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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人生有兩筆錢是花時根本不應該想的。

(2007-02-01 19:13:52) 下一個
第一是給孩子上學。第二是給父母治病。

當給父母治病和給孩子上學有衝突時,孩子教育為重。否則給父母治病應該盡其所能。

但是盡其所能並不意味著燒錢,亂花,打腫臉充胖子。對於不治之症如果病人自己不願意受罪繼續治療,找個安靜的地方臨終關懷一下其實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是如果病人自己要求盡一切努力,子女縮手縮腳反而又自私的嫌疑。

我們這一代人,注定是要為父母的養老送終買單的。這個製度不合理,但是我們所能改變隻是將來盡量少為我們的子女添亂。

如果為父母治病和買房衝突,那當然買房的事情可以推遲。

就因為我們身上的責任很重,所以我們對金錢觀和消費觀不能和周圍的老美看齊。我們必須儲蓄和節儉。我們的父母依賴著我們,我們國內的兄弟姐妹將來退休後也很有可能要依賴我們。同時我們中國人的傳統也有責任給孩子提供最好的學習條件。

如果誰家在國內有60歲以上的老人,老人自家沒有很多的錢的話。子女必須手裏有幾萬活錢。以備萬一。國內可是不見鈔票不治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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