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裁定國務費案不違憲 續審
(2007-02-03 2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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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己由、張孝義、劉鳳琴/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第二次開庭,在檢辯充滿煙硝味的攻防中,合議庭作成兩項重要裁定。首先認為本案沒有違憲問題,裁定繼續審理,不必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
另裁定駁回檢察官保全證據聲請,但發函總統府,在本月廿七日中午十二時前,將六件祕密外交核定為國家機密相關文件,以最速件方式檢送法院。
台北地院是在昨日上午九時卅分,開庭審理本案。四名被告中,總統夫人吳淑珍生病請假,隻有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三人到庭。
昨日的庭訊氣氛,比第一次開庭更火爆,檢辯雙方為機密資料、聲請保全兩項議題,兩度激烈攻防。
對於律師團以違憲理由,聲請停止審理,蔡守訓當庭口頭宣示裁定,認為四位被告的律師提出的各項理由,都未讓合議庭產生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的確信,故不必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蔡守訓同時諭知,本案也沒有所謂「起訴程序」違背規定,或沒有「審判權」的問題,應續行審理,且表示依刑事訴訟法四百零四條規定,裁定屬訴訟程序中的裁定,不得抗告。
至於檢方為六件外交工作,聲請保全證據,經檢辯各自陳述,審判長還特別訊問馬永成等三被告意見後,於下午二時裁定駁回檢方聲請,讓檢辯的聲請事項,都被駁回,雙方打成平手。
惟合議庭在宣示駁回之前,立即以最速件方式,發函總統府,必須在廿七日中午十二時前,以最速件函送台北地院,並本月廿九日第三次開庭時,再討論如何處理。
裁定國務費案繼續審理
律師接力:違憲 審判長一再製止
劉鳳琴/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庭長蔡守訓以口頭宣示該案無涉違憲,繼續審理,且不準抗告,昨天在庭上引發律師強烈不滿,要求應以書麵裁定。審判長蔡守訓反問律師團,他是否要隨時考量有否違憲之虞?
蔡守訓說,他並非不重視合憲的問題,「我連作夢,都夢到『違憲』這兩個字」。
昨天一開庭,在問明吳淑珍的病況後,蔡守訓即表示,上周五由四名律師提出本案違憲起訴應停止審判的聲請,未能說服合議庭,當庭裁示無違憲問題,繼續審理。
接著提出十二個牛皮紙袋裝的粘貼憑證(即發票),讓到庭的被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三人,一一過目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