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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個轉貼說衣帽取人

(2007-01-31 00:49:55) 下一個
一個朋友結婚之後就退職在家相夫教子,老公說起來是個世家子弟,老爹是加拿大國會議員。不過這和他們關係不大,她是在美國上學認識他的。

朋友長的身材非常漂亮,曾經是學校體操隊的。但有出名的不修邊幅。老公自己開了個公司,每天忙得要命,轉眼3年過去,她生了四個孩子,一對是雙胞胎。這樣一來,家裏邊就像是開了垃圾鋪子。她自己的衣服上也很少見倒沒有飯渣的。

這天她帶了孩子出門,半路上孩子哭的心煩,不注意超速了。警察叔叔正好看見她,她隻好乖乖的停下車。警察叔叔進來一看,後邊四個差不多一樣大的孩子哇哇的哭,再一看到,蓬頭垢麵的,一件髒兮兮的體恤,一條破牛仔。感覺事態嚴重。馬上又叫來一個警察車,幾個人問她孩子是誰家的,她說:我自己的,警察看看那個幾乎是嶄新的BMW問道,那這車是誰家的? 她說是我的。要注冊文件,駕駛執照忘記帶了,車偏偏是注冊在她老公名下,而她又堅持不改姓,這下子說不清了。警察讓她先下車,孩子被女警察照顧著,然後就忙乎開了,最後終於弄明白這個其貌不揚的女人果然就是車的主人,孩子的媽。不是保姆, 車不是偷來得。都是那個BMW惹得禍。

朋友感慨一句看來美國也以衣帽取人!

下麵是一個跟貼:

That's not called 衣帽取人! That's logical deduction. Policemen are trained to discover inconsistencies in people's claims. Even if her clothes matched her car, the police might still find other suspicious traits in her and investigate her.

我想說的是,衣帽取人的潛在邏輯是,一個人的外在形象(衣著和言談舉止)應該和其社會地位相稱。雖然有人不遵守這個邏輯,但是按照這個邏輯思考不能說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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