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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勤榮的自由就是我們的自由

(2006-12-15 02:58:41) 下一個
高勤榮的自由就是我們的自由


作者:蕭 銳 來源:中國江蘇網 時間:2006年12月15日08:54

  高勤榮,一個注定要寫入中國新聞史冊的名字,一個八年來在某些場合卻諱莫如深的名字,一個讓眾多人大代表和學者專家數年奔走、聯名上書的名字,在八年牢獄之後再次回到公眾視線。2006年12月14日的《南方周末》與《南方都市報》是值得銘記的,兩報同時對出獄後的高勤榮作的專訪再次掀起關於高勤榮、又不僅僅關於高勤榮的大討論。

  高勤榮是誰?他做了什麽?八年的牢獄之災是如何從虛無縹緲一路做實做成鐵案的?遭到媒體與學界普遍質疑的三項重罪到底內情如何?伴隨著“高勤榮,你在哪裏?”的追問,高勤榮緣何還是在八年後以“刑滿釋放”的方式獲得自由?當年的“運城億元造假工程”究竟是以怎樣的處理結果“結束”的?相關責任人現在在哪裏?……盡管伴隨高勤榮的八年牢獄,這樣的疑問與爭論一直沒有停止過,但是直到今天,疑問卻仍舊是疑問,有關方麵的三緘其口讓爭論延續到今天。

  關於換來高勤榮八年牢獄的三項重罪,來自法學家與律師的質疑與分析已經很多,辯護律師的一句“荒唐”說出的又何止是無奈?如果說在當下的國情中媒體權力麵對公權力的無奈我們還可以用“中國特色”來安慰自己,那麽當法律也在強大的集團共謀麵前由沉默變為幫凶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哪裏出了問題?

  從媒體的報道上看,這個當年轟動全國、讓總理“罷飯”的假滲灌工程最後的“嚴肅處理”,似乎除了揭露者高勤榮在事件被中央媒體揭露幾個月後因“受賄罪、介紹賣淫罪、詐騙罪”被判刑12年”,還沒有聽說有哪個直接責任人受到了哪一種公開處理。而據網友回帖與相關調查,當年億元假滲灌工程的相關責任人都似乎一路提拔而且還尚在高位或者已然安享晚年……

  這就很好解釋了為什麽曾為高勤榮采訪假滲灌提供線索的原運城地區行署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高滿強也會被法院判刑7年,而且在剛出監獄門口“就被三個歹徒用鐵棍暴打致殘”了,至於高勤榮的案子為何會在中央批示與媒體追蹤之下仍舊把牢底坐穿,原因也就更是一覽無餘。最簡單,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就是利益倒推:高勤榮的案子會牽扯到誰的利益?誰的利益又會因為高勤榮的揭露而受損、會因為高勤榮的平反而遭到重創?那些在《新聞調查》中依舊閃爍其詞的官員們現在在哪裏?他們在幹什麽?直接的責任人受到怎樣的處理?……《南方周末》與《南方都市報〉的報道是值得致敬的,哪怕僅僅是因為這一點。

  還記得前段時間《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在幾年追蹤“高官的生意經”案件中留給同事的話:如果以後有人說我在那裏販毒或者嫖娼了,你們可千萬不要信!……這成了怎樣的一個世界?公權力怎麽就成了某些領導肆意利用與玩弄的工具?公民權利在他們麵前為什麽就那麽弱不禁風?共謀,這是一個龐大的利益共謀!

  不想再奢談多年後的憲政實現與公民權利彰顯,現在,在一個記者因真話獲罪蒙冤的現在,我們隻想請求有關部門:公開運城億元假滲灌事件的追責情況!重新審查高勤榮案的來龍去脈!給享有知情權的民眾一個交待,也給八年來一直不敢直麵事件本身的有關部門一個解脫!以正視聽也罷,勇於揭醜尤佳。蓋子,總是要揭開的,隻是時間問題。

  作為一名記者,為什麽僅僅說了一點兒真話,就得付出自由、名譽、家庭乃至生命的代價?高勤榮的悲慘命運,其實是對所有試圖言說和表達真話的公民的公然威脅,也是對我們三修五改的憲法文本那足以奪目的公民權利宣言最大的蔑視與嘲諷!

  記者的受難是公民權利受難的前兆。今天,作為記者的高勤榮因為說真話而喪失了八年人身自由;明天,任何一個普通公民也可能遭到同樣的權利侵害。在這一點上,高勤榮的自由就是我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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