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與傷害ZT
(2008-01-16 1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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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二八基金會委託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引起軒然大波,主因是其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的「元兇」指向蔣介石,蔣孝嚴因此對陳錦煌、陳儀深,和國史館館長張炎憲,提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而有另外有學者-中研院次級團體「二二八研究增補小組」讀書會,發表了兩年研究成果,對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提出反駁,並要求公開辯論。
目前我手上隻有二二八基金會委託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我看了台大法律係刑法教授陳誌龍寫的論文「二二八元兇責任追究之迫切性與必要性-從法律觀點探討如何使司法麵對此問題」及劉幸義教授對該文的評論,其他學者的文章我隻有瀏覽而已;原因是因為這些學者的文章與民進黨的論述及以往部份學者的著述很相近,我已看了不少,這些論文的功能對我來說隻有「溫故」而無法「知新」,撰稿人之一李筱峰早在1997年3月1日就於自立晚報投稿「蔣介石與228事件兼論其責任問題」直指蔣介石了,於此,我希望「二二八研究增補小組」也把相關論文上網,讓關心二二八的人有多種不同資料對比,我希望能找出「最大公約數」。
說到這,就要談談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與傷害了。
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是什麼?
我一直到高中以後才知道有「二二八」這回事,在此之前,我並不知道台灣有「省籍情結」,外省爸爸與本省媽媽鬥嘴的話題也不是什麼「台灣認同」,而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印象中隻記得一個爸爸的老朋友,工作是警衛,生活清苦,他說了一句「這社會沒有我們容身之處」啊!當時我並不懂得「我們」是指誰。
後來,由於民進黨常常提到「悲情」,並在其部份支持者的論述中轉變為「仇恨」,我一直想知道,為什麼所有的外省人被稱之為「兇手」、「屠夫」。
我並未誇大其辭,即使是現在,仍然有不少深綠的支持者稱國民黨、親民黨的外省政治人物為「屠夫的後代」,其標準是以目前誰的「政治行情」較高,誰「就是」,這個稱號目前「輪到」了馬英九,即使馬英九的父親是1949年後才來台灣他們也不管(二二八發生在1947)。
於是,我就開始買關於二二八的書了,關心二二八的原始用意是為了「保護自己」,然而,也不能隻看一家之言,這樣,終究無法與不同意見的人「對話」。
所以,不論民進黨是否與其部份支持者的言行有關,也不論民進黨是用什麼方式來談二二八,我認為民進黨至少喚起不少人對於二二八的「關注」,二二八歷經了幾十年的壓抑,藉由民進黨的衝撞,讓全民對此議題能夠有更進一步的思考與檢討,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過去國民黨絕口不談甚至於避重就輕的態度是不對的,這是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
那民進黨對二二八的傷害是什麼?
民進黨對二二八的傷害就是過度「利用」二二八,一個特殊現象是,民進黨台麵上的政治人物雖然不是二二八的遺族或受難者,但一遇到二二八就比受難家屬還「激情」,有一個可能是這些二二八遺族壓抑了幾十年了,外在的表現可能不會那麼激動,但是,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比他們還「恨」、「狂熱」,在私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很照顧他們嗎?
民進黨的「美麗島世代」除了呂秀蓮外多已凋零,繼起的是「律師世代」,而「學運世代」也是大家含淚播種,隻有幾個人歡呼收割,民進黨對二二八遺族好或壞不得而知。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就民進黨而言,紀念二二八比慶祝任何一個節日還重要,但民進黨執政六年來,永遠是「大規模的紀念」,但對於還原歷史這件事,永遠是「小規模的研討會」,我實在看不出民進黨支持者對二二八經民進黨的「教育」後,會對二二八更瞭解?
部份民進黨或台獨的支持者,總喜歡說二二八死了「幾十萬人」,喜歡說所有的外省人都應該為此負責,喜歡說「誰誰誰是屠夫的後代」,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一到選舉場合也會渾然忘我,就這份二二八基金會委託陳儀深等人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來說,上述說法都沒有被這些學者「採用」,為什麼?
