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想起了兩句話

(2007-08-26 22:30:04) 下一個
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二、雙重標準

任何一個人都會有衣不蔽體的時候。任何一個人都有在自己信任的人麵前裸體的自由。這種時候和自由是必須被保護的(道理就不必多講了,是個人就該明白)。不希望自己在這個時候的狀態被不相幹的人知道,這是普通人的本能和權利。自己有幸能夠保全這種權利,卻在別人不幸的時候談什麽“茶餘飯後”,算不算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算不算是雙重標準?

隻能感歎:冷漠(冷血)之人如此之多,我深表遺憾!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