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討到底 憲改不熄火
(2008-01-16 13: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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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問:一是關於公投。獲黨提名後,競選過程會持續推動黨產公投嗎?黨產公投該跟大選一起辦嗎?會不會讓政黨對立加劇?二是關於憲改。當選總統後,會持續推動憲改嗎?國號議題如何處理?如果需要國會四分之三支持、公投通過,要如何推動?最後問題是,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是否應持續存在?
呂:和平推動國號改革
呂秀蓮: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在土地方麵有六百八十五筆,麵積一百四十八公頃,市價高達三百億。歷年政府補助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的合計起來大概有三百六十億。
我們應清楚告訴人民,國民黨六百六十億不當取得財產,必須還地於民,還財於民。所有應採取的行動統統要採取,除公投外,還需整頓司法,請司法為全民討黨產,這樣的機製一樣很重要。
關於憲法,我已明確表達,一九九六年後每四年一次,隻要你曾行使總統選舉的投票權,就是確立中華民國台灣主權已獨立。
至於國號,愈來愈多人對這樣的國號不滿意,因為這樣的國號走不出去,所以中華民國這個國號可公平討論,至於什麼時候完成國號改革,必須用和平、合法且合憲的手段來推動。
目前坊間學者專家推出的幾個憲改版本,本人都給予關注。
民進黨最早的民主大憲章,本人參與其中,可是對已發表的第二共和憲法草案,本人深感質疑,因為第二共和憲法草案前言提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任何形式政治關係後,須經對等、和平協商後,交付公民投票」,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來介入嗎?
另這版本主張虛位總統,但總統對外代表國家,我們國家處境這麼弱,虛位總統能代表嗎?虛位總統能指定內閣總理嗎?不知道這套製度是如何衍生?可行性如何?
謝:依憲法程序正名
謝長廷: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是轉型正義,我若當總統也會繼續推動,但公投何時舉行?是否要與立委或總統選舉合併舉行?現在選舉是否二合一未定,來得及就同時舉行,來不及就改其他時間。
至於是否會造成對立?追討黨產是大多數人民共識,我不認為會造成社會對立,畢竟用到黨產的、有利害關係是少數國民黨既得利益的統治者,國民黨支持者、黨員無利益,不會引起衝突或緊張。
憲改、改國號是民進黨建黨時的基本綱領目標,希望國家名用台灣,台灣是最美、最好用的名字,但這有歷史關係,我主張先對外開始,例如以台灣加入聯合國先推動,因為容易引起誤會的是外國,國內很清楚,我去聯合國兩次、與章孝嚴電視辯論、發動群眾運動都是為此。我主張依憲法程序,要有信心,先深化台灣意識,最後我們一定會成功。
蘇:凝聚共識推動憲改
蘇貞昌:國民黨黨產是不公不義,佔國家人民和當時日人留下的財產,當成自己的,可說是天怒人怨,若非國民黨以執政優勢,不可能這樣,現還利用立院的多數繼續佔,我認為一定要積極、繼續推動,可做的都來做。
上個月最高法院剛判決,國民黨不等於政府,國民黨秘書長把財產移轉,就算已登記完成,也是無效,這對中廣的板橋土地有根本性的變革,我要求各部會依此方向繼續追討,同時中影、中廣要移轉所有權也要擋下來,社會上能做的都盡量做,同時推動全國性大選併辦黨產公投,並已要求修公投法,降低太高的公投門檻,下週政院院會通過後送立院,並撤回原提案。
至於國號,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目前憲法國號叫中華民國,這在民進黨的前途決議文記載得很清楚;對國號有不同意見,要循著憲改程序來凝聚共識,如此公投法要降低門檻,也比較容易通過,並進一步由外而內、由下而上凝聚共識。
現在各方的憲改版本,我認為是鑑於現在還沒有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這些結晶值得參考、鼓勵、討論,凝聚共識後推動通過。
遊:主張建立正常國家
遊錫堃:馬英九雖說要還黨產,結果卻是加速脫產,黨主席任內便賣掉兩百五十億黨產。既然黨產不公不義,就應加速追討,還給國家與人民。我擔任公投討黨產的總召集人,未來無論有無擔任總統,絕對會努力討黨產,還給國家與人民。
至於何時公投,無論與總統選舉或立委選舉合併都可。國民黨要求不能與選舉合併,甚至想辦法杯葛,這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像美國,公投都與選舉一起舉辦。
憲改部分,我是主張台灣獨立,建立正常國家。有關正名製憲、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我會繼續推動,並主張國家名稱改為台灣。
我要強調,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應回歸民進黨基本價值,就是建立主權獨立的共和國。但廢除決議文也要經一定的民主程序,將來全代會召開後,我會正式提案讓大會討論。
現行公投法因為在政院下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甚至連署或提案門檻過高,導致一般性公投很難成案,被批評是鳥籠公投。因此,我主張降低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