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投資當房東
(2007-05-22 1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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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冬我們一家去 Whistler 滑雪,又路過溫哥華,想到N年以後退休這裏也許是首選,又有多年好友住在那裏,一時興起就想買房。可是LD持謹慎態度,遠距離當房東行嗎?最後折衷,先買個小的試試,就在朋友住的附近買了一個3臥的town house. 這是我們第一次買出租房,沒有經驗。看房時還像給自己買房住一樣,有一個UNIT 背後是森林公園,比別的UNIT要貴5%,我很喜歡,想象自己可以出了後院就走上林間的小路上了。其實這種extra feature並不能拿到extra rent. 對出租房來說沒有用。
開始想讓朋友代管,我們按市價付他管理費。可是朋友不幹,他說:要不就不幹,要幹就不要錢。朋友給我們白幹是不行的,那就找管理公司吧。先是給我們買房的agent 介紹了一個,用了幾年,他的公司在 North Vancouver, 太遠了,我們這個小房子真是不值得他的時間,他也不很上心,基本上一年也沒去一次。對了,那時的rent is about $1100, 每月給他$100 管理費。
第一個房客是一家朝鮮人,由agent 登廣告找來,screen, background, income check 等。住了兩年,回朝鮮去了,走前收拾的幹幹淨淨的。然後是3個 just out of college 的年輕人分租,住了一年,lease 到期就搬走了。走後檢查,牆壁上到處是釘子眼,房子也很髒,於是扣下了押金,用於重新油漆。
再下麵的房客是個單身媽媽帶兩小孩。這時候我們看agent 實在是沒有興趣管理這個房子,出租3年來,好象事也不多。LD的侄子在UBC上學,願意掙點 easy money,就雇了侄子來管理。沒想到還真有事了。
單身媽媽帶著孩子們住了幾個月,就開始給我們寫email complain about the water heater, 說漏水,長了mold, 對孩子健康不利。我們趕緊讓侄子與她約時間去查看,如果情況屬實,該修、該換都行。侄子那時正逢考試,拖了兩天。這時候就有一Jonh 自稱是單身媽媽的好朋友,給管理處打電話,號稱如果我們明天不將爐子換新,他就要將我們告上法庭。還說那有哮喘的兒子因為mold, 病情加重,由此而來的一切後果我們要負責,等等。晚上長途電話就打到我家來了。John said: "How dare they hang-up on me! They are racists because I'm a colored person from the States. I know how to fight with these white people. I have helped other colored people in America to win these kind of cases. We could take over your property!"
Oh, my god! What is this crab?! 拿著電話,我都驚呆了。世上還真有這種流氓,還就讓我們碰上了。之後的幾天,John 天天又是email 又是電話來威脅、恐嚇我們。我們從來沒有經曆過這種事,那幾天真是急得吃不下、睡不著的。Water heater 當然是換了新的($600). John 還丟下話,要帶小孩去檢查,如果mold對他的健康有影響,我們要負責一切醫療費用。。。好在LD比較鎮靜,將trouble從我這裏接過去,一邊與John周旋,一邊趕緊找專業的property manager. LD畢盡是當領導多年,自覺看人很準。他先在網上找到幾個,然後一個個phone interview. 最後選了一個小公司。新的PM上任,果然不凡,John 那邊很快就沒聲了。也不知道PM用了什麽法寶。
過後不久單身媽媽自己寫了一個email,說那John 並不代表她,她已經跟John 分手了。真是謝天謝地!打那以後,我們就一直用的這個PM 直到今天。
再說說finance: 這個比較複雜,因為我們的mortgage 是從我們的 primary residence 裏拿的。如果考慮 mortgage, 那這個townhouse, 一直是賠錢,每月大約幾百。如果不算 mortgage, 那房租收入去掉所有費用,有房價的4%。8年來房價漲了約一倍。說到底,我還是很糊塗,不知這個investment 究竟好不好。
總結一下哈:
1。買出租房跟買自住房有不一樣的要求。
2。異地投資一定要找 professional property manager.
3。要有堅強的 nerves, 不怕恐嚇。
作業終於做完了,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