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葉九條”到“鄧六條”
(2008-01-06 1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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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台灣的曆史和現狀》
要實現和平統一,就必須有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案,這一方案就是“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簡稱“一國兩製”。
“一國兩製”方針有一個形成和發展的過程。早在50年代中後期和60年代初,毛主席和周總理在嚐試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時,就明確提出過統一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當地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都尊重蔣介石的意見,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等到時機成熟後,尊重蔣介石的意見協商後再作決定等設想。但當時的這些設想仍是初步的,並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體係。
“一國兩製”作為實現祖國統一的科學構想,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提出並逐漸形成和完善的。用鄧小平在1984年7月會見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 豪時的話來說,“‘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的構想不是今天形成的,是幾年以前,主要是在我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就形成了”。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十一屆三中全會恢複的黨的實事求是路線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集體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鄧小平同誌在毛主席、周總理關於爭取和平解放台灣思想的基礎上提出的具有創造性的科學構想。鄧小平同誌不僅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同時也是“一國兩製”科學構想的倡導者和設計師。
早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鄧小平就闡述了解決台灣問題要尊重台灣現實的思想。1978年10月8日,鄧小平在會見日本文藝評論家江藤淳時說:“如果實現祖國統一,我們在台灣的政策將根據台灣的現實來處理。比如說,美國在台灣有大量投資,日本在那裏也有大量投資,我們正視這個現實”。 1979年1月1日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進一步強調,我們在解決台灣問題時,“一定要考慮台灣的現實情況”,“尊重台灣的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采取合情合理的方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就在同一天,鄧小平在同美國參議員會麵時也明確指出:“台灣的社會製度可以根據台灣的意誌來決定。要改變可能要花一百年或一千年,我這樣說的意思是指需要很長的時間。我們不會用強製的辦法來改變這個社會”。
1981年9月30日,在共和國三十二個國慶節前夕,葉劍英委員長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全麵闡述了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提出九條對台方針。要點包括:(一)建議舉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兩黨對等談判,實行第三次國共合作,共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二)建議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遊以及開展學術、文化、體育交流提供方便,成達有關協議。(三)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以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台灣現行的社會、經濟製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四)統一後,台灣當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以擔任全國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九條方針後來被稱為“葉九條”,它是對黨的新時期對台方針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是“一國兩製”構想日趨成型的重要標誌。鄧小平在1982年1月11日的一次談話中說:“九條方針是以葉劍英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製度’”。這是鄧小平也是黨的領導人首次提出“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的概念。
1982年12月,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中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製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從此,“一國兩製”的構想正式載入國家的根本大法,實行“一國兩製”有了憲法的保證。
1983年6月25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時,進一步闡述了按照“一國兩製”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的具體構想。(一)台灣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二)製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隻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不讚成台灣“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自治不能沒有限度,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四)祖國統一後,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製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區所沒有而為自己所獨有的某些權力。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隻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等係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五)和平統一不是大陸把台灣吃掉,當然也不能是台灣把大陸吃掉,所謂“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不現實。(六)要實現統一,就要有個適當方式。建議舉行兩黨平等會談,實行國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雙方達成協議後可以正式宣布,但萬萬不可讓外國插手,那樣隻能意味著中國還未獨立,後患無窮。鄧小平這六點重要談話,後來稱為“鄧六條”,它使“一國兩製”方針的內容更加完備、明確和係統化。
從“葉九條”到“鄧六條”,“一國兩製”的科學構想逐漸形成,日臻完善。它是一個全新的概念,是人類曆史上的一個偉大的創舉,是鄧小平同誌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繼承和發展,是以鄧小平同誌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集體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巨大貢獻。如何實現國家統一,海內外人士曾提出過各種各樣的模式,但它們都不符合中國的實際,隻有“一國兩製”才是最科學、最符合中國的實際、最具有現實可行性的方案。“一國兩製”方針提出後,得到海內外中國人的熱烈擁護,也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好評。
1993年9月,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聯合發表《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首次以政府文告的形式係統闡述了台灣問題的由來和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按照白皮書的闡述,“和平統一,一國兩製”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政府一項長期不變的基本國策。它主要包括如下要點:
(一)一個中國。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言行,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一國兩府”,反對一切可能導致“台灣獨立”的企圖和行徑。
(二)兩製並存。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大陸的社會主義製度和台灣的資本主義製度,實行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兩岸實現統一後,台灣的現行社會經濟製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
(三)高度自治。統一後,台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擁有在台灣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黨、政、軍、經、財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台灣各界的代表人士還可以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
(四)和平談判。為結束敵對狀態,實現和平統一,兩岸應盡早接觸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麽問題都可以談,包括談判的方式,參加的黨派、團體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灣方麵關心的其他一切問題。
在統一之前,雙方按照相互尊重、互補互利的原則,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和各項交往,進行直接通郵、通商、通航和雙向交流,為國家和平統一創造條件。
堅持和平統一,但不承諾放棄使使用武力,每一個主權國家都有權采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