原因就是那些說法經不起檢驗,民進黨「宣傳二二八」,卻不「教育二二八」,甚至於其部份政治人物宣揚那些連陳儀深等人也不採的數字作政治宣傳,最壞的後果就是當任何人輕易指出其中矛盾時,對二二八的爭議就變成「真假」的問題了!
其次,民進黨每到選舉期間就會藉紀念二二八之名,舉辦種種「紀念活動」,可長可久的「教育」與「研討會」則是民進黨不願意「浪費時間」去做的,可以推測出來的原因就是,藉由激情與鼓動人心的活動,對選票的攫取最為有利,要他們認真討論時,「撈票效益」反而差了,吃力又不討好。
於是,隻要民進黨「談二二八」,說不定支持民進黨的部份人士也會覺得他們在「拚選舉」,二二八給人這種印象,民進黨真是罪過!
第三,對二二八遺族來說,最不堪的是社會的冷漠,除了歷史學者、政治人物需要「用到二二八」外,年輕人並不想接觸這麼「悲情的故事」,何況,在多方角力下,二二八的「版本」之多讓人連各取所需亦難以取捨,年輕人至多會說「反正就那麼一回事嘛!」,究其原因,就是民進黨太過「用力」,往往賦予二二八太多「使命」,現在的年輕人為了考試才接觸歷史,民進黨不讓歷史單純化,偏要讓二二八成為什麼「台灣意識」、「台獨先聲」…,甚至於二二八遺族若有人表示對國民黨或馬英九的善意,則要說他們是被「收買」、「背叛」,如此一來,負載過重的二二八不再單純,也成為藍綠爭奪解釋權的戰場。
我引用在這次引起二二八基金會委託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台大法律係刑法教授陳誌龍寫的論文的兩段話:
P.163
日軍的「南京大屠殺」犯行,著手的兇手及其指使者,雖成為東京大審的戰犯並已受製裁,但東京大審是否已將元兇(日本天皇?)予以定罪,追究其屠殺行為的法律責任,顯不無疑問。德國納粹的部分屠殺兇手,在紐倫堡大審接受盟軍製裁,但時至今日,世界各地的猶太人,至今仍不忘「追緝」執行屠殺命令的漏網納粹軍官,追究行動一直持續,猶未終結。渠等所持的理念:「歷史事件固然可原諒,但不能忘記」,而所謂的「追緝有效性」,唯有對於施暴者的製裁具可能性者,才能使得該項屠殺暴行的「是非」獲得明確性之判定。
p.179
二二八事件涉及的是1947年的事件,此與1949年以後的「外省」族群大舉遷移入台,二者之間尚有兩年之時間差距。因而,廣大的「外省」族群並無必要為其尚未到台灣之「二年前」、「其他人」的行為,負起任何責任。
摘錄這兩段話的意義是說明,給予歷史事件公正的評價始能讓悲劇有不再重演的可能,也不會給政客有利用的機會,至於有些人想要別有用心的利用歷史,我要說的是,歷史有那麼好被利用嗎?
在二二八的前夕,我要提幾句二二八受難家屬的話,去年二二八,阮美姝在敦南誠品書店放映紀錄片時說,「二二八事件,我從未怪過外省人,因為這不是外省人的原罪,但希望外省族群能試著瞭解這段歷史,理解受難者的痛苦。」,今年二二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楊振隆對蔣孝嚴提告表示意見說「尊重蔣孝嚴提告的決定…外省人不需要背負二二八事件的責任」,由此看來,二二八受難家屬要的隻是一份體諒。
無論是從法律、歷史來看,外省人不應該再被冠上莫須有的「原罪」了,二二八受難家屬要的也不過就是歷史的呈現,在二二八死去的本省、外省人,都應該得到安息,至於還想在二二八挑動族群仇恨或獲得選舉利益的政客,請拿開你們的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