中有陳幸妤在誠品書店為兒子買兒童書籍的單據。
其實這隻是滄海之一粟,根據邱毅和政論家張友驊的調查,為“國務機要費”搜集發票,是一個設計完善、紀律性強、任務龐大的經常性組織,不分晝夜地為這個賬戶找單據報賬。發票額度一律在十萬元以下,報“總統府”辦公室,經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簽核後,再交會計主任陳鎮慧處理,陳主任憑簽單實際領取同額現金,現金去了何處?待查。
邱、張查出至少有三組人馬長期為“第一家庭”馬不停蹄地索取發票,李碧君為首的貴夫人團是其中之一,馬永成麾下還有幾位找發票的專職人員,另外則是台北的一些高檔次社團,會員多為各行各業菁英人士,也不時地為“總統府”提供巨額發票。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傳喚了十二名證人,這十二位都有消費發票進入“總統府”賬冊,甚至於有些發票是由商店直接提供“總統府”。證人多數都和“第一家庭”頗有交情,上麵要發票,不便拒絕。“國務機要費”一案爆發之後,單據被檢調單位查出來,有的人才恍然,發票的最終用途在此。
邱毅接獲爆料,早在二OO一年“總統府”就由馬永成主導、前“總統府”第三局局長許誌仁、官邸駕駛林哲民等人,利用商界聚會之類的場合,到處找人要發票,並發起搜集發票餐會。有位L女士受到某林姓人士的要求,此人是補習教育界的龍頭人物,長年替他提供發票。她曾問林某為何要搜集這麽多的發票,林某人也不知詳情,隻知道是“玉山係統”要的。玉山係統隻有一個,就是“第一家庭”的住所“玉山官邸”。L女士是位收入不高的補習班教師,也介入了這個活動,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是補習教育界出身,其間脈絡,不難想見。
看來這個“國務機要費斂財網”即寬且廣,行之有年,多少平民小百姓也不自知地為“第一家庭”繳發票,替“第一家庭”的發家致富盡力。從發票的數量來衡量,阿扁是一位“萬民擁戴”的領導人。
但是阿扁已經多次向媒體自信地表示,這件案子絕對查不到他。為什麽他有這麽堅強的自信?
依法令規定,“國務機要費”的報銷金額,超過十萬元才由“總統”簽核,現在查黑中心掌握的所有單據多數在六七萬元之下,全由馬永成和陳鎮慧經手,陳水扁可以完全推說不知情。查到最後也隻能起訴馬永成、陳鎮慧二人,由他們兩個頂罪。和陳哲男一樣,先羈押一段時間,走過長長的司法程序,到那時本案已失去新聞性,草草結案。馬、陳追隨扁夫婦二十多年,關係深厚,他們不至於,也不敢在獄中翻案,或控告主子,不想活了嗎?如此發展下去,檢調和司法還是無法判“第一家庭”的任何成員有罪。
承辦本案的檢察官陳瑞仁,責任非常重大,有人認為他目前是惟一可以創造台灣曆史的重要人物。如果陳瑞仁秉公辦案,鍥而不舍,認真傳訊所有可能涉案的嫌疑共犯,包括陳水扁,吳淑珍,依法起訴這些貪婪鬼,即便法庭不敢公正地判決本案,陳檢察官至少可以根據搜集到的資料,給千萬人民一個清楚的交待,縱使未能懲治群魔,也要將群魔亂舞的醜態呈現在陽光之下。
但是陳瑞仁還沒有表示要傳訊馬永成,更別提馬永成背後的陳氏夫婦了。阿扁公開表示願意接受偵訊,但是他要和檢察官討論“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用部份。阿扁胸有成竹,他指出每年5000萬元的“國務機要費”不夠用,特別是2500萬的機密費用部份不敷使用,所以要用到非機密部分,事出無奈才以不實發票報銷,填補不足。李登輝時期的蘇誌誠就這麽做的,證據俱在,不可厚彼薄此。機密部份用在哪裏?既然是“機密”你也配問嗎?阿扁安啦!(唐荒 資深政論家)
來源:華夏經緯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